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耕寸集)註解(18)
子平真詮財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如食神帶煞,透財為害,財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財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財破。譬之用藥,參苓芪術,本屬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命。
翻譯:
財官印食,是四吉神,然而如果使用不合理,也能破格。比如食神制殺格,透出財星為害,財能破格。春天的木日主,火旺,見官星則為忌,官能破格。殺逢食制格,透出印星也沒功勞,印星能破格。財旺生官格,露出食神則用神雜亂,食神能破格。因為官被食神所破,印星被財所破。就好比用藥,人參、茯苓、黃芪、白朮,都是好藥材,但使用不當的話,也能害人性命。官星忌食神傷官,財星怕比肩劫財,印星怕財星破壞,食神怕印星克奪,十神之間關係錯綜複雜,每個都能發揮其妙用。弱者喜被生扶,強者卻因為生扶反而為害。衰者以制裁、抑制為忌,太旺者反因制裁、抑制而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滿足需要,並不是因名稱而有分別。
小丁火注:
此段論述十分精妙,財官印食是四吉神,雖有吉神之名,並不代表萬事大吉,可隨意使用,又或過度使用。
是否用,如何用,都以八字整體本身的需求為主。即使是四吉神,也要有的放矢。
文中所舉破格的例子,皆是四吉神為“忌神”,雖是用神,卻“互用而兩不相謀”,或者“無情”的組合。如殺逢食制格,七殺為善用神,喜制伏、化洩,食神可以制伏七殺,是為相神。殺逢食制格成立,但是再遇印星,印星制伏食神,是為忌神,它破壞相神,導致殺逢食制格敗。因此印星雖為四吉神之一,也可以破格。
其餘案例同理,前文已有論述,不贅述。
官忌食傷,財畏比劫,印財破,食畏印,參合錯綜,各極其妙。弱者以生扶為喜,強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於需要,不因名稱而有分別也。
小丁火注:
本段內容常見於通行版《子平真詮》,而敬一堂手抄版的《耕寸集》中並無相關文字。
對比本章《論四吉神能破格》及後一章《論四凶神能成格》的行文風格,參考“然”、“是故”、“譬如”等轉折詞的遞進關係,可以發現本段文字大概率是後人畫蛇添足。
且作者行文簡練,正文已有“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財破”的敘述,與本段所言的“官忌食傷,財畏比劫,印財破,食畏印”也是語義重複。
所以把本段單獨摘出來,放在最後,簡單翻譯作為參考。
翻譯:
官星忌食神傷官,財星怕比肩劫財,印星怕財星破壞,食神怕印星克奪,十神之間關係錯綜複雜,每個都能發揮其妙用。弱者喜被生扶,強者卻因為生扶反而為害。衰者以制裁、抑制為忌,太旺者反因制裁、抑制而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滿足需要,並不是因名稱而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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