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神應真經此卷

星平會海

玉照神應真經此卷。未有傳之於世,金陸佛

者孟子德珍兼,因傳之以公天下。

四陽俱立,定知難有陰尊。注云:陽幹者,甲丙戊庚壬是也。犯刑剋者,少年須失陰尊也。

四陽八字,天干俱陽是俱無陰乾,故云難有陰尊。

陰覆全逢,不是陽尊老壽。注云:陰乾者,乙丁已辛

癸是也。若四柱中犯刑剋者,不是陽尊老壽也。

此言四柱俱險無陽相濟。

卦逢生氣天德,合世世長年。注云:生氣者,亥卯未在亥,中子辰在申,已西醜在巳,寅午戌在寅。又生氣雲,甲木亥,丙火寅,水土申,庚金巳,陰長生。乙木午,丁火酉,辛金子,癸水卯,此乃十干陰陽生氣也。天德,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人艮、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也。合者,甲與已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葵合。人命得之,乃世世長年耳。

寅申已亥四生之局合得其所,又加天德合主有此。

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須天賤。注云:刑者,寅刑巳,已刑申,申刑寅。又醜府戌,辰刑未,子刑卯,卯刑子也。克者,謂甲乙克戊已,戊已克王癸,壬癸克丙丁,內丁克庚辛,庚辛克甲乙。是人命逢之,必須夭賤也。身主日干也,命主年幹也,非五星身命二主星也,

時來破日,支兇而幹見還輕。注云:支破者,且破辰,

子破酉,卯破午。幹破者,乃甲破戊之類是也。若時來破

日,支上見重,而幹上見輕。

以日為主不宜玻之,如人之身受傷安能任其福也。

患難官災,遠近而自分得失。注云:謂命中帶死氣刑

者多官災,衰氣帶殺者而惡難。故天干主近,地支主遠。

兩分郊戰,識取尊卑。注云:天干,尊也。地支,卑也。上克下則順,下克上則逆。逆者戰者,謂四柱中互相郊克刑戰也。

尊卑,言上下之分,地支不宜克天干也。

丙戊丁甲時運戌亥,道士僧人。注云;丙戊丁甲生人,得戌亥時,定為僧道,人命犯空亡克者是也。有氣者,或門中道士僧人也。

空亡,最為人不利,道僧之命。

魁罡見其往來加臨,獄官屠訟。注云:四柱內見戊辰戊戌往來,加臨生旺,有氣內有官星,為獄官也。若臨無

氣衰死內有刑剋者,為屠獄不義之人也。

辰戌乃魁罡之地,與官星同處則不宜也。

寅中庚甲,商途吏人。注云:寅為功曹主曹吏,申為傳送主道路。有見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又云:甲為青龍主文書,庚為白虎主道路。庚申甲寅時雲者也。

此言變胥客商奔走之狀。

子午逢之,他鄉外立。注云:子午為陰陽二路,上見庚甲者是也。

此乃上文之餘意。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注云:癸為玄武,乙為六合,壬為天后,卯西為私門。人命忌見之,主男女多奸私。

乙辛丁巳亥西,陰人之事常有。注云:乙六合主私。辛太陰主暗,丁玉女主奸,已亥赤口主口舌。酉為門戶。

故言門事,陰人常有也。

此天干地支皆陰。

幹神支墓,須詳上下吉凶。注云:幹者,天干也。支者,地支也。甲乙墓在未,丙丁墓在戌,庚辛墓在且,T癸墓在辰。凡入墓有氣者,庫也。

此言基庫有氣無氣之說,有氣為庫無氣為墓。

德合與十干相逢,親於遠近。注云:德合者,陽幹自處,陰乾在合。甲丙戊庚千,自處之。乙丁已辛癸,合神也。取幹四柱遠近而音之。

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兇。注云:寅為功曹,主公吏曹官。若運辛到,乃官墓也。內有庚金傷甲木,主因官刑兇也。

以蒸庫之理運者,行運之時也。

癸未庚中,必為盜賊亡沒。注云:癸為玄武,未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則主盜賊而亡,或盜退敗之兆。

葵為賊神且入墓,於未庚能生癸,故為白虎犯身。

火逢盛土,見庚而生自途中。注云:火若逢盛旺之土,而見庚午庚子庚辰,定在道途也。白虎主道路也。

戊已忌卯寅,休因而生大疾。注云:戊已土,在無氣休囚之地。謂戊寅已卯,或見卯未是也,主有大疾。不然,四肢風病,或癱瘓之疾。或主門戶上有大風疾之人,謂卯為門戶也。

或謂戊土死於賓卯,己土亦然。

丙丁亥子,投於江水波河。注云:丙到亥,丁到子,

如時見之,主投波河而沒。若有合而救之,一生多病眼目。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注云:庚辛,金也。巳午,

火也。如庚午日,辛巳時命見之,主男女多心血病也。

如辛庚午之例,金主肺心主火,故有此疾此言下克上也。

甲申乙酉,小兒風病肝經。注云:甲乙木也,申酉金也。木生金下也,凡日時見之,主小兒多肝病也。謂甲乙

木為肝經,故金克之,乃肝經受邪也。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注云:庚辛主筋骨,寅卯乃火生之地,來克金。如時日見之,尤忌勞骨內蒸之病也。

言木生火克金之故也。

門中有土,土金而腰腳須沉。注云:卯酉為門戶,及

主關格。已卯己酉金見之,主腰腳沉滯。

卯為日出西為日入,故以門戶言之。

甲已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注云:甲已為胸為背,四柱內見甲,又已加臨刑剋者。則主臂肢有患耳。

丙丁歲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注云;丙丁,火也。能照物象,為眼目。壬癸.水也。若歲月時,壬癸來克丙丁。主眼目之疾也。丙乃頭目,故言眼目,有水克之主有眼病。

甲乙若見庚辛,忌疾生於頭面。注云:甲乙木也,主頭面。庚辛金若來刑剋,則主傷於頭面也。依前言之。此言木被金傷,懸針破面之意。

水土同來寅卯,平生膈氣風痰。注云:凡水十為身,到寅卯,則主風疾之病也,謂木克土之故。水到寅土病死也。

戊寅已卵主日,主者必有是病。

再入天罡,小腸腹急。注云:水土到辰,為聚墓之地。再見一辰位,則主男子小腸腹急疾。女人亦血病。壬辰戊辰是也,乃為天足之位。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參詳。依經用法。注云:甲乙主頭面,丙丁主眼目。戊已主脾胃腹肚,庚辛主筋骨.四肢腎血海。又云:子醜為足,寅亥為膝,卯戊為中膈,辰酉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後,金主肺,水主腎,火主心,上主脾胃。凡五行所見所取剋日,則易災疾也。五行金木水火土也,各有所屬,各有所主之疾。

東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注云:東方龍木,不愛金也。西方白虎金位,不愛木也。如命中金木郊馳者,主門

戶出忤逆之子。謂甲申乙兩,庚寅辛卯是也。

甲乙在申西金克木也,庚辛在寅卯木旺也。

丙北王南,必見波濤之客。注云:水火相傷,各離本位。謂丙子千午甲申乙西庚寅辛卯丁亥癸巳,此皆各離本位耳。如命見之,主波濤南北之人也。

千多良坎,道士須尊。注云:壬癸,水也。坎者,子也。艮者,醜也。謂子兒為宮觀,如壬癸立於子醜。及水多空亡無氣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也。言水多居陰也。

戊亥連陰,家生盜賊。注云:戌亥為天空,壬癸為盜賊,主門戶中出盜賊,謂工戌癸亥全是也。

旬中空亡,乃甲子旬中空戌亥。

醜中立癸見甲而釋教之人。注云:醜為十二月之盡。其中立資,甲為十干之首,寅立於甲寅。為功曹為道士,

醜寅為隔角。上帶休囚無氣者,為僧道耳。

但凡僧道之命,皆以休四空亡者為是。

乙犯天罡,陰人媒氏之女。注云:六乙生人卯辰全者,

主門戶出陰人、媒人、生婆、藥婆也。

太乙為甲天顯辰位也,卯門戶也。

陰木乙同來寅卯,定出長髮師姑。注云:甲乙生人,

見寅卯是也。或甲寅乙卯全者,定是長髮師姑,木多繁盛矣。

庚辛申酉同方,人必亡於兵刃。注云:庚辛申酉金者,或於旺鄉,或於酉醜全者。更運行至申酉之方,見兵刃而亡。

此言金見金,而又見金如兵甲之相遇,主有是事。

當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傷,歲刑足病。注云:六庚為白虎,見寅卯也。謂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輕。歲刑者,謂庚寅日,歲到丙申是也。當有口舌官事,如克身,當憂足病也。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難安。注云:六丙為朱雀,六壬為天后。如命見之,難以安靜。主有撓括之事,啾唧不安之象也。

此言水火相遙,不能濟而反為害也。

戊已朝仁田宅,而腫瘡獄訟。注云:六戊生人到寅,六已生人到卯。或見甲乙,則主田宅獄訟之事。

言戊寅巳卯又逢甲乙之運,主有此故。

癸丁加於幹位,鬼賊心血常行。注云:六丁六癸,防

小人。鬼賊郊侵,及見心血之疾是也。

青龍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禍。注云:甲乃青龍到申,或見庚。乙六合到酉,或見辛。主尊長陰小人之災患耳。

言青龍逢白虎本相剋,主有此。

太陰失路,多生婦女之憂愁。注云:六辛為太陰,

到無氣之地。多防陰人災害,故憂之,卯日辛絕。

太陰主女人之象,生路者言不得旺相在休囚之位。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於身厄。注云:六壬為天后,見辰戌多見寅者,主身厄難也。謂水到寅病,辰戌土克水也。

六癸還生,四柱旺相。鬼賊奔流,休囚腎病。注云:六癸到亥子且上無土者,主奔流而不定。在休囚之地,主

腎病也。六癸為么武,為盜賊也。

言陰水之多相會如是。

休囚十干墓死,而久病之源。注云:取四時休囚墓死

之地而言之。謂五行中受克處是何病。注已詳前篇。

月德雙加有合,而十分作福。注云;寅午戌丙辛月合

月德,亥卯未甲已德合,申子辰丁壬德合,巳酉醜乙庚德合。若單見月德者,乃有德行貴人助之。

月德主福之神,重見之者與人作福。

見陽幹而貫上多升,遇陰乾而陰人財力。注云:凡見月德陽幹者,主貴人扶助接引也。見月合者,主陰人財力也。

陽幹主男,陰乾主女,每月有一天神,主一月之事。

尊電同視,十宮所主何神。注云: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十二宮所主神者,乃十二月將之名也。

三限見詳於四柱。注云:謂年月日時分於三限,言其貴賤吉凶也。

鬼從生旺,後生兮,貴氣崢嶸。注云:凡四柱中遇鬼

逢生旺之處,及主貴氣崢嶸。

鬼即官也,衰者為鬼,若行旺地作福。

進退幹者,識辨兮,要明得失。注云:若支生幹,則進。幹生支,則退。則明其平生得失也。

全逢本卦,相應而自出尊顯。注云:木人得亥卯未,金人得巳酉醜,火人得寅午戌,水土人得申子辰。又云:木寅卯,火巳午,金申酉。水亥子,土四季。皆本卦也,更逢生氣者,乃富貴矣。

五行得生旺本局,自然害責。

返戰無功,定乃出軍人作賊。注云;火得申子辰,水得四季土,土得亥卯未,木得巳酉醜,金得寅午戌。又云:火人得亥子,水人得四季土,上人得寅卯,木人得申西,金人得巳午。但卦克本身者,定出軍人作賊也,

命前臺月,再立基墳塋。注云:凡命前犯臺月居旺,再立墳瑩。謂陽幹前一位,陰乾後一位是。

以命前一長見之。

命後一辰,家宅難尋。注云:凡命後一位為破宅。陽幹後一位,陰乾前一位。如命後逢之,家宅難為建立。見

之難立家宅也。以命後一辰見之。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多憂。注云:如西戌全者,多與小人奴婢憂患耳。

如四柱有酉戌全者。

丁旰翼坤,女子詩書好酒。注云:丁未好酒之女,丁西孤女,丁巳詩女,丁卯玉女,如丁未丁衛生人見全者。主女子好色酒詩書,貌美之女也。

兵坤女人所繫之卦,又逢此等是也。

龍常未亥寅卯同,經商利賂綿綿。注云:謂青龍與太常。有亥未寅卯者,主綿綿利賂之道也。龍常未亥,常為酉,酉為太常,取辰酉相合。再加寅卯,經商利賂,綿綿不絕。辰為責龍,酉為太常。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煙花之女。注云:甲乙,木也。壬癸,水也。謂水木太和,則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門戶出煙花之人。故水旺則泛,木盛則花繁而無實也。

取水之色水之清,故以此理喻也。

艮金瘦小,離坎高雄。注云:醜寅,艮也。申酉,金也。主生人瘦小。離坎者,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氣,主生人高雄也。

木屬金,其質不廣,故云瘦小火炎,高水勢廣故云高雄。

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瘡。注云:謂丙丁火多而到申西之地,主口舌生瘡。壬癸到寅卯亦然。

子午陰陽盛衰,兩分卦兆。注云:子午為水火,卯酉為金木。不可盛,不可衰。盛則太過,衰則不及。火太過則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則滅光。水太過則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則有滯。木太過則繁榮,繁則不實,遇金則傷折。金太過則兇,遇火則消溶,土太過則晦,遇木成瘡。大凡五行,只要平均而已。此言太過不及之論。

南多北少,家敗破人亡。注云:謂多見丙丁已午,而少見工癸亥子。只有晝而無夜,乃陽多陰少也。

命中有東南西北分晝夜全者、主大富責也。

反此之方,男女消落。注云:謂多見壬癸亥子,而少

見丙丁巳午:只有夜而無狂,乃陰多陽少也。

東方全見,妻兒則難保長春。注云:凡見甲乙寅卯辰,則妻兒難保長春。

此言甲乙一氣,秀氣雖然富貴,未免克類子之憂。

西旺東衰,金盛則家不吉。注云:凡見庚申酉戊,則傢俬不吉也。

癸王亥子,工巧之人。注云:凡見癸亥壬子水也,主

一生為人性巧也。

水主智人,桌之多巧。

癸甲王金,胡人狡佞。注云;王癸,玄武也。甲主胡,壬金,太常也。如見,主人胡。謂旺金生癸水,故狡佞也。

月胎歲合,祖立他門。注云;如月胎與歲合者,祖上立他人門戶也。

月胎所受胎之日也,與年合者年為祖墓。

歲日朝時,自身舍立。注云:謂歲下與歸時合也。如庚生人乙日時,丙生人辛日時。主自身舍離本家,人贅之類。

合分內外,取於進退之方。注云:有內外合。謂甲生人得已日,此為內合。若柱內除11上有別合者,為外合也。

內則主進,外則主退也。

略見其強,足見妻夫之勢。注公:夫立予旺相之地,

主夫強盛。若妻立於旺相之地,主妻強盛。

男以財合男女以官為婁。

合逢四柱,後來妻再產兒郎。注云:凡四柱中,見合

在天干,乃相合也。主後妻再產兒郎也。

我合他者,郎妻也。

隔合居中,妻子財間須見破。注云:假令丁日見戊癸,年上見壬,乃隔了合也,主妻破散。謂丑日卯時,辰日午時,未日酉時,戌日子時,生上合天干也。

四柱有合者,一柱為隔合。

造於偏地見多,而二姓三名。注云:若合在無力之地,臨破絕之鄉是也。假令乙庚合在醜寅之地,又見戊癸合在亥戌之地。主二姓三名人也。餘仿此例。

此言合之不得力也,主勞他人而立身之命。

時日暗投逢合,孤兒義女。注云:假令癸已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但時日上見暗合者,主孤兒義女也。

日主己身時,主兒女。

地刑所見,次母所生。注云:次母者,申子辰人見戌,已酉醜人見未,寅午戌人見辰,亥卯未人見醜,如犯兩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壬丁於命敗之鄉,出於偏房外妾。注云:壬為天后,主婦人。丁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會,此二幹名私門,主邪*身不正之人也。故主如婦少下奸妾之所生也,命敗者,甲人見子。

如木敗子、金敗午、火敗卯、水土敗商之例。

幹合身敗,須信男女娼*。注云:凡有幹合身到敗地者,主男女娼*也。謂丙寅人得丁卯,火到卯上,謂之敗地。餘仿此。

甲子,木敗,癸酉,水敗、庚午,金敗。丁卯,火敗。以日於為身,有合文遇敗地是也。

身到旺鄉,有鬼者自須貴顯。注云:如命到建旺之地,上帶官鬼者,主榮貴顯達。

旺者,如甲木到寅卯之地也。

坎離子午丙壬,重見兒女雙生。注云:子午為陰陽之路,丙為長男,壬為長女。丙丁到寅,火長生之地。見三重者,主雙生男。壬癸到申,水長生之地,二三重者,主雙生女也。

丙火為男陽也,壬水為女陰也。

時與胎運月合,必須延月而生。注云:生時與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胎者,受氣也。癸卯戊寅與癸,合日與胎。

言受胎之月也。

辛多旺相,老婦長年。注云:六辛為太陰,主婦人臨

旺氣者,定主陰人壽長也。太陽氣旺故。

金盛逢刑,非法亡沒。注云:金臨盛旺之鄉,來克身者,主非橫殺傷亡歿也。假令甲日見庚,臨申酉之鄉,米克者是也。

甲逢千癸,生於江水之中。注云:假令甲生人得王癸,或申子辰之地,主生於匯水之地中也。

遠泛他鄉,孤木柱逢多水。注云:謂木生人逢三重

水在旺地,主漂泛,謂水多則泛耳。

辛乾丙巽,術士醫流。注云;戌亥為天門,乃天醫。辰已為地戶,乃地醫。丙藥醫師,乾為天門,巽為地戶,

辛金為針,丙火為藥。故有九流之人也。

醫卜卦命,僧道之術。

陽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注云:假令陽幹人謂

之克者,見倒食刑剋,天敗是也。則主頭面眼目疾。

甲丙戌庚壬為陽幹。

旺中戊己,兒孫後代為官。注云:謂戊已土在盛旺之鄉,主兒孫為鄉里之官也。

言戊己土旺展戌醜未也。

太乙與神後休因,陰謀爭訟。注云;太乙者,已也。神後者,子也。子主陰*,巴主爭訟。謂人命有已子全犯

休囚者,主陰謀爭訟也。

子已中支辰休,四故有此也。

五陽前建,定出清官。注云:甲乙丙丁戊為前陽,在建陽之地。上臨官祿,主門出清顯官人也。

陽宜順方責也。

五陰後逢犯刑空,盜賊非橫。注云:已庚辛壬癸為後

陰,如犯刑空害殺。主非橫事之災也。

相沖壬戌,丙戊居墓者兇。注云:謂壬戌上見墓。內辰內戌戊辰戊戌是也。

此論陰陽前後,如子醜寅卵辰巳為陽,午未申酉戌亥為陰也。

辰多而鬥訟官嗔。注云:辰天羅,主鬥訟也。

戌見而兇頑小輩。注云:戌為地綱,主虛詐小人也。

旬中六甲,多主尊榮。注云:謂甲子旬得甲子。餘仿此。若在有氣,主建官星之地,則主尊榮之人也。

六甲旬中生人,又得申子、主人尊重。

天罡如逢日時,散失人口。注云:木盡為天罡,六癸是也。人若逢之,定主散失人口也。

木逢金盛,配遞兒郎。注云:若木人逢金盛旺來克者,則主兒女配遞他鄉,而不得力也。

此言兒女宮,有此則準。

金上安土,門中耗散。注云:卯酉為門戶。凡卯酉上見土,為隔間之病也。謂門不通,有耗散耳。

五行太過,復為怯敗之根宗。注云:太過與不及,巳注前篇。

三命建元,推詳強弱之正道。注云:凡命要均平,不可太過不及,升降之氣,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者,各得其正也。謂本家得亥卯未及寅卯是也。更要均平耳。

八方之卦,能推陰女盛衰。注云:八卦推婦女之象。乾者,陽也,主父公。坤者,陰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長男,坎中男。巽長女,兌小女,離中女。凡女命在死絕

無氣之地,定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幹合,或王癸亥子水多者,及生旺之地,則為*賤之女也。金水多者亦是矣。

以卦之喻。

一路九宮,更辨陽男得失。注云:九官,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是也。將四時上下之類,若合多少起便從所得之宮起之。-吉、二宜、三生、四殺、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假令甲子一十八數,除九外震為官也。陽人順,陰人逆也。

人逢建破,妨害尊卑。注云:凡人之命,犯月破,主入妨尊卑,謂月建衝者是也。以破害相成者論之。

癸已與乙卯庚申戌亥,九流之士。注云: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克。又庚申白虎守道,戌亥天門之象,主九流之人也。

各推前五,祖宗遠後代皆知。年前五位知祖,月後五位知父母門戶。日前五位知已身妻,時後五位知子孫。

又論雲,各推年月日時,前五位互相推之,父母兄弟妻妾子孫。臨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已。

年為祖、月為父母、日為要、時為子息。

丙丁多或到深山,陽孤陰亂。注云;寅山火多,主門戶中出,陽人孤,陰人亂也。

賓乃艮宮民為山,丁兩又生實又主火,故曰陽孤。

已庚同會,女子聘婷。注云:女子命,是己庚在旺相之地。出秀麗娉婷之女,謂庚日己時,己日庚時平月。乙炎旺相之鄉,男子和明進顯。注云:乙庚,真金也。

在旺相之鄉,主男則有和明進顯也。

庚主剛堅男子,生之有顯。

空中有合,門生虛道閒人。注云:幹合支合三合上帶

空亡者。主門生虛道閒人。

貴多合多空亡帶之,主有是說。

丁已與丁卯各生,門內官人進納。注云:丁與壬為德合也。故有丁卯丁巳丁亥各主旺者,主門戶中出進納官人也;

上居四季見全,而多有田林。注云;辰戌孔未上見土者、生旺之氣,而有用園也。

此言土多生萬物也。

四柱五行,定於內外。注云:子午卯西,定四方也。卯辰已以東為內,以西為外。西戌亥以西為內,東為外。午未申以南為內,北為外。子醜寅以北為內,南為外也。

命之前後,陽前陰後五辰,定見家宅禍福。注云:陽命前五辰為宅,後五辰為墓。陰命前五辰為墓,後五辰為宅。假令甲子陽命人,前五辰乃巳為宅,後五辰乃米為墓。若大小二運,太歲到此位。論生克門戶,有何災福面言之。

以宅差而論。

生逢兄弟不相親,終見郊爭。注云:同類者為兄弟,

若內戰並刑剋,終見郊爭也。如甲見乙順,乙見甲逆。餘推此。

甲見乙為敗,乙見甲為劫,敗主兄弟郊爭有財多者不覆。

父子夫婦親外,皆同前法。注云:父子兄弟孫之法,乃命中取用也。如先見甲,後見乙。先見子,後見醜,為順。先見乙,後見甲,先見醜,後見子為逆也。

視於日時,識辨子妻。注云:視乎日時之上,識辨子妻。若在生H前歲大,生日後歲小,時前後同也。

日干為妻,時幹為子,時支為女:

觀其胎月,知於父母。注云:胎月之上,推其父母也。受胎之月為父母害。

巽離吐相,丙丁俱全,足見高門。注云;凡丙火丁火

在已午之上,足見高門也。謂臨祿地故也。

丙祿在巳,丁祿在午,之故也。

千癸庚辛,土木同法,亦當貴顯。注云:甲乙寅卯,戊已巳午,厭申辛酉,王癸亥子。當為旺相之地,亦貴顯。

刑衝破害戊辛多,定出軍人。注云:若戊辛人犯刑剋破害,主為軍人。謂戊中有長生金,辛亦金也,金主武,白虎也。謂戊寅日,辛酉時,戊申辛巳亦是也。

戊乃辛之母,金為白虎旺相之故。’

從魁與亥木,丁辛遇太常,酒家利路。酉從魁,酒神。亥登明,漿神。已太乙主酒家。未小吉,主酒食。未太常,主灑食。假令未亥已見辛丁者是也。

子平雲、亥乃神漿,遇酉金乃嗜杯之客。亥逢金盛,攤患長生。注云;亥木長生也。逢庚率申酉盛旺之金,而克亥木。主攤患之疾也。

水立金中,門生陰病。注云:凡水到申西庚辛上,或合巳酉醜乙庚之鄉,故主門生陰病也。此有金又生水之故。

太沖辛乙無氣,而道士抽簪。注云:謂卯酉上見辛巳相剋,或臨無氣之地是也。故卯酉乃日月之門戶,又主陰私。而道士抽簪也。

從魁辛乙相加,主還俗和尚。注云;乙酉見辛卯,辛西見乙卯應也。故乙沙門為辛舍,而還俗也。

酉為從魁以乙辛卵酉干支犯者,主此故也。

辛亥來卯上,定生展缺之人。注云:乙卯,木也。主頭面之病,故缺唇也。謂率卯目時有者是也。

辛亥生人有乙卵木日時,謂帝金克乙木也。

酉上逢丁,後須絕嗣。注云:酉為門戶,主後嗣。絕謂旺金,被長生陰火克之。主絕後嗣也。

戊已如生四桂,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壽。注云:戊已土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長生之地,逢建吒,主有壽算也。

土主人豐肥,又遇長生旺相也。

庚辛向無火之鄉,出不義軍人孤女。

注云木仁多則空仁,謂火旺繁盛;有花而無實也。假令甲乙臨亥卯未之地,或用乙有寅卯之地也。金主義,若無火獻則不成器,主人不義。

有氣逢官,定為顯赫。注云:甲乙木在有氣之地,逢

庚辛金為官星,定主顯赫也。

甲乙木在旺地,以庚辛為官則榮矣。

十干五行,見同上法。注云:五行十干在有氣之地,逢官克是也。

癸千旺中,必須流落。注云:故水多在旺地,多主飄

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水無土提防,主人流落。

盛則太過,小則不及。已注前篇。

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兩升。謂寅申巳亥,五行長生之地。幹旺清主文,支旺清主武。

四柱見之有旺,則門中生貴。注云:子午卯酉,乃五

行旺地。陽幹清,陰支濁。則主門中生貴子也。

木旺於卵、火旺於午、金旺於申、水土旺於子。

季中全犯有氣,而庫藏之官。注云:謂辰戌醜未,乃五行庫印之鄉。上見有氣者,而為庫藏之官。

我去刑辰,必主兵法之任。注云:若日去刑年月時,兵刑之任。歲月時若來刑目,則主犯兵刑厄。

我者日干也,以日干為己身故曰我。

乙庚旺相,方外聲名。注云:金主聲、若臨相之地,

而四方之外有名聲也。

戊癸炎輪,多生禮德。注云;火主禮。若在旺相之地,多有禮德也。

戊葵化火故云。

丙辛真化,水盛陰*。注云:水主智。在旺相之地,主陰*之象。

甲已同郊,郊之有信。注云:十主信。若在旺相之地,主有信行也。

甲已化土,故以土言。

丁王化木,旺多仁義。注云:木主仁,在旺相之地。

則主有仁義也。

丁壬化木,故作木言。

諸卦吉凶,視於遠近。已注前篇。

木中有土,鬼怪當聞。注云:謂戊寅已卯是也,或先

見木後見土之類。主有驚恐怪異耳。

金上安在,門中虛耗。注去:庚寅辛卯甲中乙酉是也,則主門中虛耗。

卯酉為門戶也。

火加金位,孤獨貧窮。注云:如火命人到電酉之位。主孤獨貧窮也。故火無西向之說,如本生無財,如窮人入寶藏。

火到水鄉,女人癱瘓。注云:謂辰全到亥子醜位;則

主女人有癱瘓之疾也。

火陽也到水地,:陰盛也。

巽離同住乾宮,世出冷勞男子。注云:謂內午丁已到戌亥之地,則主男子患冷勞之疾。故已亥為滅衝地擊·內

丁臨旺盛之鄉。

丙午丁巳土若到戌亥,則主此疾。

際內王同居震位,陰陽*亂之宮。注云:丙長男也,王

長女也。卯上謂之私門,凡命中見之,則男女不正也。

此言丙壬生人,遇卯時謂之入私門。

木入煙中,疾為下小。注云:寅卯木,甲乙木,到巳

午火鄉。謂木入煙中,主為小下之人也。

旺相休囚.問於進退。已注前篇。

王:來朝申有費官,中女須榮。注云:壬生人,到寅上

逢官星、須主榮貴,故子為中女也。

寅中有甲木,又成為官也。

胎月朝時建旺,則祖先富貴。注云;謂胎月俱來朝生

時.又臨建旺之鄉,則祖宗富貴也。

三郊四聚,因官而借出其名。注云:謂歲朝月,月朝

1.H朝時。五官鄉祿馬朝拱,自有貴人接引成名耳。

四柱有官祿郊馳責人接引者,主此大貴。

帶刑全申已寅,定有官刑嗔訟。注云:寅為功曹:文章書曹吏。已為太乙主官訟,申為白虎主刑,則主有官刑訟。

自刑重見,自死自兇。注云:辰午酉亥為自刑,若更內戰克,臨死地,兇也。假令丙申日丁酉時,謂丙火引於

西上,火絕死之地則兇也。餘仿此。

子卵相刑,門無禮德。注云:卯為三元之戶,子為水

神之元。如命見之,則主無禮德之人也。

醜逢戌未犯支刑,肢病難痊。注云:醜為金墓,戌為火墓。各持墓之靠元有傷,主四肢之病難痊也。

此以金墓火人之理。

辰卯相加,必有獄刑腰腳。注云:辰為天罡,主獄事。卯為太沖,主私門。謂卯木克辰上,必有獄刑腰腳之病也。

寅來加已,子孫憂勞熱燒身。注云r寅木也,已火也,謂木入火家之象。又寅有長生火,克陽金長生之地。如命犯之,主子孫有癆病發熱也。如不然,則有火燒身之病也。故寅刑巳也。

此以寅刑巳木入火家,主身悲火熱之疾。

已立功曹,必見兩宮所失。注云;乙巳,十二辰中。太乙為尊,被功曹所刑,有犯上之過,有所失也。

午逢醜位,久病內氣之災。注云:午旺火也,醜金墓也。故旺火克墓中之金,主久病內氣之災也。

午與醜相穿也,此為六害之救。

醜人炎陽,必有四肢深厄。注云;醜,金也。炎陽,火也。謂火克金也,必有四肢深厄,謂辛丑見丙午火是也。

子臨井宿,鬚生脾胃之災。注云:凡子遇未上相穿,又未乃井宿也。子旺水臨未,又主有脾胃之疾也。

此言子未相穿之故。

未到子鄉,定見尊兇婦厄。注云:未,小吉也。子,神後也。主婦人及主尊人須有厄也。

亥申二勢爭強,不久道路散失。注云:亥申恃臨官之勢,亥陰賊,申傅送,主爭兢道路散失之象。

建逢酉戌克戰,鬼賊門病終優。注云:酉為門戶,逢

戌墓之火,而克旺金。主門戶上有鬼賊,小人相害也。

西戍相穿之故。

旺中有卦本全,而出自清名。注云:亥卯未生春,巳西醜生秋,寅午戌生夏,申子辰生冬。土生於辰戌醜未也,謂各有本卦全者。有氣旺相,富貴之人,清名而出也。

此言五行各得其局也。

五卦頗同,文武兩班自顯。注云:水土主文,金火上主武。如各得本卦,主貴顯也。輪兩本而言之,謂木人得

寅卯亥甲木是也。餘仿此。

亦謂五行得所之故。

分三辨五,旺相兩名。死因休廢,為卑賤也。注云;分三主,辨五行。論旺相富貴,死囚為卑賤也。

子來合醜,宮觀閒人。注云:子為華釋之宮,醜為雲室之人。子合醜為順;醜合子為逆。凡命得之,則宮觀閒人也。

子醜相合也,子合醜為順,醜合子為迸,但以日於為主。

醜到子鄉,復為貞吉。注云:醜房子觀房可熟,觀人不可熟。故醜人合順子為貞吉也。

玄朝寅位,滋養外人。注云:亥為長生木,寅為長生火,故木能生火。又亥壬水能滋甲寅木,亥合寅逆也。故滋養外人矣。

此言寅與亥合之故。

寅入天宮,顯然之兆。注云:寅木就亥水滋長之兆,

故寅合亥順也。

寅主見亥合,亥為天客。

天魁到卯,破敗土田。注云:天魁有辛金而克乙木,而破敗山土也。

木入天魁,復為吉兆。注云:天魁,戌也。木,卯也。故卯合戌為順也。

此言卵戌相合之理。

酉朝罡上,金土兩和。注云:酉金合辰水土,則兩比和也。

此言辰酉相合。

盟到金中,和中有訟。注云:天罡辰也,金乃西也。辰中有乙木,兩中有辛金。然先和後訟。

已刑傳送,道路長行。注云:傳送,申也,為道路。

巳刑申,則主道路長行也。

申到巳中,行人返復。注云:申,金也。巳,火也。

申合巳為逆,故於人返復也。

未午合分得失,未吉年兇。注云:未逢午則吉,謂土逢火生也。午逢未則兇,故午火見未土而晦滯。

未與午合,未主太陰午主太陽。

全逢下克,四親孤,尤忌二尊。注云:若下俱克上,尤忌父母。則兄弟妻子孤膜也,上下相剋。謂甲申戊寅之類。

如甲申日申中炭金旺,乃金克木也。

復克於止,多常退陰人小口。注云:若上俱克下,則

主常退陰人小口。謂庚寅丙申之類也。

王來克下官嗔。注云:若三來克下者,主官中嗔訟也。支幹有三克支申一者,主有此。

三制上時鬼賊。注云:若三下克上,則有鬼賊之害也。

二上二下同類;則慮妻財之事。注云:若二上二下,

互相郊克者,則憂妻財也。

以日於為主我也,以地支為彼。

一克論於勝負,尤分彼我之情。我克彼則青,彼克我則兇。

四時明辨吉凶,災福自然明矣。注云:四時者,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王癸,辨其生旺休囚,則明其禍福矣。

幹要天分,支言十二用。注云天分十干者,甲夷、乙齊、丙楚、丁蠻、戊韓、已魏、庚秦、辛趙、壬燕、癸狄、寅燕、卯宋、辰鄭、巳楚、午周、未秦、中晉、酉趙、戌魯、亥衛、子齊,醜吳也。

天干有十,支有十二用。

地理山罡,足見清濁之用。注云:故地理山罡者,謂子寅辰午申戊為山罡,醜卯巳未酉亥為地理。陽支清,陰支濁也。

子寅辰午申戌為陽故為山罡,醜卵已未面亥為陰故為地理。

大小兇衰,四神吉者,更兼蒿里。注云:四神吉者,

乃甲丙庚壬也。蒿里者,乃墓神,謂辰戌醜未是也。

上推日月山河,中見人之內外。注云:甲主日,乙主月,丙主天上,丁在地下,戊主山,已主城,庚主國,辛主人,工主水河,癸主海。又云,甲主頭。循環人卦之內·總推各該五行。注云:乾金老陽,八卦巳注前篇。真五行,謂甲已化土之類。

將十神言其面色。注云:甲青乙薯,丙赤丁紫,戊黃已紅,庚白辛淡白,壬黑癸綠。詳日時幹上。言其面色也。

地支神見,身貌俱詳。注云:支神生旺為大,休囚為小。卯酉為瘦,子午為雄,詳而言之。

幹傷定頭面之災,支損者四肢為患。已注前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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