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論正官

三命通會

正官者,乃甲見辛、乙見庚之例。陰陽配合,相制有用,

成其道也。故正官為六格之首,止許一位,多則不宜。正官先

看月令,然後方看其餘。以五行之氣,惟月令當時為最,況四

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時管五十後,失之太遲。

故只此月令為正,餘格例此。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

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

癸生辰巳戌月,皆為正氣。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見辛酉,乙

見庚申之例,謂之支藏干透,餘位不宜再見,又須日主健旺,

得財印兩扶,柱中不見傷煞,行運引至官鄉,大富大貴命也。

大忌刑衝破害、傷官七煞、貪合忘官、劫財分福,為破格。如

甲生酉月,見卯為衝、酉為刑、午為破、戌為害、丙為合、乙

為劫、丁為傷剋、庚為混雜、須是官星純一,五行和粹,方以

正官論。若見前忌柱中,雖有物去之,亦不純粹,若官星結局,

又有財資扶,非行身旺地不發。官止一二,無財有印,身弱無

妨,若四柱皆歸背祿,宜推歲運向背財官旺地。何如?若財官

滿目,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煞旺鄉,多染

痨瘵,但有七煞行運復遇,便是徒流之命。又曰甲生酉月,辛

金正祿,若見丁傷,支中無局,時引歸衰敗死絕之地,或有製

合去之衰絕之火,豈能傷其旺祿。若時引官星臨衰敗死絕之位,

反引丁火歸生旺之鄉或臨煞地,降官失職,禍生無疑。時為歸

息之地,吉凶全在時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時以節製之;日

主用神漸衰,宜時以補助之。柱中雖有凶神,時能節制,亦不

能為禍。此看命之要法也。又曰甲生丑月,內有辛金,又值酉

時,己是重犯,若天干復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勝任,變官

為鬼,旺處必傾,多致災夭,須有合制方吉。若自身乘旺,如

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雖多亦不為害。甲生戌月,

雖坐火庫,若不成局,無黨不能為害。又曰取官星不必專泥月

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時支幹,只一處有,不曾損傷,皆可

取用。故經雲:明干有氣明干取,明干無氣暗中取。若明干無

氣,引歸地支,或有助托,運行得地,亦不減月內官星之福。

又曰凡論官星,略見一位食神坐實,便能損局,惟月令隱祿,

見食卻為三奇之貴。大要看官食虛實何如,若官星坐實,合神

略虛,隨官助貴;合神坐實,官星漸弱,官隨合神,謂之貪合

忘官。又曰正官格,要行印鄉,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隨,

官因輕重,日干強弱,以观所以之運,身弱印輕,要補其印,

身旺官輕,要補其官,行傷官運即是背祿,行身旺運即是逐馬。

《三命铃》云:凡祿命身三等官,各稟五行,率以其性推之,

如以金為官,職位清峻,多掌刑狱钱谷之任,決斷明敏,遇行

年太歲在丑為官庫。若以木為官主,品秩清高,和俗守慎,遇

行年太歲在未為官庫。以火為官主,官序炎赫,為性猛烈,用

刑惨酷,亦主發歇不常,遇行年太歲在戌為官庫。以水為官主,

職卑位下,级升序進,谦和得眾,矜恤孤寡,亦有道性,遇行

年太歲在辰為官庫。以土為官主,官序穩當,難侵犯,厚重質

直,法令分明,遇行年太歲在辰為官庫。凡五行之官,各隨其

性則吉,若失其性,則主為官不久。西蜀知命者云:凡人年月

日時,四干迭相,官印足者,主貴。历观大命,遇兩印者頗多,

如呂吉甫學士,壬申、己酉、丁巳、庚子,壬與己,庚與丁為

官,壬與庚、己與丁為印。又雲:看官星,有天官鄉,取月干

制歲干,如六甲年正月建丙寅,五月庚午,六月辛未,庚辛金

能制甲木,戊癸即相帶而行,甲癸人在午未,乙丙人在辰巳,

丁戊人在寅卯,己庚人在戌亥,辛壬人在申酉,若人遇之,當

食天祿,貴處朝倫。有地官鄉,取月建制歲干,如歲干是甲乙,

屬木,七八月見申,屬金,金能制木,甲乙人在申酉,丙丁人

亥子,戊己人在寅卯,庚辛人在巳午,壬癸人在辰戌丑未,若

人遇之,主早承休蔭,官序易升。有真官鄉,取命前三辰月干

與命干合,如丙子人二月生,為命前三辰是辛卯,丙與辛合,

故丙子二月生人為真官,中生之類,君子遇之,職居近侍,小

人遇之,亦主富豪。如刘行素御史,丙子、辛卯、丙子、辛卯,

正合此說。又雲:術者以甲見辛為官,不知真五行剋納音為真

官,此最紧福坤。干頭自見官而得合者為上,有諸神來朝者最

佳。如甲寅生,納音水,得己亥,甲己為真土,是納音見真五

行剋也。若不見太歲本干剋,但於日月時上見乙庚亦是。若止

見庚,謂之偏官,比之全者減力,又不見乙庚,止見乙巳、乙

丑、乙酉,餘位中多見申,不見申止得三五分力,餘仿此。又

如己酉、己卯見丁壬,壬子、壬午見乙庚,雖納音見真五行剋

為官,奈本干同受剋,故不作真官,而作真鬼斷之,大小運流

年逢之,災尤重。此亦看官星者所當知。《喜忌篇》云:“五

行正官,忌衝刑剋破之官。”《五言》云:“有官要有印,無

刑足可夸,不為金殿客,也作富豪家。”《秘訣》云:“官星

重見,只作煞推,再至官鄉,災非難免,若是太多,製之為福。

”古歌雲:“正氣官星用月支,喜逢財印到年時,破害衝空俱

不犯,富貴雙全报尔知。”又:“官星不可被刑衝,官煞同來

吉變凶,化煞為官方是吉,化官為煞禍重重。”又“官星大抵

要身強,身弱須求氣旺方,印綬兼行財旺地,無衝傷破是榮昌。

”又:“生月官星坐祿鄉,日辰生旺福無疆,有財有印無傷破,

年少成名坐玉堂。”又:“月逢正祿號真官,不犯刑傷祿最寬,

日主興隆名利顯,運逢財印步金銮。”又:“印多官多為貴命,

官旺身衰反為病,官多身旺化為財,財旺身衰貧病並。”又:

“正官大抵要純和,四柱無傷掇顯科,時上喜逢財健旺,柱中

欣見印生多。提纲獨遇為真貴,年位重逄乃太多,別處若有煞

來混,反為辛苦受奔波。”合諸說,观正官喜忌見矣。

天福貴人

謂官星坐處,見祿如人,有官有祿,莫非天福。甲生人以

辛為官,辛祿在酉,是以甲人見酉,乙人見申之例。甲用辛官,

柱有辛酉,更得福神助之,生旺有氣為佳。一名祿干福神,遇

者主科名巍峨,官職尊崇,多掌丝纶文翰之美。

天元坐祿

經雲:金若遇火,有重權,防御刺史臣(如庚午、庚寅、

庚戌、辛巳、辛未等日)。水若遇土,入官局,可沾侍郎祿(

如壬午、壬戌、癸巳、癸丑、癸未等日)。木若遇金,主傷衰

化煞,為權勢若雷(如甲申、甲戌、乙巳、乙酉、乙丑等日)。

火若遇水,主兵權,為將鎮三邊(如丙申、丙子、丙辰、丁亥、

丁丑等日)。土若遇木,為正祿八座三台福(如戊寅、戊辰、

己卯、己未、己亥等日)。此即白虎持世等格要,日主與官貴

相亭,偏枯則不成造化,大忌刑衝破害,傷損貴氣,不成格矣。

如庚午日,坐丁官,喜見甲乙財生官,戊己印生身;忌丙煞雜

官,癸水傷官,子衝破午。餘干例推。又曰:日主自作官星,

不大忌衝,譬執物在手,無可奪之理,主為人伶俐好色,機變

有謀,若只日下一位,行財官運方發,若生月帶祿,支坐財官,

生時得地,方為真貴。壬午日是祿、馬同鄉,更逢庚戌時為妙。

壬自坐祿,有庚辛制甲乙,使壬得己土,為官貴。如戊辰日,

辰中乙木為戊之官,春生貴重,秋生虛譽,無祿。古歌曰:座

下官星最是奇,多因祖蔭見根基,若還行往印鄉去,脫去青衣

換紫衣。

歲德正官

取年上干支官為歲德,喜忌與月令正官同論。遇此必生宦

族,或蔭襲祖父之職,若月居財官分野,運向財官旺地,日主

健旺,貴無疑矣。凡年干遇官,福氣最重,發達必早。如癸酉、

庚申、丙子、丙申,年上官星,柱中會官局,歸祿日下,丙剋

申酉金為財官雙美,二丙身旺,十七八運行戊午,雖午衝子,

申子會局,衝不能動,日主並旺,及第早發。古歌雲:年中正

祿是根芽,必主生身富貴家,運氣喜逢身旺地,財生印助福無

涯。又:年上官星為歲德,喜逢財印旺身宮,不逢七煞偏官位,

富貴榮華莫與京。

時上正官

如甲日酉辛時,乙日申庚時例。時上官星與月亦同,但力

輕微,發福多在晚年,或生賢子,要有印助。古歌雲:正官有

用不須多,多則傷身少則和,日旺再逢生印綬,定須平步擢高

科。

官印祿庫

經雲:官中見祿庫逢財,金玉自天來。如甲乙逢乙丑,丙

丁逢庚午,戊己逢壬辰,庚辛見乙未,壬癸逢丙戌是也。一命

丁丑、辛亥、癸酉、壬戌,癸用丙為財,戌為財庫,用戊為官,

戌中戊土正旺,財庫生助,酉為癸印,丑為印庫,財官印俱逢

庫旺,無衝破,為貴。

相刑遇貴

經雲:日時相刑得遇貴,執法有權勢。又雲:寅刑巳,巳

刑申,庚辛逢寅是貴人;卯刑子,子刑卯,癸乙雙雙富又清;

未刑戌,戌刑未,甲戊逢羊貴自榮,不利文官主武權。如刘應

節尚書:癸未、乙卯、丙戌、戊子,子卯刑而得乙癸,未戌刑

而得戊,所以官历兵、刑,縱有文名,不居學翰。

三合遇貴

經雲:三合若是遇貴祿,平生多財谷。如乙巳、乙丑、乙

巳、辛巳,乙為日主,用庚為貴,天干無庚,卻巳酉丑三合官

局,故為三合遇貴,又名暗官格。

金木間隔

經雲:木若逢金間隔,作兩府之官。木無金,終不成器。

如楊博尚書:己巳、庚午、乙卯、庚辰,乙坐卯自旺,生於午,

得兩庚間隔,成器,故貴極品。

水火既濟

經雲:火若遇水成既濟,兵權萬里。如辛巳、辛丑、丙子、

戊子,丙日臨子,坐下正官,月時引旺,重逢奇仪。丙以癸為

官,癸以戊為官,互換見官,丙合辛財生官,化為真水。戊子

時,戊合子中癸,化為真火,入水火既濟格,大貴。

金火相成

經雲:金無火制器難成。如乙巳、辛巳、庚午、辛已,庚

坐午,入火鄉官貴之地,喜生四月,逢生天干二辛相比,地支

巳午純火,金生火旺,兩各有氣,故貴。又雲:金鬼無偏,以

金須要火,而金相當,如兩火兩金,各居生旺,尤妙。

論偏官

偏官者,乃甲見庚、乙見辛之例,猶二男不同處,二女不

同居,不成配偶,故謂之偏官。以其隔七位而相剋戰,故謂之

七煞。譬小人多凶暴,無忌惮,若無禮法控製之,不惩不戒,

必傷其主,故有製謂之偏官,無制謂之七煞。如日主健旺,有

印綬助化,即經雲逢煞看財,如身強煞弱,有財星則吉,身弱

煞強,有財引鬼盜氣,非貧則夭;有食神透制,即經雲一見制

伏,卻為貴本;有陽刃配合,即經雲煞無刃不顯,逢煞看刃是

也。以上諸制合生化,須要無太過不及,是借小人勢力卫护君

子以成威權,乃大權大貴之命。又性格聰明,忌日主衰弱,七

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並,魁罡相衝,其凶不可具述。

若七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處,喜行煞旺地,倘運再遇制伏,

則盡法無民,雖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是又不可專言制

伏,要輕重得所。故經雲:原有製伏,煞出為福,原無制伏,

煞出為禍,此之謂也。假如甲見庚及申,乙見辛及酉,柱中煞

旺有氣,宜行東南方運制庚辛,無氣方發,否則生寅卯月,或

自坐長生、臨官、帝旺,更多帶比肩同類相扶,則能化鬼為官,

化煞為權,行運引至印鄉,必發富貴,倘歲運再遇煞地,禍不

旋踵。假令甲寅生人為身旺,歲月見庚申為煞旺,柱中不透火

制,地支子辰會印成局,則煞生印,印生身,作權貴看。年干

露煞與月令時支不同,太歲乃一生之主,最重。如甲見庚年,

乙見辛年,又生申酉丑月,柱中金多,大運再行金鄉,流年歲

君並見,為凶尤甚;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強,金絕

不能為害,則吉。經雲:甲逢庚,敗凋零,枝葉根枯;乙遇辛,

傷消乏,本根苗損;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無光;灿灿丁紅見

癸,而輝光自滅;戊臨甲位,須防轉福為殃;己坐乙鄉,自是

祿元有損;庚遭丙戰,勢自傾危;辛被丁傷,剋伐為害;壬逢

戊土,蹇涩難通;癸就己鄉,奔波難保。干祿生旺,可以扶持,

惟喜刃來,自能合制。又雲: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許地支一位,

多則不佳,四柱純煞有製,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

煞混雜,反賤。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又雲:身煞

俱旺,無制伏,又行煞旺運,雖貴不久。《繼善篇》云:身強

煞淺,假煞為權,煞重身輕,終身有損。《定真》云:七煞如

逢財助,其煞愈凶。又雲:刃為兵器,無煞難存,煞為军令,

無刃不尊,刃煞兩顯,威鎮乾坤。《四言》云:煞不離印,印

不離煞,煞印相生,功名顯達。《妙選賦》云:煞為武藝,印

為文華,有煞無印欠文彩,有印無煞欠威風。絕妙!煞印雙全,

宜其文武兩備。《幽玄賦》云:七煞遇長生之位,女招貴夫。

《络绎賦》云:煞臨子位,必招悖逆之兒。《千里馬》云七煞

有製亦多兒。《相心賦》云:偏官七煞,勢壓三公,喜酒色而

偏爭好斗,受軒昂而扶弱欺強,性情如虎,急躁如風。古歌雲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製還他衣祿豐,干上食神支帶合,兒孫

滿眼受褒封。又:身逢七煞是提纲,只為干衰大受傷,正祿交

差刑煞入,終身不免受凶殃。又:七煞提纲本是愁,只因驯服

喜無憂,平生正直無邪曲,職位當封萬戶侯。又:月位偏官本

煞神,有製還居一品尊”。俨若自身榮貴晚,也須為福及兒孫。

又:月支偏官最忌衝,傷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為貴,制

伏無過百事通。又:身弱煞強無制神,多生災禍不堪論,那堪

更入官旺地,耽疾遭刑丧此身。又:甲乙之煞露庚辛,月中水

木喜加臨,運行木火興名利,水運行來怕火金。又:丙丁五月

重逢煞,木火來臨大有功,金水運行身有禍,子來衝破最為凶。

又:六乙生逢巳酉丑,局中卻忌財星守,忽然行運到金鄉,管

取平生壽不久。又: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土始為祥,重重

火旺聲名顯,命里休囚忌水鄉。又:六丙生人亥子多,煞星歸

印反中和,東方行運功名顯,運至西方事轉磨。又:陰水多逢

巳字傷,煞星須要水來降,縱然名利能高顯,只恐平生壽不長。

又: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當生金水纏,火木旺鄉名利顯,再

行坤坎禍绵绵。又,甲乙若逢申,喜印暗相生,水旺金也旺,

官袍必掛身。又:甲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不宜重見水,火

土是衣粮。合諸說,观偏官喜忌睹矣。

天元坐煞

謂甲申、乙酉等日。如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為煞,喜生

春夏,乙木健旺,煞自有製,不喜明見丙丁,生秋月雕零,坐

下藏鬼,豈不為害?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再無官煞復剋,

喜印化煞,財旺身旺,為福。如煞旺,有傷官合制,亦貴,如

無助化,再行煞旺運,或再見煞剋,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

鳖,骈指瘤赘,奸貪猛暴,恃強不惮,累犯宪章。剋重多夭,

合格為武貴。但為人心多性急,陰險怀毒,僭伪謀害,不近人

情。

時上一位貴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月制干強,

其煞反為權印。經雲:時上偏官身要強,陽刃衝刑煞敢當,制

多要行煞旺運,煞多制少必為殃。蓋時上偏官,要干上透出,

只一位為妙,年月日重見,反主辛苦勞碌,若身旺,煞制太過,

喜行煞旺運,或三合煞運,如無制伏,要行制伏運方發。但忌

身弱,縱得運扶持發福,運過依舊不濟。又曰:時上偏官,不

怕衝刃,為人性重剛直不屈,煞無根要坐旺宮,有根不宜(財

有,煞之根),若一位七煞,卻有兩三重制伏,縱文過李、杜,

終難顯達。《獨步》云:時煞無根,煞旺最貴,時煞多根,煞

旺不和。《驚神賦》云:時上偏官,有製,晚子英奇。古歌雲

:時上偏官喜刃衝,身強制伏祿豐隆,正官若也來相混,身弱

財多主困窮。又:時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旺喜非常,有財有

印多財祿,定是天生作栋梁。又:時逢七煞是偏官,有製身強

好命者,制過喜行煞旺運,三合得地發何難。又:時逢七煞本

無兒,此理人間仔細推,底月時中如有製,定知有子貴而遲。

年上七煞

經雲:年逢貴氣,不用制伏,喜日主健旺,羊刃相合,柱

中帶財,更行財運,發福清秀。最忌身衰,蓋七煞乃小人之象,

既居祖宗之位,如朝廷老臣,祖父老仆,日主健旺,老仆則盡

力以事幼主,日主衰弱,不能與小人為主,何肯盡力事之?反

成害已之物。年干見此,必主出身寒微,四柱行運有情,主寒

門生貴子,若煞旺身衰,衝刑太過,必主貧窮,至重者帶孝遭

刑。又曰:歲煞一位不宜制,四柱重見卻宜制,日主生旺,制

伏略多,喜行煞旺地,制伏太過,或煞旺身衰,官煞混雜,歲

運如之,碌碌之輩。若制伏不及,運至身衰煞旺鄉,必生禍患。

一命戊戌、庚申、壬午、癸卯,戊與癸合,卯與戌合,壬坐午

支,財官俱備,為貴。古歌雲:歲德壬來見戌年,財旺身強祿

自然,更得運行財旺地,為人忠聰慧又忠賢。又:年干七煞莫

言凶,制合為權最有功,若得身強無忌破,此身多入禁庭中。

又:歲傷日干不和同,須要干支制伏重,煞旺喜行身旺地,初

年難免一場凶。

官煞混雜

人命官煞俱有謂之混雜,只取財印為用,柱元有財,運行

財發,大要身強勝任其財方可,身弱官煞混,多夭貧。身旺有

制亦好,無制,成印局化煞亦可。詩曰:官煞交加用命推,个

中消息要詳之,得時身旺分輕重,貴財分明辨別知。如壬辰、

丙午、丙辰、癸巳,身煞俱旺,官從戊化,德秀兼備。丁亥、

壬子、丁未、癸卯,丁從壬化、亥卯未會局,水木清奇。甲午、

己巳、辛酉、甲午、辛日巳丙為官,二午丁為煞,喜旺專祿,

巳酉會局,勝煞,雖無制伏,初行西方,身益旺,故貴。观三

命不可以混雜為賤論。

專祿要制

此格六庚日見巳時,庚金長生之地,內有丙戊二祿,戊生

庚,丙為庚煞,柱要壬癸制丙,當為武帅持權。若逢煞運,不

吉。詩曰:專祿庚來就巳位,也須制伏始為奇,武職當權為帅

座,忽逢七煞禍來時。

棄命從煞

《獨步》云:棄命從煞,須要會煞從財,忌煞從煞。蓋言

從煞格,以煞神太重,身無所歸,不得已從之,要行煞旺及財

鄉,四柱無一點比肩印綬方論,如遇運扶身旺,與煞為敵,從

煞不專,故為禍患。經雲:棄命從煞論剛柔。言棄天干從地支,

隨五行性情,陰干從地支,煞純者多貴,以陰柔能從物也。陽

干從地支,煞純者亦貴,但次於陰,以陽不受制也。水火金土

皆從,惟陽木不能從,死木受斧斤,反遭其傷故也。《元理賦

》云:平生為富且貴,皆因煞重身柔。鬼多無鬼,反不為凶。

古歌曰:五陽坐日全逢煞,棄命相從壽不堅,如是五陰逢此地,

身衰煞旺吉堪言。

官煞去留雜論

《喜忌篇》云:煞官混雜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蓋言柱中官星七煞交差,月上見官時上見煞,或月上見煞時上

見官,或四柱疊見,有物去官留煞者,即以偏官論,有物去煞

留官者,即以正官論。凡看去留,要詳柱中官煞孰重孰輕,天

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難去,須傷官食神去官煞之物眾而有

力,方才去得。五陽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陽日傷官,

但能去官,不能留煞,必須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煞。假如甲

日生人,甲以辛為官,庚為煞,若官重煞輕,得丙食一位,剋

去庚金,與辛相合,此謂去煞留官,有情而貴;若煞重官輕,

得丁火傷官,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與庚相合,此謂去官

留煞,有情而貴。五陰日食神,能去煞卻不能留官,日主自能

留之,五陰日傷官,能去官又能留煞。假如乙日生人,以庚為

官,辛為煞,若官重煞輕,得丁食一位,剋去辛煞,則乙與庚

合,此謂去煞留官,有情而貴;若煞重官輕,得丙火傷官,剋

去庚金,來合辛金,此謂去官留煞,有情而貴。《元理賦》云

:去煞留官當論貴,去官留煞主威權。又曰官星七煞交差,卻

有合煞為貴,此之謂也。合煞有二義,有合去合來,合來是去

官留煞,合去是去煞留官。假令六甲生人,透辛正官,又透庚

七煞,是官煞交差,柱中卻有乙木合庚七煞,有丁火剋辛官星,

此是去官留煞。假令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煞,是

官煞交差,柱中卻有庚剋甲正官,來合乙七煞,是去官留煞。

上是羊刃合煞,此是傷官合煞。又如甲以辛酉為官,庚申為煞,

若甲申日以申為煞,又有酉為官,緣申乃水長生之地,煞化印

生助甲木,柱中雖有酉金,卻有午丁字傷剋,去官留煞,值此

主生平心志巧妙,不受福德,不信任他人,常勞役自己。又如

六庚生人,柱透丙煞,又透丁官,是官煞交差,若柱有壬剋丙,

又來合丁,是去煞留官。賦雲:合官星不為貴,合七煞不為凶。

蓋言合官是柱中閒神合去官星,所以不為貴,合煞是柱中閒神

與七煞合,所以合官忘貴,合煞忘賤。若日主干支與官煞合,

則為合官為貴,合煞為賤。經曰: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

去之。蓋言柱中正官七煞,兩均相停,有物生扶會和者,其力

專,宜存而留之,有物破損傷害者,其力散,宜棄而去之,官

星有生扶,煞星有破害,則去煞留官,反是則去官留煞。若兩

停俱無扶合,而有破害,當斟酌柱中有力一字為用神,若是吉

神,則以吉論。若兩停俱有扶合,而無破害,即是官煞混雜,

反為貧賤。又曰:年月日時,或有四位官四位煞,當以明者用

之,藏者舍之,明見官則存其官,明見煞則存其煞,宜仔細分

別,若兩停無輕重,察其生助向時者用之,背時無助者棄之,

去留不清,乃為混雜。如甲生七月上旬,為煞得令,縱有丙火,

亦不能去。又曰:去留二格,最宜身旺,若身果旺,雖無物去

煞,亦能化煞為官。如甲見庚為煞,甲坐寅祿,旺,甲木自抱

火氣制煞,不須再見丙丁,如甲生秋令,卻要丙丁製之,柱原

無制,運到制地方發。又曰: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貪合忘官。

蓋言日主天元,地支人元,與當生歲月時中干支,明暗重重相

合,有情貪恋,合神雖有官星,則財來盜氣,官來剋身,反為

不利,官將不成,財將不遂,故曰貪合忘官。大抵凶神有物合

去,則反凶為吉,吉神有物合去,則反吉為凶,吉凶神煞,看

局中喜忌何神,不可執一論。《奧旨賦》云:陽日食神暗合官

星,陰日食神窃侵印綬。观此則知四柱無官印則喜食神,有官

印則忌食神。又曰:貪合忘煞忘官。如六癸生人,干頭透出己

字為煞,再透甲字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為煞矣,此謂貪

合忘煞。如庚申、甲申、甲子、乙亥,年上庚字傷甲,得亥上

乙字合庚去煞,奈月令又有申,不清二申,煞重不能盡合,所

以只為吏命。又如六壬生人,干頭透己字為官,再見申透,是

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為官星,此謂貪合忘官。如辛丑、丙申、

甲戌、己巳,甲日透出辛字,正是官星,奈因丙火合去,所以

發貴不清。訣云:壬水相逢陽土時,心怀忿怒起爭非,忽然癸

水來相助,合住凶頑不見威。此貪合忘煞例。又雲:壬逢己土

欲為官,蓦被青陽起訟端,引诱合將真貴去,致令受挫萬千般。

此貪合忘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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