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十二宮所守活變看法
星平會海論十二宮所守拱照活變看法
凡看五星之法,須是排定太陽,以生時加在太陽度 上,則知安命在何宮,方為端的。須是以度主為要,宮主 次之,蓋宮主州郡也,度主縣邑也。由縣而州,縣為切近。 二主須要生旺得時為妙。凡身主切於命主,度主切於宮 主,夜生人重身度主,日生人重命度主。經雲:身好命不
好,有福無壽。命好身不好,有壽無福。
安命以太陽度為主,以生宮加子上順數,本人生時逢 卵正即為命宮,是何宮主也。
凡論命之法,先觀立命何宮何度。以官為輕,度主為 重,最怕外星來克命度者為忌。或宮主克度為輕,或加吉 星,反有利名之許,又看三方對沖生克亦然。宮主失纏者, 生平減力,度主失次者,祖業難招。若限強有力者,主發
財。故曰;命弱限強,如枯苗之得雨,此之謂也。
三方,乃申子辰寅午戍亥卯未巳面醜之類,對沖者宮 之相對者。
看命務要求其主星。命度命主,身度身主,須看強弱, 以論禍福。不必主星一一高強, ---得地。經雲: 一星得 地,終為貴顯吉人。又云:使一星背而莫救其非,縱群曜
吉而莫能為福。又云: 一宿加臨,此命永為吉慶。譬如五
七官員在任,不必員員識面。其中一員官得力,則侍從州 郡,莫不刮目。觀星當以理明,推其次第。
上一段以天生人物論之,假如唐之狄梁公在朝,天 下士夫稱為斗南, 一人舉賢推能士大夫,稱之曰桃李盡 在公門,即此之命也。
看命須看四正為緊。或日月照四正,金木照四正,福 祿照四正,及用星居四正之位。皆是貴顯受用之人。又有 火羅計孛守四強,及化得好者,皆為合格。若是刑因暗耗
等星,守於四正宮中,而逢刑位剋制之星。皆主破敗。
四正者,如寅申巳亥子午卯面辰戌醜未之方是也。
凡日生人以太陽為重,夜生人以太陰為主。如太陽逢 惡曜晝生,如太陰遇兇星夜誕。合此者,無不貧夭。如日 生吉宿逢陽,夜生吉星釣月。有此者,無不富貴。猶當會 合十五度中為切要也。
十二宮皆要詳看,先看其宮,後看其主。凡宮為祖, 起星為己。且如田宅宮,忌破空亡劫耗守之。若起星居高, 無祖業,自創成。若宮好,主起不好,雖有田宅而不能受 用,革故鼎新方可。若五星本壞,將四餘代用,主宅屋不 新,亦不堪高廣也。如妻主壞,以四餘代用者,主無正妻。 或重婚。如子主壞者,或非親子,又看其主,主起遠近何 如。加祿貴主旺則吉。餘宮例此推。
四餘者,五星之奴,如氣孛羅計也,雖為惡曜若得
地,亦為善用也。
十二宮中主星,雖有定位,然以本主考之。則釣起飛 來,滿盤活潑潑的,低昧者弗思本主。而拘於星曜,乃專 日月之夾拱。福祿之貽照,官魁之引從。金水之秀麗,木 氣之慈善。凡此類者,便以為吉。才見金寅木子,水戌土 巳。火入金鄉,金乘火位,晝火夜七之類,例排為兇,殊 不知一宮之星,自有六七等議論。隨其所纏,品藻淺深。 斟酌輕重,生成剋制。無窮妙用,豈可以一言而盡, 一途 而拘哉。蓋觀星者,遇一命在目,便是一公案在前,必用 明斷。如快刀剖竹,無纖毫疑滯。若胸中無有真見,則言 兇而慮其吉,言吉而疑其兇,糊塗不決,皂白不分。或有 所學未至,妄以敢斷自許,至於隨指隨錯,禍福無憑也。 必心傳有原,識見無差,議論如影響之答。 一時言之,而 不自覺,方為善斷。
十二宮主星,乃子醜土寅亥本卵戌火辰面金巳申水 午太陽未太陰,此各有定位也。須認其木主,然後
以生克以論吉凶。
凡五星隨宮用之,則隨人盤論之,亦如前法,逐宮論 定,不可造次。又看其得令則有力,失令則無力。又忌斷 纏失次,與四餘相會。加諸煞大凶,亦可隨煞而論之。又 看三方對衛生克何如?相援則吉,相剋則兇。
人盤者,即原守坐下星辰在各宮各度上,以定吉凶。
立命即定,更看是晝生夜生。晝生人,不要火金孛月
羅照命。夜生人,不要土木日氣計照命。名曰五殘星,皆
主貧賤。不然,則多憂少樂,生平成敗勞碌到老。 晝生不宜遇陰星。夜生不宜遇陽星。
晝生人則要太陽在寅卯辰巳午未上,方應朝陽嚮明 之格。如晝生人,太陽在申酉戌亥子醜上,皆非合格也。
夜生人,要太陰照命。行限亦要火羅月孛當限,方為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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