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23)

子平真詮

人有六親,配之八字,亦存於命。其由宮分而配之者,則年月日時,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準,適得其宜,不易之位也。其由用神而配之者,則正印為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財受我剋制,何反為父?偏財者,母之正夫也。正印為母,則偏財為父矣。正財為妻,受我剋制,夫為妻綱,則妻從夫也。若官煞則剋制於我,何以反為子女?官煞者,財所生也,財為妻妾,則官煞為子女矣。至於比肩為兄弟,則又理之顯然者也。

翻譯:

人有六親,與八字相參配,也存在於命局之中。由地支宮位劃分參配,那麼年柱、月柱、日柱、時柱,是自上而下排列。祖輩、父母、妻子、兒女,也是自上而下排列。以地支位置為準,剛好劃分清楚,都是固定的位置。由用神來劃分參配,則正印為母,日主自正印而來,取正印生日主之意。而偏財受日主剋制,怎麼反倒是父親呢?偏財,是母親的正夫。正印為母,則偏財是父。正財為妻,受日主剋制,丈夫是妻子的表率,妻子跟從丈夫。而官殺剋制日主,怎麼又是子女呢?官殺,是財星所生。財星既然為妻妾,那麼官殺就是子女了。至於比肩為兄弟,這道理又是很顯然的了。

小丁火注:

本章所談,都是常見的六親論法,主要是兩點:

1、年為祖輩,月為父母,日為己妻,時為子女。

2、正印為母,偏財為父,正財為妻,官殺為子女,比肩為兄弟。這裡是站在男命角度而言。

其間有無得力,或吉或兇,則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時日,財官傷刃,系是何物,然後以六親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參而酌之,可以瞭然矣。

翻譯:

這裡面六親是否得力,是吉還是兇,都以四柱所存在的要麼是在年月要麼是在日時的財星、官星、傷官、陽刃等食神,看它們分別是什麼,然後把六親與之相配。命局裡有什麼喜忌,也參考斟酌,六親的吉凶就瞭然了。

小丁火注:

作者這一段說的太過簡略,主旨思想是,當八字用神確立,看格局成敗救應。再以各種十神參配六親,比如財為父,印為母。則看財、印在命局中,是用神?相神?還是忌神?又或者有情、無情?有力、無力?進而判斷六親與日主關係親疏,吉凶禍福。

如官格用財印,而財印兩不相礙,“互用而兩相得”。那麼財星生扶官星,是對日主的助力。印星保護官星也是對日主的助力,這就是父母與日主關係親近,如果財印也有根氣,即財印有力,那麼父母的助力就大。如果印輕財重、財輕印重,則父母助力程度也有分別。更有甚者,八字中財印兩相礙,“互用而兩不相謀”,則可能父母失和,若財重印輕,則印星無力,不說助力,甚至有災禍,壽元有損。

除此之外,也看宮位影響,月令用神得力,月柱是父母宮,主父母得力,年柱同理,可得祖上庇廕。日柱得力,有配偶相助。時柱得力,子女有成就。

其餘六親同理,不贅述。

上一篇:《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22)-論外格用舍

下一篇:《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24)-論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