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洞微大限要祕
星平會海論洞微大限要秘
洞微所急者,限主也;所發者,廟宮也;所輔者,行 年也;所助者,三方也;所貴者,祿星也;所畏者,兇星 也;所好者,吉星也。五星行限,如吉星陷逆則福慢,強 順則福緊。兇星陷逆則災慢,強順則災緊。行限吉凶,以 當生星辰最重,遇吉則吉,遇兇則兇。守限則郊入一二年 見應,對沖則三四年見應,三合則五六年見應。假如流年 恩曜到限,又得太歲填吊,當生恩用,必主其年月日,為 官者蒙超遷誥敕之恩;為士庶者,有財帛進益之喜。若行 小限,土見當生恩星,亦同此斷。
凡遇火土孛為兇星,行限流年遇吉星臨身命,可免災 厄,但吉星才遇,亦見災危。如遇金木氣為吉星,行限卻 於行年及身命宮有惡星臨照,惟有浮災。不然,他人應之, 蓋身命行年,不能敵限緊也。若限中,止 …災星,輕可 有忌星愈重,蓋災慢於忌也。如孛計為災星行限,剝官喪 身,憂患疾病,更同忌星,先災後亡。如忌星限內有福星 照臨,或是災星同祿主,必主稱意中亡,否則僅能延年至 限末也。凡人正行不吉限,而前後又是兇星,則不待郊而 死。如遇郊木氣金為吉限,則不待郊前限一年,便有利名 喜慶, 一限中有二災星臨照,災殺重並,雖有吉曜,不能 救也。限星命宮廟旺,又正臨本度,必得祿秩,常人得橫
財及意外之喜。限星本宮入廟,增四年算,旺樂增二年算, 須是其星臨本宮方如此。
凡五星行限入宮,淺發早。十五度前入宮,深發遲。 凡限本宮有星,災福之應十分,對照七分三合四分。本宮 有星,先論本宮,次取三合對照。本宮無尾,先取對照, 次及三合。若限星在於終末之度,則災福側微,不可以定 數言之。
凡百六大限,竹羅三限,三限之中,見吉凶混雜,同 聚一宮,即以入宮先後及逆順以斷禍福。先入宮深者,先 得用,後入宮淺者,後得用也。
凡初出福限,入兇限,其災發遲,方出災限,入福限, 卻漸亨通,所謂初出吉限,尚有一二年之剩福,才離惡曜, 猶防三四載之餘殃是也。
凡遇本限及對照三合,並不見一星,雖不落空,亦名 空限,主圖事無成。若得限主當生強順,雖空何畏?登科 食祿皆有之,不必為忌。惟有官祿宮中落空,行限最兇, 必於四十六七歲死矣。
凡當生吉星照身命者,主中年富貴。若逢兇星,直至 限末,始見災危。若當生兇星照身命者,中年雖逢福限, 四旬已後,亦須蹇滯,至限末方為福。大都吉凶之應,全 藉根基,當生有祿則吉限上應,無祿則吉限亦難發,是猶 無根之木,雖逢春終不能葩花而成實也。
潤數百六大限者,百日零六月也。大限為正小限為翻。
取忌李計為災為懇之限。
限命二,主廟旺得經,何怕災殺量並。
為福宜順,為禍宜逆。
若論富貢,須看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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