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禪師天元賦
星平會海一行禪師天元賦
三才既定,五氣混同。分之逆順,賢者皆通。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為三。五氣,即金木水火土之氣,混同於中。當以陽順陰逆分之,然後可以論命。
三才、盤古以天地人分為三才,故以盤古為三才首君。
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甲乃陽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陰水也。猶石泉地中之脈,不泛不浮。甲木賴之以滋身,方得榮茂,而可以活生。癸為甲之母,母子相賴,則衣食自然豐矣。且甲生於春,自然承旺。生於冬則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矣。
癸水,能生甲術江乃陰生陽色,如人之得母之庇陰,此可以得父母之力斷之。
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乙木乃陰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發生成林,藉壬水以養。壬水,陽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損有根之木,雖多又為淹沒,不能飄流,猶樹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賜祿位高崇,理必然矣。
乙木,若月桂在天有水不能泛之,宜雨露可以滋之。
丙乙郊會,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成才業。丙乃陽火也,乙乃陰木也,陰木生陽火,此為相生之義。且乙為丙之母,丙為太陽之象,在天為日。在人道為律、為父、為夫,主剛毅不屈。有文明之禮,又得乙木生之。是謂郊會,退其光輝,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壽考焉。
丙主文明,又遇乙生之,又加其福壽矣,但遇壬水會局上下相剋,則損其身矣。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戊為陽上,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為印綬,且土無正位,寄生於火,乘旺於四季。辰戌且未之方,故以土為山谷,若土居山谷之間。
自然有威。以命理論之,亦頗為福矣。
取相生之義,故如此之美。
已郊丙兮,象龍得風雲之勢。陽火生陰土,陽生陰之義。猶父生女之象;丙為已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
如龍之得風雲之勢,任其自如也。豈不為富貴也哉。
取土為印,斷之為慈善之人。
庚逢己上,官祿有餘。庚金以己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則敗其身矣。要有上以生之,則為福矣。若運至十亦可,若七太多,則埋金質,亦無福矣。又以中和為主。
辛到戊鄉,衣食自足。辛金遇戊土之鄉,是為父母之邦,豈不為得所哉。且金賴土生,土盛而金埋沒。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運。原無印綬,忽遇印鄉,如逢父母,則快如也。辛陰金戊陽土,陰陽相生何其美矣。
千辛得會,福壽無疆。壬水賴辛金為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工水生於夏,則無根矣。若逢辛運之方,謂之福壽無疆。癸庚相逢,偏饒伏馬。
癸水以庚金為母,如以癸幹日,四柱有庚金為印。如無丙傷之,則主人多僕馬富厚。柱中無庚印,或運至印綬之方,亦可為榮矣。
癸庚相逢乃金水相生之養,主人聰明好色之斷。
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為唐符國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為人君,則為王侯之貴也。唐符國印之星,惟張果老,
通玄先生命理。專用此二星取貴。
符印二星無克害,則為清高。
衝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祿星者,官祿也。子平雲:用之為官不可衝,用之為祿不可破。破而衝之,兩相為害。雖有威權,遇之則避身退位矣。
甲用辛為官丁,火破之,則為害其官也。
陽木甲逢庚敗,枝梢不得無傷。甲木,陽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枝體也。剝削太過,木之受傷,以人命喻之,主行筋骨疼痛之疾,豈能獲福哉!若行火運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此以太過不及之論,言人之一身受傷,則己身不能為福斷之。
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此言陰克陰之故。乙為陰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於地,是為陰克陰,若木主有氣,則不畏也。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損枝耳,不能害身也。
炎炎丙火,遇工而赫赫無光。內火,陽火也,取日之象,懸象在天,昭然光顯。壬水,陽水為江海,寂然在下,豈能克丙乎。但於運行郊會相濟處克之是也。或水到火鄉,火到水鄉相制者,是為此論。
丙火遇水會局,則有傷害之謂,若不會局亦無害也。
燦燦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陰火逢陰水,本雲相剋。
丁火為星光,懸象在天。癸水在地,為泉水,豈能克天上之丁?以理論之,丁行癸鄉,癸逢丁運,兩相會合,則為相剋。其理然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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