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剋制化論
星平會海生剋制化論
星曜吉凶,繫於生克,生克玄機,存乎制化。故若察 其制化,辨其生克,則吉凶昭矣。凡命以生者為恩,克者 為難,制難為用,黨難為仇,餘奴為忌,是以逢恩生為吉, 難克為兇。
假如命坐巳,以水為主,諸宮皆作水論,以金為恩, 逢恩為吉。若金星在命宮,則斷受福在財帛,則貨財充足, 在兄弟則得兄弟力,在田宅則受祖業,在男女則有子,在 姣僕則得奴僕力,在妻妾,則妻妾美,在八煞則少災厄, 在遷移則出外受福,在官祿則主得官,在福德則主有福, 在相貌則主貌美,若論福之輕重,以恩星強弱推之。
以土計為難,逢難為兇,則斷艱苦,或多疾病,在財 帛則斷破財,在兄弟則兄弟少力,在田宅則破祖業,或不 受祖業,在奴僕則小人不足,奴僕不忠,在妻妾則妻妾醜, 或多疾,或刑剋,在八煞則破相壓身,在遷移則奔走路途 而亡,在官祿則剝官多厄,在福德則無福祿,在相貌則破 相。初年難關,或壽不遠,或初年不讀書,若論禍之輕重, 以難星強弱推之。
然有恩守田財而無福,有難守田財而發積者,如立命 未,辰為田宅,土計為難,泊在田宅,此土又能藏金,可
許積財受蔭,否則白手成家。如立命子,西為出宅,火羅 為恩星,守照西宮,火羅居於金鄉,縱使受蔭,限度稍弱, 便有成敗。立命戌酉為財,木氣恩星守之,西為木怒之地, 必然福輕無財,不可以恩為論。是蓋據其各宮之生克,以 為喜忌,故與諸宮喜恩忌難之義相背也。若乂究其恩用衰 旺制化能否?而入於顛倒之妙,則其用並行而不悖矣。
斯乃有顛倒之論,不可以難為兇,不可以恩為福, 如戌官立命木能生火為息,酉為財串酉宮金能克木則
恩,星受克故減其福是不可以恩為福也。
得用以制其克者,其兇可免,得恩以化其克者,反兇 為吉。是吉凶之報,雖定於生克,而吉凶之變,實遷於制 化矣。又有制而不能制者,先制其制也,有化而不能化者, 反化其化也。
假如火命用土以制水,而先有木以克上,則上不能以 制水矣。用水以化火,又以金以儻水,是水豈能為木之所 化乎?有生中不生,克中不克者,有不生卻生,不克卻克 者。生中不生,如水能生木,或木被金傷之重者,木金無 氣,不受水生,或水被土傷之甚者,水即無氣,不能生木, 故水木雖若相生,而何相生之有?是謂生中不生,不可遽 謂其生也。舉水木為例,餘皆仿此。克中不克,如土能克 水,水得金生之力者,水生乘旺,七不能克,或土被木克 之甚者,土既受傷,無力克水,故水土雖若相剋,而何相 克之有?是謂克中不克,不可遽謂其克也。
熱玩此篇,生剋制化之理,則知變通活法之意。
不生卻生,如金逢火制,本不能以生水者也。或土來 入址,反火生土,而土生金,則金卻能生水矣,非不生卻 生者乎?又土不能以生水,而土旺實能生金,則土能生金, 亦能生水,是亦不生卻生者也。不克卻克,如土逢木製, 本不能以克水者也。或火來入垣,反為木生火,而火生土, 則上卻能克水矣,非不克卻克者乎?又火本不能以克水, 而火既實能克金,則金不能以生水,而水亦受火之克,是 亦不克卻克者也。有克而不敢克,如諸星不敢犯令,令星 不敢克駕也。犯不敢犯,是餘奴不犯令主也。夫諸星既不 敢克令,則餘奴不敢犯令,令星亦豈敢犯駕也明矣。累於 犯,是主為餘奴所犯。如金命,則土不能生,火不能克, 水不能制,火木不能擋煞,制其犯,是餘奴受克,則土能 生,火能克,水能制,火木能擋煞。或謂計奴犯土,木來 臨照,何謂克奴而不及其主?蓋土計同宮,煞星來克,此 正所謂餘奴敵煞,本主得以自如,故復能生克也。然煞克 主奴,亦有分辨,如煞近奴,則為餘奴敵煞;煞近主,則 是主受煞矣。煞既克主,則奴亦得以自如而逞其生克,此
因奴主同居,所以吉凶混論,而不必分辨矣。
此言五星失令,受四餘之犯極兇,恩用之星生扶亦
無力耳,餘奴有制則主復得生矣。
有垣局臨照,無生無克,無制無化,而宿度通達,來
生受生,來克受克,來制受制,來化受化者。本宮三合,
本無生剋制化之星,而宿度有生剋制化之曜者,如木坐火 度,則來生火,火在木度,則受木生,如火坐金度,則來 克金,如金在火度,則金受克,所謂恩度恩通,仇度仇達 是也。有生猶未生,克能勝生,而至於克者,有克原無克, 生能擋克,而亦致於克者。如土本生金,火令之末,土方 受生而不能生金,則火克之勢,尚能勝土之生,所以金猶 受火之克也。如木本克土,而守照原無木克,若當水旺之 令,則能洩以擋木。而土亦受克於木矣。生克之變無窮, 而吉凶之遷靡定,須極其萬變之玄微,而研其一致之定 用,則所論生克盡造化之妙,所告其吉凶,達鬼神之機, 至命至誠,斯其至矣。生生者不生生,而不生生者能生生; 剋剋者不克克,而不克克者能剋剋。如水能生木,若水與 氣同宮,則水往生氣,而不來生其所生之木,故必無氣以 竊生,則水來生木,而能生其所生矣。如水能克火,若水 與羅同宮,則水去克羅,而不克其所克之火,故惟無羅以 敵煞,則水來克火,斯能克其所克之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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