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46)

子平真詮

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翻譯:

祿劫格取運,就以祿劫格所適配的各種格局按情況分開討論。

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之相乘。傷食不能為害,比劫未即為兇。財生者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

翻譯:

祿劫用官格,有印星護衛正官的話喜財運,怕正官被合,怕七殺運來混雜正官。食傷運並不會有什麼妨礙,比劫也並不為兇。有財星生扶正官的話喜印運,最好正官在運支得根,怕食傷運來傷害官星,逢財運更能體現財星生扶正官的作用,混雜七殺的話怎麼會沒有妨礙呢。

小丁火注:

祿劫用官,與正官格類似,以財星、印星並透為最貴,且要財星、印星兩不相礙。若財印不能並用,則單用印星不如單用財星。但是如果正官格變為印格,再有財星助力,也是貴格。

除此之外,還有上一章作者沒有提到的三個點:

一是,正官不喜被合,合則無用。

二是,正官不喜七殺來混,混雜則官不清貴。

三是,正官不喜再來官星以致重官,重官也不清貴。

因此,可以把上文提到的幾種情況作以下幾種劃分:

祿劫用官而印護,與正官格單用印同論。行運上面,不喜官星被合,不喜七殺來混。喜財運,能財印配合。因為有印星護衛,故食傷運無礙。因為無財星,比劫運也無大礙。

祿劫用官而財生,與正官格單用財同論。行運上面,不喜官星被合,且最好運支見官,增強官星的力量。也不喜七殺來混。喜印運保護官星。喜財星繼續生扶官星。因為無印,反而怕食傷來傷害官星。

祿劫用官而兼帶財印,與正官格並用財印同論。行運上面,因為日主已然強旺,所以取助官運最佳。不喜官星被合,不喜七殺來混,喜財運生扶官星,印運保護官星。也喜運支見官植根。食傷運、比劫運無礙,也沒太大幫助。這與第三十二章《論正官取運》所言同理:“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取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衝,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下面以文中的三個命造為例簡單分析。

1、“庚戌、戊子、癸酉、癸亥”

祿劫用官格,用神正官與相神正印相合的配合是“互用兩相得”。且戊土正官通根於戌,並不弱。庚金正印也有刃根酉,強旺。二者配合有情又有力。

祿劫用官,有印星護衛,所以行運食傷運、比劫運無礙,不喜官星被合,不喜七殺來混。喜財運,能財印配合。

行運方面,依次是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等。

庚寅運,庚運印運,雖非財運可以生官,印也能護官,有利。寅運傷官運,寅戌拱合火,有利。但是寅木本身作為傷官用處不大。

辛卯運,辛運印運,有利。卯運食神運,卯戌合,卯酉衝,並無太多不利。

壬辰運,壬運劫財運,幫助有限。辰運子辰半合水,身旺大運,幫助有限。

癸巳運,癸運比肩運,戊癸合,運幹爭合官星,略有不利。巳運財運,有利。巳亥衝略有不利。

甲午運,甲運傷官運,有庚金印星在前,傷官不害官,無妨。午運財運,有利。子午衝略有不利。

乙未運,乙運食神運,乙庚合,印星因合而無用,略有不利。未運七殺運,戌未刑,但是土動克水,於官星無礙,並無太多不利。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造行運一般,雖然中年後行南方巳午未的財殺大運,但是地支本有亥、子,財星逢衝。不過好在原局官星與印星配合有情又有力,大運也不會傷害印星,也沒官殺來重官、混雜,可以兌現原局本有的貴氣。

2、“丁酉、丙午、丁巳、壬寅”

本造應定為祿劫用財格,而非祿劫用官格。具體理由在上一章已有詳解,不贅述,此處也不展開討論行運情況了。

3、“庚午、戊子、癸卯、丁巳”

祿劫用官格,用神正官與相神正印、財星的配合是“互用兩相得”。且戊土正官有祿根巳、刃根午,強旺。庚金正印有長生根巳,也不弱,丁火財星有祿根午、刃根巳,也強旺。三者配合有情又有力。

祿劫用官,又兼用財印,因此行運不喜官星被合,不喜七殺來混,喜財運生扶官星,印運保護官星。也喜運支見官植根。食傷運、比劫運無礙,也沒太大幫助。

行運方面,依次是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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