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47)

子平真詮

雜格者,月令無用,取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謂之雜。大約要幹頭無官無煞,方成外格。如有官煞,則自有官煞為用,無勞外格矣。若透財尚可取格,然財根深,或財透兩位,則亦以財為重,不取外格也。

翻譯:

雜格,是月令沒有用神可以取,因此取外格作為用神。這裡面的格局很多,所以說“雜”。大致要天干沒有正官、七殺,才能成外格。如果有官殺,那麼自有官殺可以作為用神,不用去尋求外格了。如果透出財星也可以取外格,然而如果財星根深,或者財星透出兩個,那麼還是以財星為重,不取外格了。

小丁火注:

作者本段論述外格由來,是說天干沒有正官七殺,因此取外格。這個論點比較側重於“官貴”,而非“財富”,略有偏頗,有些書生論命,只看能否出將入相的味道。

另外有一點,“大約要幹頭無官無煞,方成外格”,這一點說明,只要天干有正官、七殺,即使官殺地支根淺甚至無根,也可以成格,這一點在平常論命的過程中也是非常值得參考的一方面。

以諸格論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氣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類,本是一派劫財,以五行各得其全體,所以成格,喜印露而體純。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吳相公命是也。運亦喜印綬比劫之鄉,財食亦吉,官煞則忌矣。

翻譯:

從各種外格來看,有取五行集於一方秀氣的情況,取甲乙木日主的地支見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於春天之類。全局本是一派比劫,以五行能幹支俱得,所以成格,喜印星透幹而五行清純。比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吳相公的命造。大運喜印運、比劫運,財運、食傷運也吉利,官殺運則不好。

小丁火注:

所謂“五行一方秀氣”,即專旺格。又可根據五行分為潤下格(火)、炎上格(火)、曲直仁壽格(木)、從革格(金)、稼穡格(土)。

以文中作者所言為例,便是曲直仁壽格。日主為甲乙木,地支全見亥卯未、寅卯辰,便可入格。

因日主身旺,又比劫林立,五行自成一派氣象,故須順應五行,喜印星生扶、比劫幫扶,忌官殺制伏。

作者所言喜財運、食神運與其他古籍略有出入,比如《淵海子平》,並未提到喜財食。

喜財,是因為這種格局,作者認為要“印露”,也就是印星透幹,而且並不要求“單透”。那麼遇財運略損印星也無妨。但是話說回來,因為比劫林立,貿用財星也未必吉利。

喜食,是因為身強印旺,可以用食神洩秀,這與之前的印格用食傷思路一致。

不過無論哪種看法,都不宜死板套用。

就比如滿足“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類”這個取格條件,難道就不會忌印運嗎?作者只說“喜印露而體純”,假如不露印也是可以的。而若是不透印星而透食神,秀氣匯於東方,又盡洩於火,這也是洩秀的好格局,再遇大運有印星透幹,反而印食兩礙,用財卻無妨。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官煞則忌”是因為官殺制伏日主,會有損格局的秀氣,但是如果有印星化洩,見官殺也無妨。

下面以文中命造為例簡單分析。

1、“癸亥、乙卯、乙未、壬午”

按之前作者的思路來看,本造乙木生於卯月,地支又亥卯未三合木,本為建祿格。因月令用無可用,而年支亥中壬水透幹,所以可以按印星為用神來對待。身強印旺,不見官殺,以食傷洩秀路線最佳。可惜本造食傷不透,且壬癸水印星雙透,走不了食傷洩秀的路線,所以大運不喜食傷。而如果繼續維持身強印旺的現狀則無妨,也即印運、比劫運都可以。若遇官殺運,因為有印星化洩官殺,反而不忌。至於財運,天干二透壬癸水,略損印星也無妨。

行運方面,依次是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戊申。

前四步大運皆是水木,身強印旺,木氣秀麗。至於辛、庚,有癸水化洩,地支的酉、申西方運同理。而己、戊兩土,也只是略微傷損印星,不會破格。

有從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時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於春月,方許大貴。否則,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貴。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命也。運喜所化之物與所化之印綬,財傷亦可,不利官煞。

翻譯:

有從天干五合化氣的角度取格的情況,需要化出的五行,得時乘令,四地支成局。比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於春天,才能說有大貴。否則,亥、未月也是木地,次等貴氣。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命造。大運喜所化的五行及其印星,財運、傷官運也可以,官殺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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