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27)
子平真詮命中喜忌,雖干支俱有。而幹主天,動而有為。支主地,靜以待用。且幹主一而支藏多,為福為禍,安得不殊。故曰甲用酉官,逢庚辛則官煞雜,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而又掌道印也。逢二辛則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官而攝二郡也。透丁則傷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動而午靜,且丁己並藏,焉知其不為財也?
翻譯:
八字命局中的喜忌,雖然干支都有。而幹在天,主動,動則能有作為。支在地,主靜,靜待時機作用。且天干只能代表一個而地支卻藏幹眾多,至於是福是禍,怎麼會沒有差別呢。所以甲木日主以酉金正官為用神,天干逢庚辛金則官殺混雜,而地支見申酉金則不這麼論。申也是辛的帝旺之位,辛金見地支申酉,好比是府尹也掌管道印。逢兩個辛金則重官,而兩個酉金則不這麼論。辛金見地支兩個酉金,好比府尹掌管兩個州郡。透出丁火則傷官,但是逢地支的午火不這麼論,因為丁火在天干主動而午火在地支主靜,而且丁火己土一起藏在午中,怎麼知道它不是財呢?
小丁火注:
本段重點有三個:
1、天干主動,地支主靜。生剋制化主要在於天干作用,如天干的丁辛克是傷官見官,無需引動便可以作用。而作者沒點明的是地支主論刑衝合會害等,而非生剋制化,如午火傷官不傷酉金正官,但當被三合六合引動,也會傷克。
2、只有天干同時見官殺才是官殺混雜,地支非是。
3、只有天干二見官星才是重官。
然亦有支而能作禍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本未能傷,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動,亦能傷矣。即此反觀,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會寅會戌,二者清局而火動,亦能制煞矣。然必會而後動,是支與幹有別也。即此一端,餘者可知。
翻譯:
然而也有地支能影響禍福的情況,是怎麼回事?比如甲木以酉金正官為用,逢午火本來並不會受傷,而地支又遇寅、戌,且與午火不隔兩位地支,二者半三合,午火被引動,也能傷害酉金。就從這一點反過來看,比如甲木生於申月,午火不制伏申金七殺,地支有寅、戌,二者半三合,午火被引動,也能制伏七殺。然而一定是要先有三合才會懂,這是地支和天干的區別。就從這一點出發,其他的都可以知道了。
小丁火注:
本段是在前文的基礎上,強調幹主動,支主靜。因為地支主靜,只有在地支遇到三合的時候,才會由靜變動,產生生剋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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