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壬戌癸亥大海水

三命通會

大海水者,總納百川,汪洋無際,包括乾坤之大,升沉日

月之光。此水原有清濁,以兩般分論:壬戌有土氣為濁,癸亥

干支純水而納音又水,故清。壬戌人嫌山,以土氣太盛,有金

清之方吉,癸亥最喜見山,然後海水之性始安;澗下丁丑為山,

天河與海上下相通,柱中有木為槎則乘槎入於天河,極為上格

;長流、大溪等水毕竟皆歸於海,以海水不择細流,故能成其

大也;壬辰為龍歸大海,尤吉,中間又分陰陽互見,干支合化

方可;井泉則有所制,與海不通,故不喜見之。諸金獨海中第

一,以壬戌癸亥喜見甲子乙丑;砂中亦得,餘金又當以貴人祿

馬參之。火喜天上,與海水相為照耀,最吉;霹靂己丑為山,

戊癸合化,柱得木火旺地,亦吉;山下、山頭、覆燈諸火不宜

見。木唯壬子癸丑、壬午癸未俱吉;大林有風衝動,水性不安

;平地厚載,則就位相得;松柏、石榴若無土制則漂泊無定。

土愛路旁、大驛,唯此二土足以振之不泄,況癸亥見戊申為天

關地轴大格,日時遇此厚土,縱有風雷,亦不為害;城頭己卯

須資艮則吉,如逢霹靂,則雷火變化,海水汹湧,亦主貧寒。

六十甲子納金取象,其十干有可以為金,有不可以為金者,

雖因所值之數不同而五行類化類從之妙,其理亦不可不知。如

甲乙、庚辛、壬癸,此三行者可以為金,而丙丁、戊己不與焉

;庚辛原金,固為本家之物,壬癸非金也,又胡為金?此金水

相生之理,而水亦可以為金,故世有水碧金明之物;甲乙之木,

其質堅強,世有木化為石者,可以例見,故此二者可以取象為

金,與本家之物同也。丙丁屬火,燥剛不同,戊己屬土,柔剛

不同,與金相反,自不可以金論。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干者可以

為木,而甲乙丙丁不预焉。以丙丁原火,所以焚木,自不可取

;甲乙原木,胡不取之?殊不知五行中金還金,水還水,火還

火,土還土,獨木則變,以木資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

脉絕而枯槁則還水也,灼之為火則還火也,腐之為土則還土也。

故不用木,所以脫體而化神也。六甲輪環,所值之數,五行错

综,所得之理,自可以默識矣。凡木皆水所生,其津液即水也,

故壬癸可以為木,庚辛之質,其堅與甲乙同,故甲乙可以為金,

而庚辛可以為木,互換交通,其理亦無二也。丙丁、甲乙、壬

癸取象為水,以壬癸原水也,丙丁其化也,甲乙之津液即為水

也;戊己之土所以剋水,庚辛之金所以燥水,氣有異也,自不

可以水論。甲乙、丙丁、戊己取象為火,以丙丁原火也,戊己

其化也,甲乙之生燃即火也,壬癸之水所以剋火,庚辛之金所

以燥火,類不同也,自不可以火論。丙丁、戊己、庚辛納音屬

土,戊己原土也,丙丁之火化而為灰,灰即土也,庚辛之金混

於土中,乃土之精氣所結,故皆可以為土。若壬癸之水潤下不

凝,甲乙之木散上不止,自不可以土論。究其取象,有輕重,

有大小,有剛柔,有氣味,有體質,有功用,各各不同,此又

兼地支方隅之位,旺相休囚不同,而干天之所值或從本象,或

從化象,或從別象,天人交盡,其理生剋,互成其義,此金所

以有海中、砂中、金泊、白蠟、劍鋒、釵釧之別,而金之象無

餘蕴矣,餘木、火、水、土可以例見。此納音取象所以為造化

之妙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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