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總論祿馬

三命通會

祿為養命之源,馬是扶身之本,兩者最喜相見。且如寅午

戌馬在申,甲祿在寅,甲干寅上遁見丙,申上遁見壬,則以丙

為天祿,壬為天馬,在日時上交互見之,謂之天祿天馬。又甲

人遁至戌,見甲戌,謂之活祿。甲子人遁見丙寅,謂之活馬。

又如寅午戌在申,而時干得庚;亥卯未在巳,而時干得丙;申

子辰在寅而時干得甲;巳酉丑在亥,而時干得壬,以日支求時

干,以時干求日支,互換得之,謂之祿馬交馳。又如甲祿在寅,

申子辰馬亦在寅,卻是甲子、甲申、甲辰生,而時得丙寅,帝

座上會祿馬,謂之祿馬同鄉。又如祿前馬後,如辛已人得戌日

時,乙亥人得辰日時,辛祿在酉,馬在亥;乙祿在卯,馬在巳,

不見祿馬而祿馬藏於其中,謂之夾祿夾馬。鬼谷遗文曰:“時

居日祿,當得路於青云;五馬交馳,可致身於黃閣”。《珞??

录子》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ゐ惶;祿馬同鄉,不三台而

八座。”韩??造命書有孤孀祿馬之說,如甲子見丙寅,庚午見

壬申,此雖祿馬同鄉,殊不知甲子乃一陽,乙丑二陽,丙寅三

陽,純陽無陰也;庚午乃一陰,辛未二陰,壬申三陰,純陰無

陽也。此二者謂之孤孀,祿馬雖同鄉,亦不吉。《理愚歌》曰

:“祿馬飛天無刑剋,旺相中生須至貴”。

論天乙貴人

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阊阖門外,與太乙並列,

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家在己丑斗牛之次,出乎己未井鬼之

舍,執玉衡較量天人之事,名曰在乙也。其神最尊貴,所至之

處,一切凶煞隱然而避。

《壶中子》云:貴人分治昼夜,各自專權,以昼生遇昼貴,

夜生遇夜貴,為得力。或以子後為昼,午後為夜;或以日出為

昼,日入為夜,皆是臆說。不若只以寅申分陰陽,冬至後用陽

貴,夏至後陰貴。人命一陽生後遇陽貴為得力,一陰生後遇陰

貴為得力。《三车一览》則以甲陽木乘少陽之氣生乎東方,至

巳而用事毕矣,故退藏於未而為貴。庚陽金乘少陰之氣而生乎

西,至亥而用事毕矣,故退藏於丑而為貴。戊陽土衝和中央播

於四時,甲因之,萬物生;庚因之,萬物成,則生成之理毕矣。

乙乃陰木,己乃陰土,二位無氣失類而無所居,必待申子生旺

水土滋養充實補助不足,此二者喜見申子而為貴。丙丁之火當

盛夏至酷而害萬物,性熄於酉,藏於亥,以西北成齊之氣而和,

此二者以酉亥陰氣和而為貴。壬癸之水至窮冬則其性嚴而殺萬

物,惟啬於卯,潛於巳,以東南溫燠之氣而和,此二者以巳卯

陽氣和而為貴。辛乃陰金,執方不能自化,須假寅午生旺之火

锉剛革而成形為貴。《廣录》云:甲陽木、戊陽土、庚陽金,

皆喜土位。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安靜之地,所以牛羊為

貴。細分之,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歸其庫也,戊子、戊寅、

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養之鄉,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

者,木人之庫,土人生旺之位也。乙者,陰木;巳者,陰土,

陰土喜生旺,陰木愛陽水,所以鼠猴為貴。然乙尤喜子,子者,

水之旺鄉;己尤喜申,申者,坤之正位。丙丁屬火,火墓在戌

;壬癸屬水,水墓在辰。辰戌,魁罡之地,貴人不臨,故尋寄

火貴於酉亥,寄水貴於卯巳,皆歸根復命之鄉。六幸陰金,喜

陽火生旺之地,故以馬虎為貴。更宜以納音互換。推尋須比和,

則其貴為福,若丙火得酉,火至此死,焉足貴哉!

阎東叟云:論天乙貴,須就五行喜忌,如甲人有戊有庚,

得癸未、乙丑,遇二吉而帶印為上,遁見丁丑、辛未者次之,

乃三陰喜在印庫。乙人得戊申、庚子生旺之土,己人得甲申、

丙子生旺之水,此陰木陰土喜於財旺。丙丁得丁酉、乙亥,壬

癸得乙卯、癸巳。此水火不嫌死絕。六辛得丙寅、丙午,此陰

金不嫌鬼勝,得二為上,得一次之。《紫虛局》以此為貴人入

廟,遇者主金紫貴。

《八字金書》論貴神,又分優劣,即前六十甲子吉凶,其

歸要與祿、馬同窠,不犯交退,伏神,支幹相合為貴,紧要在

月日時支幹相合。

林開論天乙相合,如甲子見己未,無死絕、衝破、空亡,

更有福神助,至貴。如犯上忌減力,又多難無福。戊子見己丑,

不犯上忌,更有福助,此為次格。有死絕減力,有衝破、空亡,

風塵吏也。辛未見庚寅,不犯上忌,有福助,為第三等;死絕

減力,衝破、空亡,平生多難,卑冗官耳。

阎東叟論貴合貴食,如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

庚得乙丑、乙未,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得辛

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類謂之貴合。甲食丙,乙食

丁,丙丁貴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

壬,辛食癸,壬癸貴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

巳,如此類謂之貴食。有貴合則官多榮顯,有貴食則祿多稱意,

三者兼之,官高祿重。

《三命提要》以天乙在貴神六合上,如甲戊庚在子午,則

子合丑,午合未。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

在未亥,皆主大福,遇兩合以上尤貴。

《寶鑑》有天乙扶身,取貴人夾拥太歲,如壬寅人得甲寅

日時,壬貴在卯,甲癸在丑夾拥乎寅,丙申人得戊申準此。入

貴格,別無刑衝,主一生少病,早年享福;常格得之,終身無

刑狱之災。

有干夾貴神,如甲戊庚人得丑未,日時上卻帶甲戊庚一字,

主顯異。

《指南》有夾貴逢六合,如壬癸人見辰而得癸酉合,丙丁

人見戌而得丁卯合,取前後各有天乙貴,更祿馬臨身,主大富

貴。

有福星貴人,如一命,壬子、癸卯、庚戌、庚辰,壬騎龍

背;又貴在卯巳,得辰是福星扶貴人也。

《燭神經》曰:“天乙貴遇生旺,則形貌軒昂性靈颖悟,

理義分明,不喜雜術,純粹大器,身蕴道德,眾人钦愛。死絕

則執拗自是,喜游近貴。與劫煞並,則貌厚有威,多謀足計。

與官符並,則文翰飘逸,高談雄辯。與建祿並,則文翰純實,

濟惠廣游,君子人也。若落天中或與天中合,或與天中连珠,

當有伶倫之态,好呕吟,伎藝人也。

又曰:天乙貴,三命中最吉之神。若人遇之則榮,功名早

達,官祿亦易近。如三命皆乘旺氣,終登將相公侯之位。大小

運行年至此,亦主迁官進財,一切加臨,至此皆為吉兆。凡貴

人所臨之處,大概喜生旺,無衝破,道理順,不落空亡,天干

納音偕和,更得祿馬而昼夜不背。或年時互換貴,如甲午人見

辛丑時,丙申見己亥之類。或四干並在一支上見貴,如丑未生

而得甲戊庚之類。或四位天干通聚貴,地支為五行聚貴。更遇

天月二德為佳。《理愚歌》云:“貴人或落空亡里,祿馬背违

如不值。”《寶鑑》云:“貴人無氣,雖有如無。”《洞玄經

》云:“貴人嗔則凶來。”可見命中有貴,不可就為吉論,要

當細詳。

論三奇

《珞琭子》曰:“奇為貴也;奇者,異也。”謂物以貴

為奇也。乙丙丁出於貴人干德配支之妙,陰貴甲德起子,則乙

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相连而無間。陰貴甲德起

申、乙在未,丙在午,丁在已,三間相连而無間,以其隨貴人

在天,故曰“天上三奇”,十干惟此為異,餘則或間羅網,或

間天空,或不重臨,又不相联,不可以為奇。《玉霄寶鑑》謂

古人以正月為歲之始,日出於乙,故以乙為日奇;老人星見為

瑞,見於丁位,故以丁為星奇;月照夜到丙位而天下明,故以

丙為月奇。若甲戊庚亦以為天上三奇,以甲戊庚俱臨丑未,乃

貴人家在斗牛之次,出乎井鬼之舍,先後天起貴而三干适臨之,

與別干不同,其理亦通。《三车一览》以甲為陽木之魁,戊為

陽土之君,庚為陽金之精,地有此三物為奇,謂之地之奇,其

說太鑿,《太乙經》以辛壬癸為水奇,謂之人間三奇,其說無

据,但辛壬癸天干连珠,謂之三台,亦為難得。《紫虛局》又

有四奇之說。夫奇,奇數也,四則偶矣,謂之奇,可乎?三奇

要順布,不欲倒亂,如乙丙丁、甲戊庚,天干年月日時順布為

吉。《廣录》又以乙人丙月丁時,是乙生丙丁,秀氣下降,主

平常。若乙時丙日丁年,是秀氣上達,反為貴,似又不論順逆。

甲戊庚卻以順者為貴,逆者福慢,亂者不壽,氣清則貴,氣濁

則富。經曰:五行各有奇仪,須分逆順。若日月倒亂,得順三

奇,亦不謂倒命。有三奇,要得體得地,不欲失時。如乙丙丁

夜生,甲戊庚昼生,得體;乙丙丁柱有亥,則三光有所依附,

甲戊庚柱有申,則三物有所凭籍;或乙丙丁得丑寅卯未午巳,

甲戊庚得丑未金,皆為得地。三奇再遇三合,如乙丙丁得金水

局,甲戊庚得水火局。又遇六仪,甲子旬戊,甲戌旬己,甲申

旬庚,甲午旬辛,甲辰旬壬,甲寅旬癸,俱吉。《珞??录子》

云:“重犯奇仪,蕴藉抱出群之器。”《遁甲》曰:“順布三

奇,逆六仪。”如命出甲子、甲申二旬遇甲戊庚,是重犯奇仪

也。

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異常,襟怀卓越,好奇尚大,博學

多能。帶天乙貴者,勋業超群;帶天月二德者,凶災不犯。帶

六仪者,才智出類。帶三合入局者,國家柱石,帶官符劫煞者,

器識宏遠。帶空亡生旺者,脫塵離俗,富貴不淫;威武不屈,

值元辰、咸池、衝破、天羅地網者,為無用。論三奇,太歲不

帶而月日時帶着,孤獨。詩曰:“順十干神乙丙丁,神童及第

播聲名;日時祿馬公卿煞,換武除文佐圣明。”又曰:“順十

干神甲戊庚,兼得長生丙府名;若然無祿兼無馬,只是財中蓄

積人。”又曰:“三奇須是重逢貴,方是榮華福壽人;只有空

奇無貴地,貧窮下賤被欺凌。”又曰:“乙丙丁、甲戊庚,上

局相生生復生,不是蓬莱三岛客,也應金殿玉階行。”又曰:

“欲識岩廊官赫奕,名仙多诞癸壬辛,三奇玉藉傳消息,輕薄

時師莫與评。”合諸詩观三奇,喜忌見矣。

論天月德

夫德者,利物濟人、掩凶作善之謂也。天德者,謂周天有

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宮分野,每宮各占三十度,

共計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宮甲、庚、

丙、壬、乙、辛、丁、癸、乾、坤、艮、巽,謂之神藏煞沒。

每宮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中

有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中有乾坤艮巽,此十二位宮,能回凶作

善,乃曰天德也。月德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會合之辰,

申子辰會酉出,庚入垣於壬;亥卯未會干出,丙入垣於甲;寅

午戌會卯出,甲入垣於丙;巳酉丑會子出,壬入垣於庚,故壬

甲丙癸謂之月德,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德亦同屬焉。蓋日月照

臨之宮,凡天曜地煞,盡可制服,故可回凶作吉。阎東叟云:

貴神在位,諸煞伏藏;二德扶持,眾凶解散。凡命中帶凶煞,

得此二德扶化,凶不為甚;須要日上見,時上不犯剋衝刑破,

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盜,縱遇凶禍,自

然消散。與三奇、天乙貴同並,尤為吉慶。或財官、印綬、食

神、變德,各隨所變,更加一倍之福。入貴格,主登科甲,得

君寵任;或承祖蔭,亦得顯達。入賤格,一生溫饱,福壽兩全

;縱有蹇滯,亦能守分固窮,不失為君子。女命得之,多為貴

人之妻。《三命铃》云: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

主登台輔之位,更有月德並者,尤好;縱有凶煞,亦主清顯。

《子平賦》云:“印綬得同天德,官刑不犯,至老無殃”。是

天德勝月德也。

考大统历,有天月德合,乃五行相契之辰。月備合,如正

月丙與辛合,二月甲與己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庚與乙合,

餘照此。天德合,如正月丁與壬合,二月坤與巽合,三月壬與

丁合,四月辛與丙合,餘照此。

有月空,如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

丑月申。

有月厭,正月戊,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

月巳,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十一月子,十二月

亥。

有月煞,寅午戌月丑,亥卯未月戌,申子辰月未,巳酉丑

月辰。

有天赦日,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乃四時專

氣,生育萬物,宥罪赦過。如人命聚一月德秀合空及四大吉時

生,更遇天赦日,尤妙。

此外又有天喜神,春戊,夏丑,秋辰、冬未,遇者主歡欣。

有旌德煞,如寅午戌、丙日進,亥卯未、甲日時,申子辰、

壬日時,巳酉丑、庚日時。

有旌钺煞,如寅午戌、寅時,亥卯未、亥時,甲子辰、申

時,巳酉丑、巳時。又,寅午戌見辛,亥卯未見己,申子辰見

丁,巳酉丑見乙,亦謂之旌德。經雲:“一神主旌德,五世不

貧窮;內有旌钺煞,將相及三公。”德钺相會,不貴即富。

又有一種旌钺煞,寅卯辰人見癸酉,巳午未人見癸卯,申

酉戌人見戊子,亥子丑人見戊午,乃四時專主诛戮之神,庶人

主徒配;剋本命,主惡死。

又有一種三公煞,寅午戌人壬子,巳酉丑人丙午,申子辰

人乙卯,亥卯未人辛酉,乃坐四方專氣來剋生年,為五行毒氣,

庶人犯之,主非橫惡死。若旌钺更與三公煞會同一位,主殊貴。

今之談命者論月德而諸煞不論,自是偏見,因並及之。

論太極貴

太極者,太初也,始也,物造於初為太極,成也,收也,

物有所歸曰極。造化始終相保,乃曰太極貴也。甲乙木先造乎

子,坎水助而生,後終乎午,離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喜出乎震,

卯也,後喜藏乎兌,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見亥乃

金廟乎乾。壬癸水先得則生,後得巳而納。經曰:“地陷東南,

四渎俱流巽位,皆有始有終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

得辰戌丑未為正庫。《理愚歌》云:“四庫全時為至貴,位班

上列据權衡。”人命入格,更有福氣貴神扶,豈不為美。

有文昌貴,甲乙蛇口乙豬頭,丙狗丁龍戊向猴;己午庚寅

辛未貴,六壬卯位癸逢牛。

有文譽貴,如甲子人見壬戌、丙寅,祿前祿後一般神,必

作公卿冠世人;立性天聰名譽播,富貴榮華事業新。

有文星貴,甲馬乙蛇丙戊猴,酉台丁己亥辛求;庚逢戌狗

逢虎,十位文星癸兔游。

有天印貴,甲子在寅中,乙逢亥亦同;丁酉戊申位,丙戌

己羊宮;庚辛馬蛇足,癸卯與壬龍;此號天印貴,榮達受皇封。

論學堂詞館

夫學堂者,如人读書之在學堂;詞館者,如今官翰林,謂

之詞館,取其學業精專,文章出類。長生乃學堂之正位,如金

命見辛巳,金長生在巳;辛巳,納音又屬金是也。臨官乃詞館

正位,如金命壬申,金臨官在申;壬申,納音又屬金是也。餘

以類推。

諸家說有學堂會祿,如金長生巳,臨官申,甲乙人得之;

水土長生申,臨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長生亥,臨官寅,

戊己人得之;火長生寅,臨官巳,庚辛人得之。又名官貴學堂,

以官貴長生之位為學堂,官貴臨官之位為詞館也。

有學堂會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

戊,得戊申之類。兼官印、驛馬,其福厚;遇祿、貴、奇、德,

其氣清;值刑剋衝破,其氣濁。清則科名巍峨,厚則官尊榮顯,

濁則福祿微薄,官職卑賤。

有生處見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

庚辛人丁巳,謂之官星學堂。主登科甲,入侍從。

有納音見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貴處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

庚子日、時、壬午人得辛卯日時之類,謂之學堂會貴,主清貴。

凡學堂詞館,切不要犯空亡及衝破,支幹納音不要見剋,

方為得用。《祝勝經》云:“甲辰丙寅,學堂不真;或止富蔭,

官職卑貧;读書修學,空有虛名。”此言學堂怕落空也。《三

车》云:“學堂無氣,惟利師儒。”此言學堂要乘旺也。《理

愚歌》云:“學堂如更朝驛馬,位極勋高壓天下。”此言學堂

要有馬也。又雲:“生來祿馬真學堂,若同詞館主文章;遇中

不遇人谁會,不遇衝剋福祿昌。”又雲:“文星聚處人中瑞,

聲華獨冠英雄輩;降生不遇真學堂,才學豈能為拔萃。”此言

學堂怕衝破受剋也。況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學堂詞館而

得。

論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庫,金命見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

土壬辰、丙辰是也。《言談》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

《妙選》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可見得本家正印為貴。

本主同德為上,帝座為中,胎月為下。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

著。本家印又得貴格扶之,更妙。若木得水印,火得木印,多

兼他權外財。若身剋印,或印剋身,廢而復興。若水人得火印,

火人帶水印,次於本家印,然須本主有旺氣,方吉。若剋破別

無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閒道僧、無成舉人。若五行有清氣,

則絕世高人;有煞則貧賤。

有貴人夾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為正印,卻得酉亥夾之,

酉亥乃丙丁貴人;壬癸水命以壬辰為正印,卻得卯已夾之,卯

已乃壬癸貴人。

有華蓋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類。

有文章印,如戊寅見癸未,辛已見甲戌,庚申見乙丑,癸

亥見丙辰,乙亥見壬辰,乃納音剋身,干神復制。戊午得癸未,

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

支神合之類。

諸印要逢庫墓,若生旺扶助互換,祿馬貴人並相合者,至

貴之命。最忌刑衝破害,三合六合上見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時,

則減力。水命人得本家印無益;得木印損氣;得土印,支幹有

交涉者,名官印;無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時、胎五位俱無氣衰敗,得

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庫或旺,雖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

謂福聚印。

有禍聚印,如癸巳人帶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於辰,則

癸巳受煞;以巳為命,巳火遇多則本命病,此之謂禍聚印。

有破福成禍印,如水人得水印,或月日時多帶土來,本家

印見鬼盛,是謂破福成禍。

有帶煞印,印中見貴煞,如壬子見壬辰、丙辰,子至辰謂

之華蓋,壬人見辰為貴。若印中反剋本命,無福神往還,名帶

煞,主凶。

有臨空印,乃印落空亡,支無六合,見官貴,至賤而無成

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帶乙丑,金人見金印固好,丑戌相刑,

以金刑金,此類不如無。雖有少福,亦終賤。餘準此推。

凡論印,更得真五行與納音同氣,尤妙。但主少安逸,不

利六親,難為子息。

論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氣、五行變

化而成者也。又曰;德者,陰陽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

氣,四時當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為德,戊癸為秀。申子

辰月,壬癸戊己為德,丙辛甲己為秀。巳酉丑月,庚辛為德,

乙庚為秀。亥卯未月,甲乙為德,丁壬為秀。凡人命中得此德

秀,無破衝剋壓者,賦性聰明,溫厚和氣。若遇學堂,更帶財

官,主貴。衝剋減力。

論劫煞亡神

劫者,奪也,自外奪之之謂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

謂亡。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官,俱屬寅申巳亥。水絕在

巳,申子辰以巳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絕在亥,寅午

戌以亥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絕在寅,巳酉丑以寅為

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絕在申,亥卯未以申為劫煞,申

中庚金,劫木也。古歌雲:“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

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雲:“四位逢生

劫又來,當朝振業逞儒魁;若兼官貴在時上,鲠直名标御史台。

”又雲:“劫神包裹遇官星,主執兵權助圣明;不怒而威人仰

慕,須令華夏悉安榮。”又雲:“劫煞原來是煞魁,身宮命主

不須來;若為魁局應當死,煞曜臨之不必猜。若是無星居此位,

更於三合細推排;天盤加得凶星到,命似風燈不久摧。”水生

木,申子辰以亥為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火生土,寅午戌

以巳為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金生水,巳酉丑以申為亡神,

申中壬水,泄金也。木生火,亥卯未以寅為亡神,寅中丙火,

泄木也。古歌雲:“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剋子

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雲:“命宮若也值亡神,

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雲

:“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非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

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浑如履薄冰;三合更須

明審察,煞來夾拱必難行。”

論羊刃

《三车》云:“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祿過則刃

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

刃常居祿前一辰。希尹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權盛。”當

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

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為福,已極則將反而為凶。極盛之地,

十干中正處是也。卯者,甲之正位,為陽木之極;辰者,乙之

正位,為陰木之極;午者,丙之正位,為陽火之極;未者,丁

之正位,為陰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為陽金之極;戌者,

辛之正位,為陰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為陽水之極;丑者,

午馬在申,庚祿在申,乙巳貴在申,庚羊刃在酉,卻乙巳貴人

取甲申為驛馬而前視羊刃,故曰揽辔澄清。此格多為清嚴之官。

若更有吉類,多為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陽干

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陰干無刃,惟見傷官;與羊刃同禍,是指

陰陽之陽,非牛羊之羊。其義見後論陽刃格中。

論空亡

空对實、亡对有言。《神白經》云:“空亡空亡几多般,

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經》云:“遁窮而亡生。”故以甲

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

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干例見,是為空

亡。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為凶論。《珞??录子

》論空亡云:五陽令用一陽,五陰令用一陰。假如甲子、丙寅、

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

癸酉則用亥不用戌。陽分陽年,陰分陰年。又說:甲子至戊辰,

以戌為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為空亡,分上下五年。中間又

分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為重,見戊戌之類為輕;己巳至癸酉,

見癸亥為重,見乙亥之類為輕。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

差輕;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指迷賦》云:

“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所以表陰陽之分,明輕重之等也。

”《八字金書》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

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

十惡大敗。犯此日生者,主貧賤。

凡帶此煞,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

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飘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

為禍。大忌支幹與天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谲诡,靡

所不為。若為我所剋,是謂天中肥殃,反為特達之福(原注:

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其神性無常,與官符並、則佞媚

多文,與劫煞並,則狡勇;與亡神並,則飘蓬;與大耗並,颠

倒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散;與咸池、六害並,多凶暴卒;惟

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歲四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紧。若太歲與日互

換空亡,更不佳。以實為空,則實可映空;以空為空,無所映

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

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復在子,主一生財

物耗散,大破家宅。餘仿此。若日時互換,時紧日慢。若日犯

而時卻刑衝破害;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雲: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

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祿馬

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

矣。若無衝無合無刑,謂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

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為真空亡。又雲:响之有聲,莫非虛

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

大應之器。月、日、月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為大貴人。若值

兩位,雖有官,不大。

又雲:凡命值空亡,時上見,多拗性,為事高而虛,更遇

華蓋,決主少子。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淫

蕩。

古歌雲:“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饒君十步

有九計,不免飘飘西復東。”

又雲:“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若逢馬貴來

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

又雲:“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來當

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為鬼來剋命。

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剋命也。

又雲:“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加臨衝剋兼

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

時,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為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雲:“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若還夾貴歸

元位,帶煞須為给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時,雖空,

卻與癸酉作六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雲:“金空則响,火空則明,水空則清,木空則折,土

空則崩。”此之謂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衝,反為虛煞;士人遇之,

飛聲走譽。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運,作當路;

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若

壬寅為空亡,壬申同類衝之,則不動,此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

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

壬癸,故甲己見申酉,乙庚見午未,丙辛見辰巳,丁壬見寅卯,

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為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見不

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

內甲子、甲午旬生人見水,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

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

之正犯。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若帶得,

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三處重遇,瞬息為期。

壶中子云:“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謂此也。

《洞微經》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見巳午,乙庚寅卯,丙辛

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鄉,主貧。

有剋害空亡,甲乙人見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

癸酉丑,主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見戌,庚辛子,壬癸

寅,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

論元辰

元辰者,別而不合之名。陽前陰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

無所申;陰前陽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

故謂之元辰。是以陽男陰女,在衝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

衝後一位支辰。假如甲子生男,與甲午对衝,即乙未為正;乙

丑生男,與乙未对衝,即甲午為正。餘干午未半之。所以為凶

者,當氣衝之地,左鼓則風煞在右,右鼓則風煞在左,故陰陽

男女,取衝前衝後不同。若歲運臨之,如物當風,動搖颠倒,

不得宁息。不有內疾,必有外難。雖富貴崇高,勢位炎盛,大

運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當窜逐,居家必罹凶咎,縱有吉神

扶持,不免禍福倚伏,尤忌先吉後凶,臨旺之後、欲出未出之

際,凶禍尤的。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

眼生威角,脑凸臀高,手腳強硬,聲音沉濁。生旺則落魄大度,

不別是非,不分良善,颠倒鹘突;死絕則寒酸薄劣,形貌猥下,

语言浑濁,不識羞辱,破敗坎坷,貪饮好情,甘习下流。與官

符並,多招無辜之挠;帶劫煞,則不循細行,動招危辱,空賤

無耻;婦人得之,聲雄性濁,奸淫私通奴賤,鬼魅為凭,不遵

禮法,一生多災,雖生子,拗而不孝。常術《鼠忌羊頭歌》未

分男女,不足凭也。《珞??录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開以元

辰惡煞為災甚重,有互換遇者,尤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

論。《洞玄經》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廣信集》

取巫□伎參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枢密乙丑、壬午、

乙丑、壬午,二命豈不犯元辰。李吉甫曰:“大凡貴命,須逢

煞即得君主橫升拔,林開一偏之見也。”徐子平云:“元辰者,

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見申庚,乙見酉辛之類,人生歲月日

時原有七煞,已為所害之辰,歲運復遇,謂之犯元辰,為害尤

重,元無則輕。然元辰一煞,與亡劫、羊刃、空亡同類观。”

《珞??录子·消息賦·自見雪心賦》云:“元辰水去,亦指神

煞之名。”是古人之說是也。

論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衝也。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

六,總為三十。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為四仲之正煞。

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

見酉,是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自

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為四季之正煞。是起於數者然

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

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

辰戌丑未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

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災,故曰吟呻。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

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

破碎。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

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其神生

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為,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傷,須

有癞病瘫瘓。死絕則惨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裡藏

刀。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與劫煞並,則橫來死丧;與白虎、

羊刃並,則流心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五行旺相,

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害;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金生處,主大風瘫瘓之疾;金旺處,主水蛊毒藥之病;

金墓處,主剋子惡死之憂。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

盜賊侵扰,口舌破耗。小兒犯此,汤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

破绽之象。經雲:“谬戾無過於刑害。有時而吉;乖违莫甚於

衝破,未必皆凶。”此之謂也。

論災煞

災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衝破將星,謂之災煞。

如申子辰將星在子,午卻去衝子;寅午戌在午,子卻去衝;巳

酉丑在酉,卯卻去衝;亥卯未在卯,酉卻去衝。是災煞也。此

煞主血光橫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剋

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權。亦如劫煞之類,要見官

星、印綬生旺處為佳。《神白經》云:“災煞畏乎剋生處,卻

為祥。”正謂此也。

論六厄

厄者,遭乎難者也,常居馬前一辰,劫後二辰,死而不生

謂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

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為厄。若

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吉,究竟一生蹇滯。

《壶中子》云:“六厄為剥官之煞,李廣不封侯是也。”

論勾絞

勾者,牵连之義;絞者,羁绊之名,二煞尝相对衝,亦猶

亡劫。陽男陰女,命前三辰為勾;命後一三辰為絞;陰男陽女,

命前三辰為絞,命後三辰為勾。假令甲子陽命人,卯為勾,酉

為絞;乙丑陰命人,辰為絞,戌為勾之例。古歌雲:“爪牙煞

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臨;夾煞剋身無福救,必遭蛇虎傷其

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並,則凶。牛馬犬畜等傷亦是,不獨

虎狼也。不剋身與福同宮者不用。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

剋煞,多心路計巧,主掌刑法之任;或為將帅,專地诛戮。煞

若剋身,主非命而終;小人逢之,非橫災禍;行年至此,亦主

口舌刑狱等事。又雲:值兩位全者,災重,一位者輕。又雲:

有鬼則災重,無鬼則災輕。

論孤辰寡宿

先賢有雲: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

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

如亥子丑逐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後一辰見戌為寡。

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乃陰陽惆怅之義。

且夫寅為春始,辰為春末,巳為夏始,未為夏末,申為秋始,

戌為秋末,亥為冬始,丑為冬末,皆陰陽支離之神,四時代谢

之方。《三车》云:造物中以生我者為母,剋我者為夫,我剋

者為妻。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

也;用火為妻,火墓為戌,是妻墓也。巳午未,南方火位,火

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

位,木用水為母,水絕在巳;用金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

為孤辰,夫墓、妻墓為寡宿,其義尤切。《珞??录子》云:“

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玉門集》云:“寅申巳

亥為角,辰戌丑未為隔。進者為陽,不利父;退者為陰,不利

母。”又雲:“在陽宮妨父,在陰宮妨母。如寅卯辰人,巳為

孤,丑為寡,寅辰為陽之位,丑巳為陰之位。男女生命見之,

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云:“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

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中而遇寡宿,屢嫁不能

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為丑孤辰,丑為寅寡宿,寅丑互

為寡宿。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猶之角也。

《燭神經》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

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

幼小無倚;丧吊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多逢重丧疊禍,骨肉

伶仃,單寒不利。入貴格,赘婿婦家;入賤格,移流未免。”

《鬼谷遗文》云:“连屬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

或支幹朝會包裹貴人,雖犯孤寡,不以孤寡論。”《廣录》云

:“井栏斜衝,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帶倒食,謂之井栏倒食。

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帶兩重孤寡,主剋妻害子,少六親,

不聚財,多生女;更帶諸凶煞,主不令終。《珞??录子》云:

“凭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陽鑑以陰災,天年忌逢

於寡宿。”蓋言小運、太歲不可犯之,陽以孤辰為重,陰以寡

宿為重。

論天羅地網

羅網之說,其義甚明。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

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

之終也。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羅網,此春義也。

《壶中子》云:“龍蛇混雜,偏不利於辰生;豬犬侵凌,但獨

嫌於亥字。”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

蛇混雜。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

重;巳人得辰,輕。謂龍生蛇穴者,退;蛇生龍穴者,進。豬

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凌。女命則

不妨,惟男命則滯龃龉龆,妨祖剋妻。戌人得亥,輕;亥人得

戌,重。謂犬入豬群,則進;豬入犬群,則傷。《諸書》亦云

:“龍蛇混雜,常防婦女憂危;豬犬侵凌,每慮丈夫厄難。”

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中間又分火命人有天羅,水、土命人

有地網,餘金木二命無之。人命帶此,多主蹇滯,更加惡煞相

並,五行無氣,必主惡死。行運至此,亦如之。假如戌年戎月

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羅;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羅;若更

生時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羅。或戌年亥月,或亥時戌日,交互

見之,謂之重犯。則災不能歇。地網如上說。若天羅地網重並,

為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時地結與天盤,爭使親闈得久

安。”如甲辰命見甲戌,申戌命見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

羅網中言之也。

論十惡大敗

十惡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惡重罪,在所不赦,大敗者,

譬兵法中與敵交戰,大敗無一生還,喻極凶也。六甲旬中十个

日值祿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為祿,乙以卯為祿,甲

辰旬以寅卯為空亡。壬申者,壬以亥為祿,甲子旬以亥為空亡。

餘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當以日上見之為是,其餘不論。況犯者未必皆凶,

若內有吉神相扶,貴氣相輔,當為吉論。

《元白經》曰:“十惡都來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

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乙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

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戊戌日,乙未年見乙丑日,甲戌年見庚

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

蓋以年支幹衝日支幹,無祿為忌,餘悉無妨。

總論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說穿鑿支離,造化恐不如是。除

羊刃、空亡、劫煞、災煞、大煞、元辰、勾絞、咸池、破碎、

羅網、衝擊、天空悬针、平頭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備論於

前矣,兹以諸星家考驗有理,復備叙於左。

自缢煞。此煞取五行反系處,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

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

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

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帶咸池、金刃、羊刃。

蓋丙子納音水,又子為水旺之地,未為井宿之居,丑為三河之

分,更納音剋身,決不可免。古歌雲:“動煞剋身名颠坠,金

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並寅未。子酉一例

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須避。

丙子癸未並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若更來剋身,一死悬

梁一溺水。”

掛劍煞。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純全者是,或重帶巳酉丑亦

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類,五行刑剋本命者,主

凶暴殺人,或反為人所殺。詩曰:“巳酉丑申金氣全,從革局

多名掛劍。元亡金虎並剋身,縱不殺人身豈免。”

天火煞。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見水者

是,有水則非。若年運至火氣生旺處,當防火災。詩曰:“寅

午戌全號天火,不見丙丁猶自可;五位都無一水神,生旺臨年

災厄火。”餘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運,戊癸化火,甲

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災。

天屠煞。此煞除子日午時,午日子時外,自餘丑曰日亥時,

亥日丑時,寅日戌時,戌日寅時,卯日酉時,酉日卯時,辰日

申時,申日辰時,巳日未時,未日巳時,依次逐兩位數之。君

子犯者,主異疾,肠風腳氣;小人折損肢體。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此煞取子丑人乙時,寅人庚時,卯辰人辛時,巳

人壬時,午未人癸時,甲人丙時,酉戌人丁時,亥人戊時,取

時刑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當;五十一申六

二戌,必主雷轰虎咬亡。又雲:“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

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傷,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

起,子順行六陽位。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祿,貴;吉星臨壓,

則吉,好行陰骘,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

輩。如遇羊刃、的煞、飛廉等會,命限必凶,主堕於天真雷傷、

虎啖、天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吞陷煞。豬犬羊逢虎必傷,猴蛇相會树頭亡。犬逢鸡子遭

徒配,兔赶蛇歌走遠鄉。鼠見犬來須惡互,馬牛遇虎定相戕。

兔猴逢犬難回避,龍來龍上水中殃。凡人若值臨時日,三合為

災仔細詳。《原注:以年支為主》

官符煞。取太歲前五辰,是日時遇之。平生多官災,更並

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诞不實,名妄语煞。

病符煞。取太歲後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取病符对衝,是月時日犯之,無貴神解救,凶惡

短折。

丧吊煞。一名橫關煞。取命前二辰為丧門,命後二辰為吊

客,其或太歲凶煞並臨大小運限,必主禍。古詩云:“五官六

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吊來臨。”可見此十二宮一太歲歌,不惟

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來佐,凶煞臨時,則橫關也。

古歌雲:“橫關惡煞少人知,月祿凶神又及時;縱有吉星重疊

至,不遭刑戮也顷危。”

宅墓煞。命前五辰為災,命後五辰為墓,怕宅墓受歲劫等

煞來破本命之災。主呻吟。

日刑煞。以本生日上數甲子,本日干住。陽干順數,陰干

逆數。若在命宮,主極刑;三合,主徒配;对宮,主外死。

流血煞。以本生月起,子順數至本年住。若在命宮、三合、

对宮、主痈疽,庶人徒配,婦人產厄。

劍鋒煞。甲子旬劍辰鋒戌,甲午旬劍戌鋒辰,甲寅旬劍午

鋒申,甲申旬劍子鋒寅,甲辰旬劍申鋒午,甲戌旬劍寅鋒子。

隨在各宮斷,如第五宮露,損子;第四宮露,損田宅。

戟鋒煞。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

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

月巳,逐月旺干加臨,日時帶兩重者,凶;更與悬针相見,主

決配傷殘。

浮沉煞。從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卻從年宮數,看

在何宮。只在財帛宮,名串钱,主富蓄。餘皆凶。甲乙己庚壬

人犯之,稍輕;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申未年中,此

煞多主水厄。仍各隨宮分論災,如在田宅,則主破祖。餘宮類

推。

破煞。此煞,卯與午,丑與辰,子與酉,未與戌,皆相破。

惟寅申巳亥原破,卻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災滯,財產耗

散,兼有折傷之災。

返本煞。五行無貴氣,下剋上為返。歌曰:“五行死絕並

來時,有格如閒福不隨;更忌日時剋年主,定無官貴切須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時多帶寅巳,犯者定主孤立,

或富或貴,一旺便剋,傷父母尊長。

陰陽煞。女屬陰而喜陽,命得戊午旺火為正陽。男屬陽而

喜陰,命得丙子旺水為正陰。是陰陽和暢,故男得丙子,平生

多得美婦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

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宮,不論男女,皆淫。如男

得戊午,多婦人相愛;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诱。更看有無貴賤

消息。

淫欲妨害煞。《壶中子》云“老醉秦楼十二,直緣重犯八

專;少亡楚甸八千,應是疊逢九丑。”蓋言八專為淫欲之煞,

九丑為妨害之辰。八專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

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時上有不正之子。女

人犯者,不择親疏;犯多者尤紧。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

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婦人犯者,主產

厄;男犯,多丑不令終。

孤鸞寡鹊煞。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強猖

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時对孤鸞舞一場。”乃乙巳、丁巳、辛

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剋妻,女剋夫。

陰陽差错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

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

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與

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論男女,月日時兩重或三重犯之,極重

;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縱有妻財,亦成虛花,

久後仍與妻家為仇,不相往來。

臨官遇劫名桃花煞。主好酒色。

返吟遇梟名短壽煞。主傷妻子。

桃花紅艳煞。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

子辰在酉,為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

庚戌、辛酉、壬巳、癸申,為紅艳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諸煞,凡言剋身,謂凶煞,下納音,剋生年。太歲納

音臨身,謂凶煞一帶太歲納音於本位也。太歲納音為身,若身

被剋被臨於死、敗、絕位,便遭不測之災;若但在身有氣處被

剋,災重,被臨則輕。惟太歲納音剋煞則吉。如人命已入貴格,

紧要處帶煞,有福神助之,則名為權柄;無福神助之,又煞氣

乘旺,递互往還,或刑剋本主,下賤惡死。又雲,一切福神所

居之位,則欲生旺,生旺則榮貴;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則欲死

絕,死絕則善終。又雲,凡福神欲令得旺氣,忌有敗之者;凡

凶神欲令得衰氣,忌有助之者。又雲,相衝相破,三合六合,

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禍中生福,福中生禍。如死

絕復生,空亡受破,相剋相成,則禍中生福,反此,則福中生

禍。《命書》云:“道途賤吏,豈無驛馬攀鞍;市井博徒,亦

有三奇夾貴。”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陽刃;小人命

內,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輕重

較量,要在通變。大抵凶煞所居,於神不宜帶真鬼;剋傷本身,

雖見官星,尚變為鬼,況是真鬼。其為災禍,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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