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丙午丁未天河水

三命通會

天河水者,亂洒六野,密沛千郊,淋淋泻下银河,細細飛

來碧落,此乃天上雨露,發生萬物,無不賴之。银河之水,土

不能剋,故見土不忌,而且有滋潤之益;天上之水,地金難生,

故見金難益,而亦有涵秀之情;生旺太過則為淫潦,反傷於物,

死絕太多則為旱干,又不能生物,要生三秋得時為貴也。水喜

長流、大海,內丙午宜癸巳、癸亥,丁未宜壬辰、壬戌,陰陽

互見,尤吉;大溪乙卯為雷,井泉己酉為貴,俱以吉論。火喜

霹靂,為神龍之火,與此水相濟。而倏忽變化,云行雨施,豈

有不貴?爐中火旺,大海水旺,如柱中得二火二水,上下上相

濟,謂之精神俱足,大貴格也;燈頭有風,山頭有貴,皆以吉

論,又須以別水濟之方吉;天上就位相剋,則忌見之。木石榴、

楊柳俱吉,大林有巽,平地有亥,亦吉;松柏、石榴遇丙辛合

化,亦以吉論。妙選有靈槎入天河格,是取死絕無根之木,柱

無土培則漂流天河是也。土雖不能剋,而柱逢庚午辛未,就位

相剋,土壅水滯,或水又冬生,則水結池塘,必主濁濫;餘土

如砂中、屋上皆吉,城頭,大驛無用,壁上对衝,亦壞造化。

水、金雖不能生,獨辛亥釵金卻屬乾天,水在天上,只此最吉

;餘金亦取天干有庚辛、壬癸者為用,甲乙無益,再以祿馬貴

人參之始得。妙選又以水生人得庚子、壬子為云騰雨施,生春

則旱,夏則潦,冬則寒,獨三秋最吉;遇甲辰乙巳、庚辰辛巳,

柱中有壬為云,有辰為龍,為風雨作霖;若生冬月,是為霜凝

薄露,日時喜遇寅卯溫和之氣,可解斯凍,俱貴格也。

甲申乙酉井泉水

井泉水者,寒泉清冽,取養不窮,八家鑿之以同饮,萬民

資之以生活。此水生於金而出於木,故喜見金為福,砂中有土,

性與之最宜,釵釧清秀次之,蠟金與釵金相衝,故不宜再見;

劍鋒申酉太旺,恐有泛濫之災;海金無取,乙丑為艮,山下出

泉,亦吉。此非木不能出,譬之桶論,故見木皆吉,如見平地、

大林,須假劍金削之,方可取用;桑拓、楊柳無用;松柏則互

換歸祿,此其最吉。諸火陰陽互見則吉,霹靂名為入圣,太陽

號為顯照,二火相見最吉,但不宜並有則凶。諸土路旁、砂中

最吉,屋上有天門生水之源,亦吉;城頭,壁上與此水則無干

涉;大驛就位相剋,水為土掩則井不食,須有木去之方可。水

喜大海,為引凡入圣;天上、澗下、長流亦不為在災;大溪甲

寅乙卯為吉,如甲申見乙酉,乙酉見甲申,官星互換,最吉;

如二水在年時,二木在月日,謂之水繞花堤,乃貴格也。

壬戌癸亥大海水

大海水者,總納百川,汪洋無際,包括乾坤之大,升沉日

月之光。此水原有清濁,以兩般分論:壬戌有土氣為濁,癸亥

干支純水而納音又水,故清。壬戌人嫌山,以土氣太盛,有金

清之方吉,癸亥最喜見山,然後海水之性始安;澗下丁丑為山,

天河與海上下相通,柱中有木為槎則乘槎入於天河,極為上格

;長流、大溪等水毕竟皆歸於海,以海水不择細流,故能成其

大也;壬辰為龍歸大海,尤吉,中間又分陰陽互見,干支合化

方可;井泉則有所制,與海不通,故不喜見之。諸金獨海中第

一,以壬戌癸亥喜見甲子乙丑;砂中亦得,餘金又當以貴人祿

馬參之。火喜天上,與海水相為照耀,最吉;霹靂己丑為山,

戊癸合化,柱得木火旺地,亦吉;山下、山頭、覆燈諸火不宜

見。木唯壬子癸丑、壬午癸未俱吉;大林有風衝動,水性不安

;平地厚載,則就位相得;松柏、石榴若無土制則漂泊無定。

土愛路旁、大驛,唯此二土足以振之不泄,況癸亥見戊申為天

關地轴大格,日時遇此厚土,縱有風雷,亦不為害;城頭己卯

須資艮則吉,如逢霹靂,則雷火變化,海水汹湧,亦主貧寒。

六十甲子納金取象,其十干有可以為金,有不可以為金者,

雖因所值之數不同而五行類化類從之妙,其理亦不可不知。如

甲乙、庚辛、壬癸,此三行者可以為金,而丙丁、戊己不與焉

;庚辛原金,固為本家之物,壬癸非金也,又胡為金?此金水

相生之理,而水亦可以為金,故世有水碧金明之物;甲乙之木,

其質堅強,世有木化為石者,可以例見,故此二者可以取象為

金,與本家之物同也。丙丁屬火,燥剛不同,戊己屬土,柔剛

不同,與金相反,自不可以金論。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干者可以

為木,而甲乙丙丁不预焉。以丙丁原火,所以焚木,自不可取

;甲乙原木,胡不取之?殊不知五行中金還金,水還水,火還

火,土還土,獨木則變,以木資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

脉絕而枯槁則還水也,灼之為火則還火也,腐之為土則還土也。

故不用木,所以脫體而化神也。六甲輪環,所值之數,五行错

综,所得之理,自可以默識矣。凡木皆水所生,其津液即水也,

故壬癸可以為木,庚辛之質,其堅與甲乙同,故甲乙可以為金,

而庚辛可以為木,互換交通,其理亦無二也。丙丁、甲乙、壬

癸取象為水,以壬癸原水也,丙丁其化也,甲乙之津液即為水

也;戊己之土所以剋水,庚辛之金所以燥水,氣有異也,自不

可以水論。甲乙、丙丁、戊己取象為火,以丙丁原火也,戊己

其化也,甲乙之生燃即火也,壬癸之水所以剋火,庚辛之金所

以燥火,類不同也,自不可以火論。丙丁、戊己、庚辛納音屬

土,戊己原土也,丙丁之火化而為灰,灰即土也,庚辛之金混

於土中,乃土之精氣所結,故皆可以為土。若壬癸之水潤下不

凝,甲乙之木散上不止,自不可以土論。究其取象,有輕重,

有大小,有剛柔,有氣味,有體質,有功用,各各不同,此又

兼地支方隅之位,旺相休囚不同,而干天之所值或從本象,或

從化象,或從別象,天人交盡,其理生剋,互成其義,此金所

以有海中、砂中、金泊、白蠟、劍鋒、釵釧之別,而金之象無

餘蕴矣,餘木、火、水、土可以例見。此納音取象所以為造化

之妙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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