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論進交退伏
三命通會阎東叟云:以十干為四候,十五日為一候,十二日為進神
候,外三日為交退伏神候。故甲子為第一進神,則丙子、丁丑、
戊寅為交退伏神;己卯為第二進神,則辛卯、壬辰、癸巳為交
退退伏神;甲午為第三進神,則丙午、丁未、戊申為交退伏神
;己酉為第四進神,則辛酉、壬戌、癸亥為交退伏神。值進神
則發迹亨快,值交神則庶事不諧,值退神則官資降黜,值伏神
三车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數,數至三則變化,辰
為龍,亦能變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隨其所屬
天干而得其氣。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屬火,火生土,故化土。
餘例推。其說不外前理。
大凡化氣,只取日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
但要日辰得旺氣於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
尚得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可;若月與日時俱得旺氣,
方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間
之則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已亥為受氣臨官,
至晚年不吉,有官奪官,有財奪財。夫受氣臨官,長生第四位
也,以干為主,雙犯則應,餘月不應,又曰:甲己化土,切要
木為官,得亥卯、亥未為官,戊癸氣為福,忌見丁壬日時。
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間之
則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為受氣臨官,晚
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為官,故喜丙丁己午甲己為
福,忌見戊癸日時。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見癸亥,名曰受氣臨官,亦主晚
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為官,得辰戌丑未為官,乙
庚為福,忌見甲己日時。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
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見甲寅,名曰受氣臨官,晚年不佳。
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為官,丙辛為福,忌見乙庚日
時。
戊癸化火,非丙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見丁已為受氣臨官,晚年不佳。
則
所作滯留。
論十干化氣
復陽子曰:“十干合而化者,陰陽之配,夫婦之道也。”
遇六合,合遁三則化。以五子餘數至已上得合;既合,遁虎统
龍,龍主陽,得司天而成變化者也。子者,坎之位,天一生水
媾精之象,胎娠陽中。故男子從子左行三十至巳,陽也,故三
十而娶,女子從子右行二十至巳,陰也,故二十而嫁。此人事
合五行之造化,讵可過於此期哉?
東壬子,至丁巳六數。故丁與壬合,丁壬化木。甲德统龍。
南戊子,至癸巳六數。故戊與癸合,戊癸化火。丙德统龍。
西庚子,至乙巳六數。故乙與庚合,乙庚化金。庚德统龍。
中甲子,至己巳六數。故甲與己合。甲己化土。戊德统龍。
北丙子,至辛巳六數。故丙與辛合,丙辛化水。壬德统龍。
甲己之歲,戊德统龍以土,司化钧天土氣;乙庚之歲,庚
德统龍以金,司化颢天金氣;丙辛之歲,壬德统龍以水,司化
玄天水氣;丁壬之歲,甲德统龍以木,司化苍天木氣;戊癸之
歲,丙德统龍以火,司化炎天火氣。统龍天德,上下臨御以成
變化,品汇咸亨。故丙遇辛,得申子辰而奮發;乙遇庚,得已
酉丑而掀轰;丁遇壬,得亥卯未而清貴;戊遇癸,得寅午戌而
榮顯;甲遇己,得辰戌丑未而旺相。是以五運以五宮為正廟,
我入母宮為福德,我入子宮為漏泄,我入鬼宮為刑傷,我入妻
宮為財帛;子反能剋制於凶煞,仍究煞氣製之。所以五運造化
無窮,唯生剋制化。三车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數,數至三則變化,辰
為龍,亦能變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隨其所屬
天干而得其氣。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屬火,火生土,故化土。
餘例推。其說不外前理。
大凡化氣,只取日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
但要日辰得旺氣於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
尚得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可;若月與日時俱得旺氣,
方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間
之則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已亥為受氣臨官,
至晚年不吉,有官奪官,有財奪財。夫受氣臨官,長生第四位
也,以干為主,雙犯則應,餘月不應,又曰:甲己化土,切要
木為官,得亥卯、亥未為官,戊癸氣為福,忌見丁壬日時。
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間之
則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為受氣臨官,晚
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為官,故喜丙丁己午甲己為
福,忌見戊癸日時。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見癸亥,名曰受氣臨官,亦主晚
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為官,得辰戌丑未為官,乙
庚為福,忌見甲己日時。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
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見甲寅,名曰受氣臨官,晚年不佳。
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為官,丙辛為福,忌見乙庚日
時。
戊癸化火,非丙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見丁已為受氣臨官,晚年不佳。
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為官,丁壬為福,忌見丙辛日
時。
甲己化土,喜戊辰時生,四季月其土成象,柱中生旺,有
氣為上。不可見火,見火則虛,見木氣則剋壞。是甲己日怕丙
丁時,餘月喜丙。
乙庚化金,喜庚辰時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生,
甲己為福。不喜死敗,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時。
丙辛化水,喜壬辰時生,亥子月其水成象。愛庚字相生之
氣,乙庚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已時。
丁壬化木,喜甲辰時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為福。
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時。
戊癸化火,喜丙辰時生,已午月其火成象。愛甲字相生,
丁壬為福。怕卯酉日時,若犯戊已,是火見土,即暗伏不明。
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己亥甲子,
己丑甲子,癸已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己酉
甲戌、己亥天戌、乙已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
以上地支相连,是同氣也,故為正化。
有轉角進化。干合中見支辰,四角相順连,如甲辰見己已
之類。日時遇之,成立功名不難。
有轉角退化。干合中見支午,四角相返连,如甲午見己已
之類。日時遇之,功名差晚,到好處多退減,歲運逢之亦歇滅。
有座下自化,乃壬午、丁亥、戊子、甲午、辛已、癸已,
丁祿在午,壬與丁合,壬祿在亥,丁與壬合之例。壬午、丁亥
為福最深,戊子聰明,辛已權謀,甲午亦作小亨,癸已貴中有
酒色之疾。
論支元六合
夫合者,和也,乃陰陽相和,其氣自合。子寅辰午申戌六
者為陽,丑卯已未酉亥六者為陰,是以一陰一陽和而謂之合。
子合丑,寅合亥,卻不子合亥,寅合丑,夫何故?造物中雖是
陰陽為合,氣數中要占陽氣為尊,子為一陽,丑為二陰,一二
成三數;寅為三陽,亥是六陰,三六成九數;卯為四陽,戌是
五陰,四五得九數;辰為五陽,酉為四陰,五四得九數;巳為
六陽,申為三陰,六三得九數;午為一陽,未為二陰,一二得
三數。子丑午未各得三者,三生萬物,餘皆得九者,乃陽數極
也。
夫合有合祿、合馬、合貴之說。珞??录子云:是從無而立
有,謂見不見之形也。從無立有,喻如甲生人以寅為祿,不見
寅而見亥,謂之合祿;寅生人以申為馬,不見申而見巳,謂之
合馬;甲戌庚人以丑未為貴,不見丑未而見子午,謂之合貴。
經雲:明合不如暗合,拱實不拱虛。此之謂也。《天元變化書
》云:子合丑福輕,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
戌合卯福虛,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
福慢,未合午大利;已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氣盛。如甲午辛未
只是身旺,卻命祿弱,如乙未壬午雖祿弱粗得。又曰:男子忌
合絕,女人忌合貴。
論支元三合
或以三合者,如人一身之運用也。精乃天之元,氣乃神之
本,是以精為氣之母,神為氣之子,子母相生,精氣神全而不
散之為合。蓋謂支屬人元,故以此論之。如申子辰,申乃子之
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氣,生即產,
旺即成,庫即收,有生有成有收,萬物得始得終,乃自然之理,
故申子辰為水局。若三字缺一則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論。
蓋天地間道理,兩則化,一陰一陽之謂也,三則化,三生萬物
之謂也。已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五行不言土者,四行
皆賴土成局,萬物皆歸藏於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土局論。
凡命有合,要得局為佳。假令丙丁生人見亥卯未印、已酉
丑財為得局,見寅午戌火為本局,申子辰水為官局,辰戌丑未
土為傷局。又如丙人見已酉丑,丁人見寅午戌為三位祿格,謂
丙以已為祿,丁以午為祿,酉丑合已,寅戌合午故也。《珞??
录子》云:“祿有三會”。《壶中子》云:“得一分三,折月
中之仙桂”。此之謂也。餘仿此例。
凡六合三合入命,主人形容姿美,神氣安定,好生惡死,
心地平直,周旋方便,聰慧疏通。如相生合者,舉事多遂,更
有福神來往,則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藝多才,言和貌悦,不
較是非,福禍扶持,人多見怜;如相剋合者,難事而易悦,多
是定計,動多招損,更有凶煞相兼,橫事勾连,驚暴之災,不
致深咎;死絕合者,主人有為未尝遂意,威武不重,精神俗陋,
招人鄙薄,志卑氣窄,愛小人惡君子,习下自賤,一生少得稱
怀;與建祿合者,多橫財、意外名望之福;正印貴人合,得天
恩貴人提携之福;食神合,衣祿豐餘,饮食厚给;大耗合,無
禮貌,言情行濁,厚於賤人,侮慢君子;咸池並,奸惡私通,
不良貪污之行;與官符並,多招形狱,詞訟旁牵,暗昧是非;
天空並,動無成實,賤人欺诒。婦人大忌合中帶煞,咸池玷行
淫聲,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貴祿者,自賤而貴也。大率合吉神
則吉,合凶神則凶。
論將星華蓋
將星者,如將札中军也,故以三合中位謂之將星;化蓋者,
喻如寶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
底處得庫謂之華蓋。
凡將星常欲吉星相扶,貴煞加臨乃為吉慶。《理愚歌》云
:將星若用亡神臨,為國栋梁臣。言吉助之為貴,更夾貴庫墓
純粹而不雜者,出將入相之格也,帶華蓋、正印而不夾庫,兩
府之格也;只帶庫墓而帶正印,員郎以上,既不帶墓又不帶正
印,止有華蓋,常调之祿也;帶華印而正建驛馬,名曰節印,
主旌節之貴;若歲干庫同庫為兩重福,主大貴。
凡人命得華蓋,多主孤寡,總貴亦不免孤獨,作僧道藝術
論。《理愚歌》云:華蓋雖吉亦有妨,或為孽子或孤孀。填房
入赘多阙口,爐钳頂笠拔緇黃。又雲:華蓋星辰兄弟寡,天上
孤高之宿也;生來若在時與胎,便是過房庶出者。
論咸池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於咸池。”故五行沐浴之
地,名咸池。是取日人之義,萬物暗昧之時。寅午戌卯、已酉
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長生第二位沐浴之宮是也。一名
敗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之奸邪淫鄙,如生旺則美容仪,耽酒
色,疏財好歡,破散家業,唯务貪淫;如死絕,落魄不检,言
行狡詐,游蕩賭博,忘恩失信,私濫奸淫,靡所不為;與元辰
並,更臨生旺者,多得匪人為妻;與貴人建祿並,多因油盐酒
货得生,或因婦人暗昧之財起家,平生有水厄、痨瘵之疾,累
遭遗失暗昧之災。此人入命,有破無成,非為吉兆,婦人尤忌
之。
咸池非吉煞,日時與水命遇之尤凶。
論六害
因昼夜陰陽之氣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忌
昼夜陰陽之氣。六害者,十二支凌戰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謂未旺土,亥子旺水,名勢家相害。故子見
未則為害。
丑午相害者,謂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官鬼相害。故丑見
午,而午更帶丑干之真鬼則為害尤甚。
寅巳相害者,謂名恃臨官擅能而進相害,若干神往來有鬼
者尤甚,況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減災福言之。
卯辰相害者,謂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長相害。故
辰見卯,而卯更帶辰干真鬼則其害尤甚。
申亥相害者,謂名恃臨官,竞嫉才能,爭進相害。故申見
亥,亥見申均為害,更納音相剋者重。
酉戌相害者,謂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妒相害,故酉人
見戌則凶,戌人見酉無災;若乙酉人得戊戌,乙為真金,戊為
真火,為害尤甚。
六,六親;害,損也。犯之主六親上有損剋,故謂六害。
子未直上穿心,與衝合恩未結而仇巳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
午衝,而未卻去合午;丑畏未衝,而午卻去合未;寅畏申衝,
而巳合申;卯畏酉衝,而辰合酉;申畏寅衝,而亥合寅。酉畏
卯衝,而戊合卯,所以皆為害也。凡人帶此,再見羊刃、劫煞、
官府,為災尤甚。
寅巳、亥申值生旺則主神洁貌俊,好爭奪,喜激作;值死
絕則多謀少成,強學人做事,兀兀趨進不厭。入貴格則有操守,
善機權;入賤格則多詐、愛貧、鄙吝。卯辰、午丑如生旺,主
好勝多怒,嚴毅不忍;死絕主毒害、傷惨、傾覆之事。入貴格
則主大權,司刑典狱;入賤格則謀生於不義之地。子未生旺、
死絕皆不利六親骨肉。入貴格多妻妾之累,入賤格孤獨無倚。
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剛戾;死絕酷狠,憎善妒能。入貴格
羅怯無辜,結構入訟,頗多奸佞,入賤格殘害、陰狡、性佞、
不良。
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獨,骨肉參商,財帛淡泊,女
命尤忌;兼起命宮,看之落何宮,分逐宮詳斷,《珞祿子》云
:六害之徒,命有七傷之事。歌訣曰:六害之人忌日時,老年
殘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鋒芒虎亦欺。可見命犯六
害,大忌干支相傷,日時上最紧,身命宮次之,便是貴格,貴
自貴,害自害,兩不相掩。
論三刑
《陰符經》曰: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二合,亦
如六害生於六合之義。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
子刑卯,辰見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則寅巳,午見午自刑,
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
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
猶人夫婦相合而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共理一而巳矣。
或曰:三刑之法,以數起之。皇極中天,十為煞數,積數
至十則悉空其數,天道惡盈滿則覆。故數自卯順至子,子逆至
卯,極十數而為無禮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極十數而為
無恩之刑;丑順至戌,戌順至未,極十數而為恃勢之刑。七則
衝,十則刑,六則合,一理之自然也。
寅巳申何以謂之無恩?蓋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
水相合為要,則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為癸水之夫,乃
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
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準此同義。又雲: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
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長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
生,遙相剋制,故曰無恩。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無情,多
招失義忘恩之扰;死絕則面譽背毀,忘恩失義。入貴格則惨虐
好殺,好立功業;入賤格則言行乖越,貪吝無厭。婦人得之,
多產血損胎之災。
丑戌未何以謂之恃勢?蓋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
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為六甲之尊,未為六癸
之卑,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復恃勢刑丑中
之旺水。又雲:未恃丁火之勢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勢以
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勢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勢。生旺主
人精神意氣雄豪,眉粗面阔,以直交人;死絕刑露瘦小,精神
乖佼,是非賤佞,樂禍幸災。入貴格則公清平正,人多畏惧;
入賤格則多犯刑書暗昧之災。婦人得之,妨害孤獨。
子卯何以謂之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
為母,卯木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為日門,子為陽之所生,
日出於卯,子卯角立,無钦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進相刑害,
故曰無禮。又雲:子中獨用癸水,癸用戊土為夫星而敗於卯,
所以子刑卯;卯中獨用乙木,乙用庚金為夫星而死於子,所以
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見刑,女命見之,尤為不良,故曰無禮。
生旺主人威肅,面無和氣,氣強性暴,太察不容;死絕則侮慢
忽略,狭劣刻剥,少孝悌,害妻子,吴越六親。入貴格則多掌
兵權,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賤格則悖凶暴,多招刑禍。
辰午酉亥何以謂之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
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子午卯酉
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此四位謂之自刑。蓋無別
物相加,乃曰自也。又雲:辰者水之墓,滔則盈;午者火之旺,
暴則焚;酉者金之位,剛則缺;亥者水之生,旺則朽。各稟已
盛太過之氣而自致禍,故曰自也。生旺則沉靜內毒,形容劣弱
;死絕則深毒輕忽,察見淵渔,多肢節手足之災。入貴格則機
變權謀;入賤格則多憂頑愚,不情自害。帶諸凶煞,非令終也。
婦人主淫蕩凶折之災。
凡見刑不可便以凶論,須看五行中有無吉辰、旺相、官星、
印綬、责神、德福等物,有此諸吉相扶相助,刑不為害,而反
為用;如無諸吉相助,更帶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惡濟惡,
禍不可言。又雲:三刑怕金。《鬼谷遗文》曰:“君子不刑定
不發,若居仕路多騰達;小人到此必為災,不然也被官鞭挞。”
沈芝云:“自刑帶煞不為良,年月刑肤定見傷。不是狱中憔悴
死,便因刀劍刃頭亡。”又雲:“帶辰午酉亥全,中年丧明。”
又雲:“自刑怕火,若中有製,未可便此以論。”
又曰:凡命三刑,全須分刑得入、刑不得入。以年為主,
月日時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為貴,刑不入即賤;若客來刑
主,須是刑不入方為貴格,刑得入者即賤,假令丑刑戌,看是
何丑何戌,如乙丑刑庚戌,是同類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則
相生相刑,不以刑論;戊戌甲戌相剋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
不得入;更看禍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之地,卻乙丑
來刑則大吉。刑不入福聚之地,不為貴命。餘準此推。
經雲:凡命定其無刑,先論太歲。蓋言人惡見三刑,若月
日時帶煞而太歲不干预者不論,故曰先論太歲。
又雲: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蓋言太歲受刑而別刑若
乃制刑太歲者。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卻得庚申時之類。蓋
癸巳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卻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卻無刑,
故曰以煞制煞。
古歌雲:“三刑之位帶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時。刑若等分
干遇德,官居極品定無虧。”可見三刑要相等,更帶三奇、貴
人、天德為吉。
論衝擊
地支取七位為衝,猶天干取七位為煞之義。如子午对衝,
子至午七數,甲逢庚為煞,甲至庚七數。數中六則合,七則過,
故相衝擊為煞也。相衝者,十二支戰擊之神,大概為凶。然有
為福之甚者,乃衝處相生。如辛巳金見癸亥水之類,主聲望播
流,高明出眾,科甲崢嶸;若衝處相剋,如壬申金見庚寅木之
類,主人神情貌俊,襟韵脫俗,軒昂洒落,上視仰面而行;若
生旺主人神剛貌肅胆氣壯,倜傥敢為多成敗;死絕則寒酸鄙薄,
形容乖劣,動招凶辱,多夭折。若戌丑辰未四庫所藏為十干財
官、印綬等物,尤喜衝激;若寅申巳亥金,子午卯酉金,反成
大格,不以衝擊論。若同類相衝,如甲子見甲午,己卯見己酉
之類,主多破祖業,平生心不閒,剛明有斷,假令祿高名重,
終有一失。
凡遇一七煞,命吉則衝發,命凶則為禍。如禍聚之地有他
位來衝,謂之破禍成福;如福聚之地他位來衝,則破福成禍;
如犯空亡,有他位來衝,亦為破禍成福,年月日時值此,必作
食祿之人。若月衝日時,時衝年,名仇,主與人無恩,多得憎
嫌,或長病,或暴卒;帶劫煞、亡神相衝,主犯刑。若在死絕
處,主病多疾。帶貴煞入局,有秀氣科名者,多入台谏,終惡
疾而死;帶元辰、空亡相衝,不下賤則貧寒。
沈芝云:“破印破財並破祿,破馬少曾為我福;更加破合
日時衝,疾非手足即頭目。破印者,如木人帶癸未,內有乙丑
金之類;破財者,如金人以寅卯為財、見申酉之類;破祿者,
如甲祿在寅見申字之類;破馬者,如馬在巳見亥字之類;破合
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見己亥,或見巳字,即破己亥,
逢子破甲午合之類。詩云:相衝還是自相生,集來帝座位無刑
;更得華蓋兼權煞,為官清顯统雄兵”。
可見衝破有吉有凶,不可概論。
previous=上一卷next=下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