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12)
子平真詮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煞傷刃劫,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然其理之大綱,亦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之間而已。
翻譯:
八字既然確定了用神,一定有格局。有格局則一定分高低。財官印食,殺傷刃劫,哪種格局沒有貴格?哪種格局沒有賤格?由極貴的格局到極賤的格局,成千上萬,變化萬千,豈是簡單幾句話就能傳授的。然而這裡面的理法大綱,總是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之間罷了。
小丁火注:
上一章已經說明:“用神即格局,格局即用神”。用神可以變化,變化又有純、雜之分,本章所討論的有情無情、有力無力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用神變化。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財,而四柱帶傷,反推佩印。故甲逢酉月,透丁合壬,是謂合傷存官,遂成貴格,以其有情也。財忌比肩,而與煞作合,劫反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為劫,逢庚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也。
翻譯:
比如正官佩印,不如透出財星,而四柱帶有傷官的話,又反而首推佩印。故甲木生於酉月,透出丁火傷官合壬水偏印,是所謂的合傷存官,所以貴格成立,是相合有情的緣故。財忌比肩,而與七殺相合,劫財反而為有用之物。所以甲木生於辰月,透出戊土偏財成格,遇到乙木為劫財,遇到庚金為七殺,乙庚相合,二者皆有所用,所以貴格成立,也是相合有情的緣故。
小丁火注:
“財忌比肩”實際是指“財忌劫財”,或者說是“財忌比劫”,從後文可以明顯看出此處應是筆誤,比肩與七殺也不可能相合。
所謂有情,是指當用神存在變化、配合的時候,最好是上一章用神純雜所說的“互用而兩相得”,即“純”的情況。
比如正官為善用神,喜生扶、保護。透財,則財能生扶正官,是為“互用而兩相得”;佩印,印能保護正官,也是“互用而兩相得”。但是財是生扶正官,而印則是化洩正官,化洩不如生扶,故佩印不如透財。
而如果正官遇傷官,傷官制伏正官,是“互用而兩不相謀”,也是用神變化中“雜”的情況下。此時佩印則印能制伏傷官,也即“合傷存官”,因此“反推佩印”。使正官不受傷害,正官格也依然成立,雜而取清,所以說這種組合“有情”。
又比如財星為善用神,喜生扶、保護。劫財反而制伏財星,七殺則耗洩財星,分開來看二者都是“互用而兩不相謀”,用神變化結果是“雜”。但是劫財與七殺相合,反而取得“互用而兩相得”的效果,雜而取清,這種組合也是“有情”。只是這裡只針對陽幹日主,陰乾日主是用傷官合殺。
身強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三者皆備,極等之貴,以其有力也。官強財透,而身坐祿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丙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貴,亦以其有力也。
翻譯:
日主身強,透出七殺,而且食神比較強旺,比如乙木生於酉月,辛金七殺透幹,丁火食神強旺,秋天的乙木也身強,這三者具備,是極等之貴,因為這種組合有力。正官強旺又透出財星,日支是祿根刃根,如丙火生於子月,癸水正官透幹,庚金偏財也透幹,丙火坐在寅、午之上,這三者勢均力敵,因此成大貴的格局,也是因為有力。
小丁火注:
有力的關鍵點是有強根,不只是針對日主,還有用神,皆是如此。關於“根”的知識點在第六章《論十干得時不旺失時不弱》裡已有詳細論述,比如本段的“秋木盛”,便符合其中“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這種情況,不再過多展開。
1、“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
七殺為不善用神,喜制伏、化洩,丁火食神可以制伏酉金七殺,殺逢食制格成立。“辛金透”,說明辛金有酉這個祿根;“丁火剛”說明丁火食神也強旺。七殺和食神都有力,二者相得益彰,且“互用而兩相得”。同時“秋木盛”代表乙木日主有強根,身旺。因此三者皆有力,成大貴格局。其實也是下文所說的有情又有力的情況。
2、“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丙坐寅午”
正官為善用神,喜生扶、保護,庚金偏財生扶癸水正官,官逢財生格成立。“癸水透”說明正官有子水祿根,“庚金露”說明財星也有根,即都有力。而日主又自坐寅是長生根,午是刃根,也有力,因此是大貴格局。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翻譯:
又有配合有情又有力,有力又有情的情況。比如甲木以酉金正官為用神,壬水偏印合丁火傷官來使官星清純,且壬水根深,是有情又有力。乙木以酉金七殺為用神,辛金七殺逢丁火食神制伏,而且辛的祿根酉金也是丁火的長生位置,辛祿和丁長生都是在月令的酉金,是有力又有情。都是格局裡面最高的那種。
小丁火注:
1、“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
正官為善用神,喜生扶、保護,而丁火傷官反而制伏正官,賴以成格的正官被傷害,正官格敗。
正官格敗,丁火傷官是敗格的“忌神”。但有壬水偏印則能合去丁火,也即印星制伏傷官,消滅忌神,敗格覆成。
以上的思路,便是第九章《論用神成敗救應》中所言之“帶忌”、“救應”,之前也有舉例“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正是當下情形。
而在本章,作者的重點放在了救應是否得力上面。因為壬水偏印可以保護用神正官,這是有情。也正因為格局成敗全靠壬水的作用,而壬水又根深,即有力,它就可以盡情發揮它的作用,所以最後說有情兼有力。
換而言之,同樣是“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的情況,縱然壬水護官有情,可如果壬水只是虛透,那作用就會大打折扣,正是因為無力的緣故。
2、“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
七殺為不善用神,喜制伏、化洩,丁火食神能制伏七殺,殺逢食制格成立。二者在月令分別是祿根、長生根,有力。因而是有力又有情。
若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翻譯:
如果甲木以酉金正官為用神,天干透出丁火傷官,又見到癸水正印,癸水克丁火不如壬水合丁火,屬於有情但情分不算深厚。乙木以酉金七殺為用神,透出丁火來制伏七殺,而如果七殺較強而丁火食神稍弱,或者丁火食神太旺而七殺太弱,又或者辛金七殺丁火食神都很強旺但日主乙木的根不深厚,都是有力卻不是能發揮全力的情況,是格局高貴卻稍次一些的情況。
小丁火注:
這裡是對比上面“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的兩種情況來說明的,我們也簡單做一下對比。
1、“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
正官為善用神,喜生扶、保護,丁火傷官制伏官星為忌神,但壬水偏印則合去丁火,保護用神正官,這種救應是有情的。因為格局成敗全靠壬水的作用,而壬水根深,即有力,因此有情兼有力。
“甲用酉官,透丁逢癸”,是正官為善用神,丁火傷官制伏官星為忌神,但癸水正印則反能制伏丁火,保護主要用神正官,這種救應也是有情的。如果癸水根深,即有力,也是有情兼有力。
但是當二者對比,“癸克不如壬合”,因為合的關係更緊密,如果再遇到戊土,則戊癸合,癸水就會貪合戊土不去剋制丁火,而壬水則不會有貪合忘克這種情況。因此二者皆為有情,但情分也有高下。
2、“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
七殺為不善用神,喜制伏、化洩,丁火食神制伏七殺,殺逢食制格成立。二者在月令分別是祿根、長生根,有力。因而是有力又有情。
“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說明同樣是七殺逢食神制伏,如果二者力量不均衡,那麼就容易制殺不盡或者制殺太過。如果“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那麼日主一方面難抵擋七殺,另一方面也難生助食神。因此屬於三者有一方力度不夠,三角關係有失衡的點,即“有力而非力之全”。雖然也是貴氣格局,有瑕疵存在就稍微降低一點層次了。
至如印用七煞,本為貴格,而身強印旺,透煞孤貧,蓋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偏之又偏,以其無情也。傷官佩印,本秀而貴,而身主甚旺,傷官甚淺,印又太重,不貴不秀,蓋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是亦無情也。
翻譯:
至於說印格用七殺生扶,本來是貴格,而日主身強印星強旺的話,透出七殺則反而孤苦貧窮,因為身旺不需要印來生,印旺又何曾需要七殺生扶呢?整體方向偏頗,所以無情。傷官格佩印星制伏,本來是秀氣的貴格,而日主身強,傷官卻根淺,印星又太重,就會不貴也不秀,因為想要生扶日主而日主已經身強,想要制伏傷官而傷官已然根淺,要這麼重的印有什麼用呢,這也是無情的表現。
小丁火注:
有情、有力都是美事,但過於有情、過於有力則有可能適得其反,變得無情。
1、“印用七煞”
印星為善用神,喜生扶、保護,七殺生扶印星,印逢殺生格成立。殺印配合,本來是有情的表現。
但是如果只是“身強印旺”,兩者都已經非常有力,這時最好的選擇是用有強根的食神,印旺可以生助日主,日主身強則生食神,食神有強根則可以洩秀,三者是“有情而兼有力”的組合。但是如果不是用食神,而是用七殺繼續生扶印星,則會讓本來就旺的印星更旺,本來就強的日主更強。表面上看生扶是好事,實際是五行不流通,所有的能量匯聚到日主這裡這沒法往外釋放,好比是一個被溺愛的孩子,溫室的花朵,難成大事,因而孤貧。所以說“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五行偏至,有情反致無情。
“印用七煞”怎麼配合才會最有情呢?七殺生印,印生日主,要三者取平衡,關鍵在於相生路線上的後兩者,也即印和日主。要麼“身重印輕”,這時七殺可以更好發揮生扶印星的作用,印星也有力能禁得住日主的化洩;要麼“身輕印重”,能量一直過渡到日主,起到生扶較弱的日主的作用。因此後文第三十五章《論印格》有言:“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情。”
2、“傷官佩印”
傷官為不善用神,喜制伏、化洩,印星能制伏傷官,傷官佩印格成立。傷官佩印這也是有情的表現。怎麼配合才能最有情?一樣的道理,印生日主,日主生傷官,要三者取平衡,關鍵還是在於相生路線上的後兩者,也即日主和傷官。跟上面同樣的思路,要麼“身重傷輕”,要麼“身輕傷重”。當日主和傷官有強弱上的差異,再配合印星,則印生日主,日主生傷官,流通有序也有情。
理是這麼個理,但“印用七煞”和“傷官佩印”最大的區別是用神不同。印星為善用神,日主所喜,印星之情向日主。傷官為不善用神,日主所不喜,傷官之情也不向日主。因此當身輕印重的時候,遇到剋日主的七殺,印星會生扶較弱的日主。而當身重傷輕的時候,遇到印星,印星生日主,日主坦然受之,可身強何需印生?且印星要去克傷官的話,日主可就不幫忙了,傷官乃不善之用神,克就克了。但說到底傷官畢竟為主要用神,如果被印星這個輔助用神給克掉,那不就是“無情”了嗎?因此本段才說“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
所以對於“傷官佩印”,只能是“身輕傷重”的時候才最秀氣。這也符合後文第四十一章《論傷官》所言:“有傷官佩印者,印能制傷,所以為貴,反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 “然印要根深,不必多見,偏正疊出,反不為秀,故傷輕身重而印綬多見,貧窮之格也。”
又如煞強食旺而身無根,身強比重而財無氣,或夭或貧,以其無力也。是皆格之低而無用者也。
翻譯:
又比如七殺、食神都比較強旺,而日主四柱無根,日主身強比劫重而財星四柱無根,要麼早夭要麼貧苦,因為無力的緣故。這都是格局裡面比較低賤而無用的情況。
小丁火注:
1、“煞強食旺而身無根”
這是前文“有力而非力之全”的極端情況——日主完全衰弱無力。
從這裡其實也能側面印證,即日主的強弱肯定是評判格局成敗、高低的重要條件之一。只是作者優先考慮用神之間的配合是否有情、有力,而將日主是否有根,根氣強弱作為輔助判斷的標準之一,並非身強則吉身弱則忌的死板論法。比如“印用七煞”和“傷官佩印”,有印星的生扶,身弱也無妨,大家可以從作者不容的論斷方式中去感受其中的奧妙。
2、“身強比重而財無氣”
是說用神本身就無力,不贅述。
然其中高低之故,變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隨時觀理,難於擬議,此特大略而己。
翻譯:
然而各種格局之所以有高低之分,其中的變化很微妙,有時是一個字就有千鈞之力,有時反而半個字就壞了全局的好配置,要隨時觀察其中理法的變化,很難事先考慮周全,這裡只是簡略敘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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