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論正印

三命通會

正印,乃五行之正庫,金命見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

土壬辰、丙辰是也。《言談》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

《妙選》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可見得本家正印為貴。

本主同德為上,帝座為中,胎月為下。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

著。本家印又得貴格扶之,更妙。若木得水印,火得木印,多

兼他權外財。若身剋印,或印剋身,廢而復興。若水人得火印,

火人帶水印,次於本家印,然須本主有旺氣,方吉。若剋破別

無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閒道僧、無成舉人。若五行有清氣,

則絕世高人;有煞則貧賤。

有貴人夾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為正印,卻得酉亥夾之,

酉亥乃丙丁貴人;壬癸水命以壬辰為正印,卻得卯已夾之,卯

已乃壬癸貴人。

有華蓋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類。

有文章印,如戊寅見癸未,辛已見甲戌,庚申見乙丑,癸

亥見丙辰,乙亥見壬辰,乃納音剋身,干神復制。戊午得癸未,

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

支神合之類。

諸印要逢庫墓,若生旺扶助互換,祿馬貴人並相合者,至

貴之命。最忌刑衝破害,三合六合上見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時,

則減力。水命人得本家印無益;得木印損氣;得土印,支幹有

交涉者,名官印;無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時、胎五位俱無氣衰敗,得

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庫或旺,雖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

謂福聚印。

有禍聚印,如癸巳人帶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於辰,則

癸巳受煞;以巳為命,巳火遇多則本命病,此之謂禍聚印。

有破福成禍印,如水人得水印,或月日時多帶土來,本家

印見鬼盛,是謂破福成禍。

有帶煞印,印中見貴煞,如壬子見壬辰、丙辰,子至辰謂

之華蓋,壬人見辰為貴。若印中反剋本命,無福神往還,名帶

煞,主凶。

有臨空印,乃印落空亡,支無六合,見官貴,至賤而無成

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帶乙丑,金人見金印固好,丑戌相刑,

以金刑金,此類不如無。雖有少福,亦終賤。餘準此推。

凡論印,更得真五行與納音同氣,尤妙。但主少安逸,不

利六親,難為子息。

論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氣、五行變

化而成者也。又曰;德者,陰陽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

氣,四時當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為德,戊癸為秀。申子

辰月,壬癸戊己為德,丙辛甲己為秀。巳酉丑月,庚辛為德,

乙庚為秀。亥卯未月,甲乙為德,丁壬為秀。凡人命中得此德

秀,無破衝剋壓者,賦性聰明,溫厚和氣。若遇學堂,更帶財

官,主貴。衝剋減力。

論劫煞亡神

劫者,奪也,自外奪之之謂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

謂亡。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官,俱屬寅申巳亥。水絕在

巳,申子辰以巳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絕在亥,寅午

戌以亥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絕在寅,巳酉丑以寅為

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絕在申,亥卯未以申為劫煞,申

中庚金,劫木也。古歌雲:“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

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雲:“四位逢生

劫又來,當朝振業逞儒魁;若兼官貴在時上,鲠直名标御史台。

”又雲:“劫神包裹遇官星,主執兵權助圣明;不怒而威人仰

慕,須令華夏悉安榮。”又雲:“劫煞原來是煞魁,身宮命主

不須來;若為魁局應當死,煞曜臨之不必猜。若是無星居此位,

更於三合細推排;天盤加得凶星到,命似風燈不久摧。”水生

木,申子辰以亥為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火生土,寅午戌

以巳為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金生水,巳酉丑以申為亡神,

申中壬水,泄金也。木生火,亥卯未以寅為亡神,寅中丙火,

泄木也。古歌雲:“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剋子

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雲:“命宮若也值亡神,

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雲

:“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非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

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浑如履薄冰;三合更須

明審察,煞來夾拱必難行。”

論羊刃

《三车》云:“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祿過則刃

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

刃常居祿前一辰。希尹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權盛。”當

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湧,竭金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