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註解(1)

子平真詮

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唯有動靜,遂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極靜之時,是為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衝氣所結也。

翻譯:

天地之間,關鍵是“氣”。因為有動靜,所以分陰陽。陰陽分老少,便是四象。老,是極動極靜之時的老陽(太陽)、老陰(太陰)。少,是初動初靜之際的少陰、少陽。有了太陽、太陰、少陰、少陽這四象,五行就藏於其中了。水,是太陰;火,是太陽;木是少陽;金,是少陰。土,是陰陽老少、木火金水互相作用的結果。

名詞解釋:

氣:列寇御曰:“有形生於無形,天地之初,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氣與形質合而未離,曰渾沌。”《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所謂太極,乃陰陽動靜之本體。不離於形氣,而實無聲臭;不窮於變化,而實有準則。此處的“氣”便代指太極,或者說是“形氣”。

動靜:太極造化萬物“所乘之機”。先有太極,然後有動靜,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因有動靜,才分陰陽,動主陽,靜主陰,也便是“太極生兩儀”。儀,便是物。由此萬物對立,天覆地,地載天。

陰陽:即“兩儀”,也可引申為萬物。

四象:太極生兩儀,即“陰陽”;兩儀生四象,也即陰陽再分陰陽,分別是老陽、少陽、老陰、少陰。老陽便是太陽,老陰便是太陰。因為“動主陽,靜主陰”,四象也對應“動靜”的細分狀態,即極動、極靜,初動、初靜。

小丁火注:

開篇第一句“天地之間,一氣而已”提綱挈領,旨在言明天地萬物的本源。所謂“氣”是代指太極,太極不離於形氣,又因動靜而劃分陰陽,進而成陰陽老少四象,對應木火金水。

初動之際,陽氣之初即少陽,是為木;

極動之時,陽氣之老即老陽(太陽),是為火;

初靜之際,陰氣之初即少陰,是為金;

極靜之時,陰氣之老即老陰(太陰),是為水;

太極因有動靜而分陰陽,再有“水火木金”。而土是此四者的組合體,為木火金水四種陰陽之氣“衝氣所結”,也就是互相作用而來。正因有土,五行方能順次相生,隔位相剋,生克流轉皆以土為中心。土中也包含所有五行,這一點從辰戌醜未四土的藏幹最有直觀的體現:

辰土,藏幹有戊土、乙木、癸水;

戌土,藏幹有戊土、辛金、丁火;

醜土,藏幹有己土、癸水、辛金;

未土,藏幹有己土、丁火、乙木;

辰戌為陽土,分藏木火金水土。醜未為陰土,也分藏木火土金水。

有是五行,何為又有十干,又有十二支乎?蓋有陰陽,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陰陽。即以木論,甲乙者,木之陰陽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木者,甲也;在地為萬木,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是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

翻譯:

有了五行“水火木金土”,為何又有十天干,又有十二地支呢?是因為有了陰陽,五行由此化生,而五行之中,又各自有陰陽之分。以木五行為例,甲乙就是木的陰陽之分,甲為陽木,乙為陰木。甲,是乙的氣;乙是甲的質。在天為木五行之生氣,流行於萬木之間的,是甲;在地是萬木,承載木五行之生氣的具象化體現,是乙。又再細分,木五行之生氣散步於自然之間,也就是生氣的流轉,這是“甲之甲”;而木五行之生氣的具象化體現,也就是生氣的凝結,是“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也就是木五行具象化體現也要靠木五行之生氣來支撐,是乙之甲;萬木的枝枝葉葉,也就是木五行不斷具象化地生長、延展,是乙之乙。當它是甲木時,乙木的氣已經完備;當它是乙木時,甲木的形質才堅實。有這兩個甲木乙木,木的陰陽就都有了。

名詞解釋:

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氣:前文之“氣”,是氣與質的統稱,也即太極,列寇御曰:“氣與形質合而未離,曰渾沌。”此處的氣,不再是統稱,它與質相對,陰陽對立,陽為氣。

質:陰為質,形質。

小丁火注:

此處所言甲乙木的“陰”、“陽”,“氣”、“質”的理論,與大部分命書並不類同。甲乙木雖有陰陽,互為表裡,相輔相成,原文中“之所以”三字便是最好的例證。甲為乙之氣,乙為甲之質,並非完全對立之分。

以自然現象為例,春天,草木生長,萬物復甦。當我們臥在草地上小憩,花香撲鼻,草坪鬆軟,即使是閉著眼,也能感受到周圍的花草在汲取著養分,這種感受便歸功於“木五行之生氣”,也就是甲木。甲木是隻能意會的生命力,它流行於天地萬木之間,便是“甲之甲”。而身邊暗暗生長著的草木,作為生命力的載體,就是乙木。生命力在看得見摸得著的草木身上具象化地體現,便是“甲之乙”。

反過來說,草木之所以有枝葉,是因為有生命力的支撐,也就是“乙之甲”。而這種生命力灌輸後持續不斷的具象化體現便是抽條、發芽,延伸成枝枝葉葉的過程,也就是“乙之乙”。

甲乙木如此,其餘五行也是如此。

以庚辛金為例:庚者,辛之氣;辛者,庚之質。庚金是陽金,是肅殺之氣;辛金是陰金,是形質之金。

秋天,寒風蕭瑟。散佈於天地之間的肅殺之氣,是庚。這種肅殺之氣的具象化體現,是辛。

肅殺之氣流行於天地之間,萬木凋零,枝葉飄落,這是庚之庚;

這種肅殺之氣在刀斧五金之上具體體現,便是庚之辛;

刀斧五金之所以有肅殺之氣,是辛之庚;

刀斧五金斬木除草,橫掃落葉,是辛之辛。

水火土同理,不贅述。

何以而復有寅卯?寅卯者,此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者也。以寅卯而分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統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長,寅卯如該管地方。此其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之在郡,縣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甲乙在天,故動而不居。建寅之月,豈必常甲,建卯之月,豈必常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遷。甲雖遞易,月必建寅;乙雖遞易,月必建卯。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而俗書謬論,以甲為大林,盛而宜斫。乙為微苗,脆而莫傷,可謂不知陰陽之理者矣。

翻譯:

為什麼又有寅卯?寅卯這二者,又與木乙分陰陽、天地而言有關。以甲乙分陰陽,則甲為陽木,乙為陰木,甲乙木是木五行在天成象,進而劃分陰陽所得來。以寅卯分陰陽,則寅為陽木,卯為陰木,寅卯木是木五行在地成形,進而劃分陰陽所得來。以甲乙寅卯放在一起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分別是木五行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表現。甲乙在天流行生氣,而寅卯在地靜受實質;寅卯在地實質生存,而甲乙在天生氣散施。所以甲乙像是領導,寅卯是領導管轄的地方。所以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就好比府尹在郡,知縣在縣,各字主管一個月的發號施令。甲乙在天干,所以流動不止,並沒有固定的地方。月建在寅,難道一定常是甲,月令建卯,難道一定常是乙。寅卯在地支,所以固定不移動。甲雖然會順次改變,月份必定有寅月;乙雖然會順次改變,月份必定有卯月。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而俗書謬論,以甲木取象為大片的森林,過於茂盛而最好砍伐修剪。乙為微弱的禾苗,太過脆弱而不能損傷,可以說是不懂得陰陽之理的人啊。

名詞解釋:

斫:用刀斧砍削。

祿:臨官,十天干的十二生旺庫狀態之一。

小丁火注:

此段是在前文的基礎上繼續延伸,單論甲乙木時,二者有陰陽、氣質之分。而這種陰陽、氣質的論法,並不是孤立、單一、不可拓展的。而是可以延伸推理為萬事萬物。

陰陽、氣質對立而統一是為太極,甲為陽,乙為陰;甲為氣,乙為質。因此甲乙是一組陰陽、一組氣質、一組太極。

同理,寅為陽,卯為陰;寅為氣,卯為質。寅卯也是一組陰陽、一組氣質、一組太極。

當我們把甲乙與寅卯放在一起來看,變成甲乙為陽,寅卯為陰;甲乙為氣,寅卯為質。原先的兩組小太極又是一組陰陽、一組氣質、一組太極。

這裡的天干與地支,正暗合太極化生萬物。也便是氣質初分,清氣上升,濁氣下降,然後形成“天覆地,地載天”之象。而且天干為陽,地支為陰;天干主動,地支主靜。

天干與地支,一動一靜,一陽一陰。雖干支有別,卻對立統一,天干可以通根於地支,地支也可發表於天干,也即“發表歸根”的道理所在。

文中“豈必常甲”的“常”字,意思是寅月未必就是一定是甲木發號施令,這其實指的包含兩方面,原文本義更側重於後者:

其一是十二月建的“人元司令”,如寅月甲木、丙火、戊土會各司其令一段時間。

其二是不同的藏乾透出天干主事。寅的本氣藏幹是甲木,甲木司令主事就好比是府尹管著州郡的大小事務。寅中的丙火好比是“同知”,戊土好比是“通判”,二者官職小一些,但是如果府尹(甲木)不在州郡,那就同知、通判代替著司令主事。如後文《論用神變化》章節所言:“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為提,不透甲而透丙,則如府官不臨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變化之由也。”

文中“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是與其他命理典籍略有不同的論法,並不是常見的陽勝於陰的刻板印象。但是依照前文的闡釋來推理,其實也很好理解。

就以庚辛金而言:庚為辛之氣,辛為庚之質。

以氣而論,庚旺於辛。庚金的肅殺之氣不必借用外物體現,時令一到,萬物肅殺。而辛金作為實質之金,暗帶殺氣,但只有真正揮砍出來才能體現它的肅殺之氣。

以質而論,辛堅於庚。辛金實質的金,而庚金卻只是瀰漫四周的肅殺之氣,更側重於威壓,而非實質性體現。

以木類推,餘者可知。唯土為木火金水衝氣,故寄旺於四時,而陰陽氣質之理,亦同此論。欲學命者,必先知干支之說,然後可以入門。

翻譯:

以木五行為例類推,則火、金、水、土五行的陰陽、氣質之理都可以明瞭了。只有土因為是木火金水四種五行互相作用而來,所以土在四季皆可寄旺,但它的陰陽、氣質的道理,也是同樣的論法。想要學習命理的人,必定要先知道干支的學問,然後才可以入門。

小丁火注:

“干支之說”,包羅萬千。很難窺一斑而知全豹,只能從作者的思路中去適當延伸。開篇第一章,作者的主題思想比較明確。太極因動靜而劃分陰陽,進而衍生出四象,五行由此確立。

五行以陰陽、氣質劃分,遂有十天干。

十天干以陰陽、天地對應,遂有十二地支。

無論是何種劃分、衍生的方式,中間都包含著陰陽對立統一的辯證思想。比如單看天干,甲木為陽,乙木為陰;單看地支,寅木為陽,卯木為陰。而組合起來又是天干之甲乙為陽,地支之寅卯為陰。那麼乙、寅到底是陽木還是陰木呢?這就牽涉到以誰為參考系了。

相對甲木而言,寅為陰木,這是陰陽、天地之分;相對卯木而言,寅為陽木,這是陰陽、氣質之分。

相對乙木而言,則更加複雜。寅既可以看做陽木,也可以看做陰木。

因為天干動而不居,地支止而不遷。地支的寅木,其實就是天干甲木的居所。因此相對於乙而言,甲、寅本是一物,只是在甲木不透乾的情況下,地支主靜、主陰,寅只能在地支委屈一下,披上陰木的外衣。可如果甲木透幹,寅便是甲,相比於乙它又可以是陽木了。

繞來繞去地這麼劃分,本質看的還是“陰陽”,也是“發表歸根”的內涵所在。

發表,是地支透出在天干發揮作用,不透幹則只能靜以待用;歸根,是天干在地支尋求根基,無根就好比空杆司令,無人聽令調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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