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22)

子平真詮

八字用神既專主月令,何以而又有外格乎?外格者,蓋因月令無用,權而用之,故曰外格也。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類,日與月同,難以作用,類象、屬象、衝財、會祿、刑合、遙迎、井欄、朝陽諸格,皆可用也。

名詞解釋:

類象:日與月同,天地一類。如春生人,甲乙天干,地支寅卯辰全,無間斷破壞,謂之奪東方一片秀氣。

屬象:日與月同,天干甲乙木,地支亥卯未全。

衝財:日與月同,支得三位劫刃而暗衝財星。如壬日子月,支有三子,暗衝午財。

會祿:日與月同,地支拱合正官。如甲生寅卯,支逢巳醜,拱合酉官。

刑合:癸生亥月,見甲寅時。寅巳暗刑癸日主的戊土正官,此格只取六癸日。

遙迎:日與月同,以多支遙合不見之財官。如子遙巳,醜遙巳。子遙巳是甲子日甲子時,以子遙合巳中之戊官丙財。醜遙巳是癸丑、辛丑兩日,以醜遙合巳中戊印丙官。

井欄:日與月同,庚生申月,支全子辰,對沖寅午戌財官為其所用,地支不可見寅午戌任意一字。此格只取庚日,也叫井欄叉格。

朝陽:日與月同,月令無用,生逢戊子日,以子朝巳中丙官為其所用,此格只取六辛日,即六陰朝陽格。

翻譯:

八字的用神,主要由月令來求取,為什麼又有外格的說法呢?所謂外格,大概是因為月令沒有用神可用,權且用之,所以叫外格。比如木日主生於春天,水日主生於冬天,土日主生於辰戌醜未月之類。日干與月令五行相同,難以取用神。類象、屬相、衝財、會祿、刑合、遙迎、井欄、朝陽等格局,都可以用。

小丁火注:

類象、屬象,即專旺格,曲直格、炎上格、從革格、潤下格、稼穡格皆為此類。《淵海子平》之神趣八法有類、屬、從、化、返、照、鬼、伏。前二者即本文所言類象、屬象。

本章所言所有外格,皆是建立在“日與月同,難以作用”這個前提之上的,也即月令“用無可用”,只能尋求外格,但是如果月令有所用,比如透幹、會支,則不應尋求外格,這一點也是作者之後要談到的。

若月令自有用神,豈可別尋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幹頭已有財官七煞,而棄之以就外格,亦大謬矣。是故幹頭有財,何用衝財。幹頭有官,奚勞合祿。書雲“提綱有用提綱重”,又曰“有官莫尋格局”,不易之論也。

翻譯:

如果月令已經有了用神,怎麼還能另外尋求外格呢。又或者木日主生於春天,水日主生於冬天,天干已經有了財官七殺,卻棄置這些用神而尋求外格,這太荒謬了。因為天干已經有財星,哪用得著去衝財呢。天干已經有官星,又哪用得著去合官呢。書上說:“提綱有用提綱重”,又說“有官莫尋格局”,這是恆定不變的八字論斷之法呀。

小丁火注:

“提綱有用提綱重”,“有官莫尋格局”,都是在強調月令有用神可以尋求的情況下,不能捨本逐末,追求外格。

然所謂月令無用者,原是月令本無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財被劫、官被傷之類用神已破,皆以為月令無用,而棄之以尋外格,則謬而又謬矣。

翻譯:

然而所謂月令沒有用神可用,原本指的是月令本來就沒有用神,而現在的人不知道這一點,往往以為財被劫財所傷,官被傷官所傷之類,用神已經受到破壞,都認為是月令沒有用神可用,而放棄月令去尋求外格,這是荒謬中的荒謬。

小丁火注:

月令用神確立,格局定有成敗救應,有吉神則救應可解,即使無解,也有變格的可能,並不代表無格可取而去尋求外格。而且四吉神可以破格,四凶神也可以成格,不能武斷地認為財官被傷就沒有用神格局可用,關鍵是看整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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