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2)
子平真詮四時之運,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復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環迭運,而時行不匱。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則四時亦不成矣。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為發洩之基。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翻譯:
春夏秋冬四時的氣運,依五行相生而成。所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這種五行相生的順序流轉,一直循環反覆,而四時運行不休。然而有相生又必有相剋,只相生而不相剋,則四時運行也不順利。相剋,是節制、制止,使它收藏、聚斂,作為再次發洩的基礎。所以說:“天地有節制故而四時有成”。
名詞解釋:
匱:不足。
四時:四季。
收斂:收藏、聚斂。
小丁火注: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春夏秋冬四時對應木火金水四種五行。而土“寄旺於四時”,五行相生而連續,循環不已。
本段的重點在於“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為發洩之基”。這一句很巧妙地點明瞭五行相剋的本質。並非絕對的壓制、破壞,而是限制、節制,使被克的五行收斂、蓄藏,後面會對此進一步解釋。
即以木論,木盛於夏,殺於秋。而殺於秋,以使外之發洩者收藏於內,是殺者正所以為生也。大易以收斂為性情之實,以兌為萬物所悅,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身,固以飲食為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飢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克同用,克與生同功。
翻譯:
即以木五行來論,木在夏季繁盛,在秋天肅殺。而這種在秋天收斂、凋零的情況,是使木五行對外散發的生氣收藏於內部。這正是秋金克春木這種肅殺、相剋反而是另一種“相生”的原因所在。《易》把“收斂”看作是萬物性情的實際體現,以“兌卦”為萬物的感應,這是多棒的道理啊!就好比人將養身體,固然是以飲食為生存根本,但是如果讓人一直保持飲食的狀態,而不使其稍微保持飢餓感以待將來,人的壽命能長久嗎?因此四時氣運,五行的相生與相剋是同樣的作用,相剋與相生有同等的功勞。
名詞解釋:
殺:肅殺。與後文“煞”字作區分,此處遵照原文,仍寫作“殺”。
兌:兌卦,方位正西,五行為金,此處也代指“秋金”。
悅:通“說”,和悅,和樂、喜悅。《易經》天澤履卦:“說而應乎乾”。
小丁火注:
此段為延續上文“天地節而四時成”的思路,引出“四時之運,生與克同用,克與生同功”的結論。
按一般的理解,五行相生好於五行相剋,這是刻板印象。實際五行相剋對應到四時氣運流轉,是“成功者去,待用者進”(見於論陰陽生死章節)。春夏季節更替,便是春木主事之機已過,“成功者去”;而夏季火旺將要主事,“待用者進”,四季輪轉,皆是此理。
細節來說,好比木五行,春天是木旺主事,萬物生髮,到了秋天,萬物已經成熟,到了收穫的季節。這時早就過了木主事的時機,夏火都要退去了,應是秋金主事,萬物收藏、聚斂,把之前的成果聚攏,也便是金克木之象。但這並不表示木五行完全喪失作用,以木五行的十二生旺庫而言,木絕於申,胎於酉。秋天雖然木五行收斂內藏,但也是在暗中積蓄力量,等季節更替,到了亥月,木又得長生,生氣逐漸聚攏成形,到了來年春天,木五行再次發揮能量。因此克也是一種暗中的幫助,沒有相剋,則木五行不會收斂,反而一直持續散發,最終消耗殆盡。正因為相生、相剋共同作用,五行才能生生不息地循環於天地之間。
然以五行而統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剋。以五行之陰陽分配之,則生克之中,又有異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綬之中,偏正相似,陰陽相生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剋之內,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翻譯:
然而把五行放在一起來說,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剋。以五行的陰陽分配於生克之中,則五行生剋又有異同。因此同樣是水生木,而有正印、偏印之分。同樣是金克木,有正官、七殺之分。印綬之中,正印、偏印類似,只是陰生、陽生的區別,可以擱置不討論。而相剋這裡,正官與七殺,善惡卻有很大分別,其中的道理不能不仔細推理。
名詞解釋:
淑慝:善惡。
小丁火注:
此段論述的五行對應陰陽生克的異同,其實就是“十神定位”。
以甲木為例,
甲木見甲木,五行相同,陰陽相同,是為比肩;
甲木見乙木,五行相同,陰陽相異,是為劫財;
甲木見丙火,五行相生,陰陽相同,是為食神;
甲木見丁火,五行相生,陰陽相異,是為傷官;
甲木見戊土,五行相剋,陰陽相同,是為偏財;
甲木見己土,五行相剋,陰陽相異,是為正財;
甲木見庚金,五行相剋,陰陽相同,是為七殺;
甲木見辛金,五行相剋,陰陽相異,是為正官;
甲木見壬水,五行相生,陰陽相同,是為偏印;
甲木見癸水,五行相生,陰陽相異,是為正印。
其中,正印、偏印同為“生我”之物,可以歸為一類,是“財官印食”四吉神之一。這也是後文章節在取格時,將“正印格”、“偏印格”統稱為“印格”來論述的原因所在,。
至於為何四凶神卻是“殺傷梟刃”,包含梟神偏印,在後文會有解釋,此處不贅述。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而銷克殆盡,而金鐵刀斧反不能傷。木之形質,遇金鐵刀斧而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為煞,以辛為官,而乙則庚官而辛煞也。
翻譯:
以甲乙庚辛為例來說。甲是陽木,木之生氣;乙是陰木,木之形質。庚是陽金,秋天肅殺之氣;辛是陰金,人間五金之形質。木之生氣——甲木,寄於木五行而運行於周天,所以當它碰到秋天肅殺之氣——庚金,就被剋制到消磨殆盡,而以人間五金之形質的金鐵刀斧——辛金,卻不能傷害甲。木之形質——乙木,遇到人間五金之形質的金鐵刀斧——辛金,被斬伐地一點不剩,而肅殺之氣——庚金,最多隻能傷害到乙外部枯萎的枝葉,卻傷害不到它的根基。所以甲木以庚金為七殺,以辛金為正官,而乙木則是以庚金為正官,以辛金為七殺。
名詞解釋:
根柢:根基、根鬚。
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為煞,而辛以丙為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煞,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之相剋可知矣。
翻譯:
又以丙丁庚辛為例來說,丙是陽火,融和之氣,燥熱、猛烈的氛圍;丁是陰火,薪傳之火,實實在在的爐火、篝火。秋天肅殺之氣——庚金,遇到融和之氣——丙火,就會被剋制掉。而人間五金之形質的金鐵刀斧——辛金,卻不怕融和之氣——丙火。所以庚金以丙火為七殺,辛金以丙火為正官。人間五金之形質的金鐵刀斧——辛金,遇到薪傳之火——丁火,卻會被銷鎔化解掉,而秋天肅殺之氣——庚金,卻不怕薪傳之火——丁火。所以辛金以丁火為七殺,而庚金以丁火為正官。由此推理,其餘五行生剋之理就可以知道了。
小丁火注:
本章中有關五行陰陽、氣質與相生相剋的論述,較少見於其他命書,雖與常見的十干體象論法略有出入,但不失為作者的一種創見。其背後的邏輯合乎易理,至於是否遵循取用,則是讀者見仁見智了。
從上文的思路出發,還可以推理出餘下兩種五行的陰陽、氣質之分:
戊是陽土,是木火金水衝合之氣;己是陰土,是生養萬物之土。
壬是陽水,是冬天的收藏之氣;癸是陰水,是雨露川澤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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