《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7)

子平真詮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類是也。衝者,六沖也,子午卯酉之類是也。會者,三合也,申子辰之類是也。合者,六合也,子與醜合之類是也。此皆以地支宮分而言,斜對為衝,擊*之意也。三方為會,朋友之意也。並對為合,比鄰之意也。至於三刑取義,姑且闕疑,然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翻譯:

刑,指三刑,子卯刑、巳申刑之類。衝,指六沖,子午衝、卯酉衝之類。會,是地支三合,申子辰三合之類。合,是地支六合,子醜合之類。這都是以地支宮位來劃分的,斜對的是衝,對立*擊的意思。三方為會,是朋友的意思。並對為合,是兩兩比鄰的意思。至於三刑的意義,姑且存疑,只知道有三刑不知為何是如此刑,不過對於命理也沒有什麼害處。

名詞解釋:

刑:地支三刑。醜戌未三刑、寅巳申三刑、子卯刑、辰辰自刑、午午自刑、酉酉自刑、亥亥自刑。

衝:地支六沖。子午衝、卯酉衝、寅申衝、巳亥衝、辰戌衝、醜未衝。

會:地支三合。寅午戌三合火、申子辰三合水、巳酉丑三合金、亥卯未三合木。

合:地支六合。子醜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

小丁火注:

本段雖有一“會”字,指的實際是三合,而在常見的地支關係中,還有一個“地支三會”:寅卯辰三會東方木,申酉戌三會西方金,巳午未三會南方火,亥子丑三會北方水。

在本書中,全文沒有提到“地支三會”這個詞語,大部分“會”字都是指的地支三合局關係。只有在最後一章《論雜格》中有提到“寅卯辰”,但也並沒有歸類為地支三會。本段有一句“三方為會,朋友之意也”,這裡的“三方”並不是“三會”,而是指地支三合局裡面的三個地支。如申子辰三合水,從地支順序角度來說,申前四位是子,子前四位是辰,辰前四位是申。三者兩兩之間都是相隔三個地支,如果把十二地支首位相連,則申子辰是穩定的正三角形。從五行狀態來說,水五行的長生在申、帝旺在子、墓庫在辰,故而水五行的“生旺庫”三者組合是申子辰三合水。其餘地支三合同理,不贅述。大家在後面遇到“會”字要注意區分其意思,並非地支三會而是地支三合。

《陰符經》曰:“三刑生於三合,亦如六害生於六合之義”。

概括來講,三刑的原理是“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取自《三命通會》。《五行大義》中的論述略有區別:金剛火強,各還其鄉,木落歸本,水流向末,意思大同小異)

“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是說,“巳酉丑三合金局”的三個地支分別一一對應去刑申酉戌。

巳對應申,巳刑申;酉對應酉,酉刑酉;醜對應戌,醜刑戌。

同理,“寅午戌三合火局”的三個地支分別一一對應去刑巳午未。

寅對應巳,寅刑巳;午對應午,午刑午,戌對應未,戌刑未。

“木落歸本”是指,“亥卯未三合木局”的三個地支要分別一一對應去刑亥子醜

亥對應亥,亥刑亥;卯對應子,卯刑子;未對應醜,未刑醜。

“水流驅東”是說,“申子辰三合水局”的三個地支要分別一一對應去刑寅卯辰

申對應寅,申刑寅;子對應卯,子刑卯;辰對應辰,辰刑辰。

總結下來,地支三刑關係如下:

寅巳申,無恩之刑;醜戌未,恃勢之刑;辰、酉、午、亥,自刑;子卯,無禮之刑。

八字支中刑衝俱非美事,而三會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衝。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衝;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衝;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衝;有巳與醜,則酉與巳醜會而不衝,是會合可以解衝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刑;有醜,則子與醜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是會合可以解刑也。

翻譯:

八字地支之中,刑衝都不是好事,而地支三合、地支六合可以解刑、解衝。假如甲木生在酉月,逢卯則卯與酉對沖。而若地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衝酉;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衝卯;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組成亥卯未三合而不衝酉;有巳與醜,則酉與巳、醜組成巳酉丑三合而不衝卯。這都是三合六合可以解衝的情況。又比如丙火生在子月,逢卯則子卯相刑,而若地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刑子;有醜,則子與醜合而不刑卯;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組成亥卯未三合而不刑子;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組成申子辰而不刑卯。這都是三合六合可以解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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