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論支元六合

三命通會

夫合者,和也,乃陰陽相和,其氣自合。子寅辰午申戌六

者為陽,丑卯已未酉亥六者為陰,是以一陰一陽和而謂之合。

子合丑,寅合亥,卻不子合亥,寅合丑,夫何故?造物中雖是

陰陽為合,氣數中要占陽氣為尊,子為一陽,丑為二陰,一二

成三數;寅為三陽,亥是六陰,三六成九數;卯為四陽,戌是

五陰,四五得九數;辰為五陽,酉為四陰,五四得九數;巳為

六陽,申為三陰,六三得九數;午為一陽,未為二陰,一二得

三數。子丑午未各得三者,三生萬物,餘皆得九者,乃陽數極

也。

夫合有合祿、合馬、合貴之說。珞??录子云:是從無而立

有,謂見不見之形也。從無立有,喻如甲生人以寅為祿,不見

寅而見亥,謂之合祿;寅生人以申為馬,不見申而見巳,謂之

合馬;甲戌庚人以丑未為貴,不見丑未而見子午,謂之合貴。

經雲:明合不如暗合,拱實不拱虛。此之謂也。《天元變化書

》云:子合丑福輕,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

戌合卯福虛,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

福慢,未合午大利;已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氣盛。如甲午辛未

只是身旺,卻命祿弱,如乙未壬午雖祿弱粗得。又曰:男子忌

合絕,女人忌合貴。

論支元三合

或以三合者,如人一身之運用也。精乃天之元,氣乃神之

本,是以精為氣之母,神為氣之子,子母相生,精氣神全而不

散之為合。蓋謂支屬人元,故以此論之。如申子辰,申乃子之

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氣,生即產,

旺即成,庫即收,有生有成有收,萬物得始得終,乃自然之理,

故申子辰為水局。若三字缺一則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論。

蓋天地間道理,兩則化,一陰一陽之謂也,三則化,三生萬物

之謂也。已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五行不言土者,四行

皆賴土成局,萬物皆歸藏於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土局論。

凡命有合,要得局為佳。假令丙丁生人見亥卯未印、已酉

丑財為得局,見寅午戌火為本局,申子辰水為官局,辰戌丑未

土為傷局。又如丙人見已酉丑,丁人見寅午戌為三位祿格,謂

丙以已為祿,丁以午為祿,酉丑合已,寅戌合午故也。《珞??

录子》云:“祿有三會”。《壶中子》云:“得一分三,折月

中之仙桂”。此之謂也。餘仿此例。

凡六合三合入命,主人形容姿美,神氣安定,好生惡死,

心地平直,周旋方便,聰慧疏通。如相生合者,舉事多遂,更

有福神來往,則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藝多才,言和貌悦,不

較是非,福禍扶持,人多見怜;如相剋合者,難事而易悦,多

是定計,動多招損,更有凶煞相兼,橫事勾连,驚暴之災,不

致深咎;死絕合者,主人有為未尝遂意,威武不重,精神俗陋,

招人鄙薄,志卑氣窄,愛小人惡君子,习下自賤,一生少得稱

怀;與建祿合者,多橫財、意外名望之福;正印貴人合,得天

恩貴人提携之福;食神合,衣祿豐餘,饮食厚给;大耗合,無

禮貌,言情行濁,厚於賤人,侮慢君子;咸池並,奸惡私通,

不良貪污之行;與官符並,多招形狱,詞訟旁牵,暗昧是非;

天空並,動無成實,賤人欺诒。婦人大忌合中帶煞,咸池玷行

淫聲,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貴祿者,自賤而貴也。大率合吉神

則吉,合凶神則凶。

論將星華蓋

將星者,如將札中军也,故以三合中位謂之將星;化蓋者,

喻如寶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

底處得庫謂之華蓋。

凡將星常欲吉星相扶,貴煞加臨乃為吉慶。《理愚歌》云

:將星若用亡神臨,為國栋梁臣。言吉助之為貴,更夾貴庫墓

純粹而不雜者,出將入相之格也,帶華蓋、正印而不夾庫,兩

府之格也;只帶庫墓而帶正印,員郎以上,既不帶墓又不帶正

印,止有華蓋,常调之祿也;帶華印而正建驛馬,名曰節印,

主旌節之貴;若歲干庫同庫為兩重福,主大貴。

凡人命得華蓋,多主孤寡,總貴亦不免孤獨,作僧道藝術

論。《理愚歌》云:華蓋雖吉亦有妨,或為孽子或孤孀。填房

入赘多阙口,爐钳頂笠拔緇黃。又雲:華蓋星辰兄弟寡,天上

孤高之宿也;生來若在時與胎,便是過房庶出者。

論咸池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於咸池。”故五行沐浴之

地,名咸池。是取日人之義,萬物暗昧之時。寅午戌卯、已酉

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長生第二位沐浴之宮是也。一名

敗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之奸邪淫鄙,如生旺則美容仪,耽酒

色,疏財好歡,破散家業,唯务貪淫;如死絕,落魄不检,言

行狡詐,游蕩賭博,忘恩失信,私濫奸淫,靡所不為;與元辰

並,更臨生旺者,多得匪人為妻;與貴人建祿並,多因油盐酒

货得生,或因婦人暗昧之財起家,平生有水厄、痨瘵之疾,累

遭遗失暗昧之災。此人入命,有破無成,非為吉兆,婦人尤忌

之。

咸池非吉煞,日時與水命遇之尤凶。

論六害

因昼夜陰陽之氣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忌

昼夜陰陽之氣。六害者,十二支凌戰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謂未旺土,亥子旺水,名勢家相害。故子見

未則為害。

丑午相害者,謂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官鬼相害。故丑見

午,而午更帶丑干之真鬼則為害尤甚。

寅巳相害者,謂名恃臨官擅能而進相害,若干神往來有鬼

者尤甚,況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減災福言之。

卯辰相害者,謂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長相害。故

辰見卯,而卯更帶辰干真鬼則其害尤甚。

申亥相害者,謂名恃臨官,竞嫉才能,爭進相害。故申見

亥,亥見申均為害,更納音相剋者重。

酉戌相害者,謂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妒相害,故酉人

見戌則凶,戌人見酉無災;若乙酉人得戊戌,乙為真金,戊為

真火,為害尤甚。

六,六親;害,損也。犯之主六親上有損剋,故謂六害。

子未直上穿心,與衝合恩未結而仇巳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

午衝,而未卻去合午;丑畏未衝,而午卻去合未;寅畏申衝,

而巳合申;卯畏酉衝,而辰合酉;申畏寅衝,而亥合寅。酉畏

卯衝,而戊合卯,所以皆為害也。凡人帶此,再見羊刃、劫煞、

官府,為災尤甚。

寅巳、亥申值生旺則主神洁貌俊,好爭奪,喜激作;值死

絕則多謀少成,強學人做事,兀兀趨進不厭。入貴格則有操守,

善機權;入賤格則多詐、愛貧、鄙吝。卯辰、午丑如生旺,主

好勝多怒,嚴毅不忍;死絕主毒害、傷惨、傾覆之事。入貴格

則主大權,司刑典狱;入賤格則謀生於不義之地。子未生旺、

死絕皆不利六親骨肉。入貴格多妻妾之累,入賤格孤獨無倚。

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剛戾;死絕酷狠,憎善妒能。入貴格

羅怯無辜,結構入訟,頗多奸佞,入賤格殘害、陰狡、性佞、

不良。

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獨,骨肉參商,財帛淡泊,女

命尤忌;兼起命宮,看之落何宮,分逐宮詳斷,《珞祿子》云

:六害之徒,命有七傷之事。歌訣曰:六害之人忌日時,老年

殘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鋒芒虎亦欺。可見命犯六

害,大忌干支相傷,日時上最紧,身命宮次之,便是貴格,貴

自貴,害自害,兩不相掩。

論三刑

《陰符經》曰: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二合,亦

如六害生於六合之義。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

子刑卯,辰見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則寅巳,午見午自刑,

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

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

猶人夫婦相合而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共理一而巳矣。

或曰:三刑之法,以數起之。皇極中天,十為煞數,積數

至十則悉空其數,天道惡盈滿則覆。故數自卯順至子,子逆至

卯,極十數而為無禮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極十數而為

無恩之刑;丑順至戌,戌順至未,極十數而為恃勢之刑。七則

衝,十則刑,六則合,一理之自然也。

寅巳申何以謂之無恩?蓋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

水相合為要,則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為癸水之夫,乃

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

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準此同義。又雲: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

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長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

生,遙相剋制,故曰無恩。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無情,多

招失義忘恩之扰;死絕則面譽背毀,忘恩失義。入貴格則惨虐

好殺,好立功業;入賤格則言行乖越,貪吝無厭。婦人得之,

多產血損胎之災。

丑戌未何以謂之恃勢?蓋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

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為六甲之尊,未為六癸

之卑,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復恃勢刑丑中

之旺水。又雲:未恃丁火之勢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勢以

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勢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勢。生旺主

人精神意氣雄豪,眉粗面阔,以直交人;死絕刑露瘦小,精神

乖佼,是非賤佞,樂禍幸災。入貴格則公清平正,人多畏惧;

入賤格則多犯刑書暗昧之災。婦人得之,妨害孤獨。

子卯何以謂之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

為母,卯木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為日門,子為陽之所生,

日出於卯,子卯角立,無钦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進相刑害,

故曰無禮。又雲:子中獨用癸水,癸用戊土為夫星而敗於卯,

所以子刑卯;卯中獨用乙木,乙用庚金為夫星而死於子,所以

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見刑,女命見之,尤為不良,故曰無禮。

生旺主人威肅,面無和氣,氣強性暴,太察不容;死絕則侮慢

忽略,狭劣刻剥,少孝悌,害妻子,吴越六親。入貴格則多掌

兵權,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賤格則悖凶暴,多招刑禍。

辰午酉亥何以謂之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

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子午卯酉

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此四位謂之自刑。蓋無別

物相加,乃曰自也。又雲:辰者水之墓,滔則盈;午者火之旺,

暴則焚;酉者金之位,剛則缺;亥者水之生,旺則朽。各稟已

盛太過之氣而自致禍,故曰自也。生旺則沉靜內毒,形容劣弱

;死絕則深毒輕忽,察見淵渔,多肢節手足之災。入貴格則機

變權謀;入賤格則多憂頑愚,不情自害。帶諸凶煞,非令終也。

婦人主淫蕩凶折之災。

凡見刑不可便以凶論,須看五行中有無吉辰、旺相、官星、

印綬、责神、德福等物,有此諸吉相扶相助,刑不為害,而反

為用;如無諸吉相助,更帶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惡濟惡,

禍不可言。又雲:三刑怕金。《鬼谷遗文》曰:“君子不刑定

不發,若居仕路多騰達;小人到此必為災,不然也被官鞭挞。”

沈芝云:“自刑帶煞不為良,年月刑肤定見傷。不是狱中憔悴

死,便因刀劍刃頭亡。”又雲:“帶辰午酉亥全,中年丧明。”

又雲:“自刑怕火,若中有製,未可便此以論。”

又曰:凡命三刑,全須分刑得入、刑不得入。以年為主,

月日時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為貴,刑不入即賤;若客來刑

主,須是刑不入方為貴格,刑得入者即賤,假令丑刑戌,看是

何丑何戌,如乙丑刑庚戌,是同類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則

相生相刑,不以刑論;戊戌甲戌相剋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

不得入;更看禍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之地,卻乙丑

來刑則大吉。刑不入福聚之地,不為貴命。餘準此推。

經雲:凡命定其無刑,先論太歲。蓋言人惡見三刑,若月

日時帶煞而太歲不干预者不論,故曰先論太歲。

又雲: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蓋言太歲受刑而別刑若

乃制刑太歲者。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卻得庚申時之類。蓋

癸巳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卻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卻無刑,

故曰以煞制煞。

古歌雲:“三刑之位帶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時。刑若等分

干遇德,官居極品定無虧。”可見三刑要相等,更帶三奇、貴

人、天德為吉。

論衝擊

地支取七位為衝,猶天干取七位為煞之義。如子午对衝,

子至午七數,甲逢庚為煞,甲至庚七數。數中六則合,七則過,

故相衝擊為煞也。相衝者,十二支戰擊之神,大概為凶。然有

為福之甚者,乃衝處相生。如辛巳金見癸亥水之類,主聲望播

流,高明出眾,科甲崢嶸;若衝處相剋,如壬申金見庚寅木之

類,主人神情貌俊,襟韵脫俗,軒昂洒落,上視仰面而行;若

生旺主人神剛貌肅胆氣壯,倜傥敢為多成敗;死絕則寒酸鄙薄,

形容乖劣,動招凶辱,多夭折。若戌丑辰未四庫所藏為十干財

官、印綬等物,尤喜衝激;若寅申巳亥金,子午卯酉金,反成

大格,不以衝擊論。若同類相衝,如甲子見甲午,己卯見己酉

之類,主多破祖業,平生心不閒,剛明有斷,假令祿高名重,

終有一失。

凡遇一七煞,命吉則衝發,命凶則為禍。如禍聚之地有他

位來衝,謂之破禍成福;如福聚之地他位來衝,則破福成禍;

如犯空亡,有他位來衝,亦為破禍成福,年月日時值此,必作

食祿之人。若月衝日時,時衝年,名仇,主與人無恩,多得憎

嫌,或長病,或暴卒;帶劫煞、亡神相衝,主犯刑。若在死絕

處,主病多疾。帶貴煞入局,有秀氣科名者,多入台谏,終惡

疾而死;帶元辰、空亡相衝,不下賤則貧寒。

沈芝云:“破印破財並破祿,破馬少曾為我福;更加破合

日時衝,疾非手足即頭目。破印者,如木人帶癸未,內有乙丑

金之類;破財者,如金人以寅卯為財、見申酉之類;破祿者,

如甲祿在寅見申字之類;破馬者,如馬在巳見亥字之類;破合

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見己亥,或見巳字,即破己亥,

逢子破甲午合之類。詩云:相衝還是自相生,集來帝座位無刑

;更得華蓋兼權煞,為官清顯统雄兵”。

可見衝破有吉有凶,不可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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