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36)

子平真詮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翻譯:

印格取運,就以印格所適配的各種格局按情況分開討論。

其印綬用官者,宜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翻譯:

印格用官的情況,最好印星透出且印重,行財運反而吉利,食神、傷官的大運,也是最好的。

小丁火注:

印格用官,身旺印強便不怕印星太過。關鍵在於“官星清純”,引申出來,便是不能重官、雜殺、遇傷。

而當適配大運,因為身旺印強,行財運反而吉利,即使財星可能損印也無大礙。而食神、傷官則可以洩秀。又因為要官星清純,如果“遇傷”則不純,雖然作者沒有直接提及,但仍然要避免傷官克官的問題。所以作者在前面提前強調“宜露印重”,印露便能制傷官,印重則能有力。

至於七殺運,不喜,一則混雜正官;二則身旺印強,遇殺孤貧,這在上一章的印綬用殺章節也有提及,不贅述。正官運,作者沒有說明,但也不忌。比劫身旺運則無大用,不如食傷。

因此行財運、食傷運最為吉利。

下面以上一章張參政命造為例簡單分析。

1、“丙寅、戊戌、辛酉、戊子”

印格,相神正官與印星之間的配合是“互用兩相得”。且日主辛金自坐祿根酉,又與正印戊土同根於戌,丙火正官則有長生根寅、庫根戌,三者皆不弱,配合有情又有力。

行運方面,依次是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等。

庚子運,庚運劫財幫身,作用有限。子運食神運,吉利。

辛丑運,辛運比劫幫身,作用有限,丙辛合是爭合,略有不利。醜運醜戌刑、酉醜半合,印運也還可以。

壬寅運,壬運傷官運,“遇傷”。壬水克丙火,傷官克官,幸虧有戊土正印在天干,戊土克壬水克緩解官星危機。寅運財運,生助官星,也不破印格,有利。

癸卯運,癸運食神運,戊癸合,印食合而無用,好在乾透兩戊,去一留一,並無大礙。卯運財運,吉利。

甲辰運,甲運財運,年支寅中甲木透幹,本要克戊土正印,有破格之勢,但是丙火化洩甲木,使甲木難克戊土。辰運印運,印重,且辰戌相沖,土衝則靈,土動克水,好在有子辰半合解辰戌之衝,只是這步運難免食傷受制。

本造整體行運早年得志,平順吉利,並無明顯破格、損貴的情形。

命主大概率是南宋參知政事張巖,生於1146丙寅年。

1169己丑年,高中進士。約在辛丑運。

1201辛酉年,任參知政事。約在甲辰運。

若用官而兼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財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翻譯:

如果印格用官而又帶有食神、傷官,大運喜官運、印運,財運和食神運不好,逢七殺運則不忌。

小丁火注:

印格用官帶食傷,要保證食傷不妨礙正官,也就是繼續保持“官星清純”,雖然帶食傷,原局也有印星去制伏食傷。但是如果再來食神、傷官,就會剋制正官所以不喜食傷運。

而財運本就是印格所忌,除非印重,用“根淺”的財星略損印星也無妨,包括上一段所說的喜財運也有“宜露印重”的前提。因此作者說財運為害沒錯,可如果印重,見財運當也無妨,又或者官星化洩財星亦可。

喜官運,助官,雖然天干也有“重官”的可能,但是有食傷在,也可以去官取清,而地支的正官則能使官星更為有利。

喜印運,同理,增強印星的力量。

至於七殺運,原局印格用官,天干再見七殺則有官殺混雜之嫌,好在是已有食傷,能合殺、制殺。至於地支的七殺,那是官星的根氣,這一點作者在之前的行運喜忌篇幅已有講解,不贅述。

下面以上一章朱尚書命造為例簡單分析。

1、“丙戌、戊戌、辛未、壬辰”

印格,相神正官與印星之間的配合是“互用兩相得”,雖有忌神壬水傷官,但被用神戊土所壓制。且日主辛金與正印戊土同根於戌,丙火正官則有庫根戌,三者皆不弱,配合有情又有力。

行運方面,依次是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等。

庚子運,庚運劫財幫身,作用有限。子運食神運,子辰半合水,吉利。

辛丑運,辛運比劫幫身,作用有限,丙辛合是爭合,略有不利。醜運醜戌刑、辰戌衝,雖有刑衝,不傷土印,印運也還可以。

壬寅運,壬運傷官運,“遇傷”。壬水克丙火,傷官克官,幸虧有戊土正印在天干,戊土克壬水克緩解官星危機,只是天干一戊二壬,雙拳難敵四手,印星並不能完全制伏傷官,略有不利。寅運財運,生助官星,好在財星並未透幹破壞印格,依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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